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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频频"内鬼"骗补贴,案件办官深入调查,挖出幕后黑帮

源|公诉人日报

保险公司频频"内鬼"骗补贴,案件办官深入调查,挖出幕后黑帮

大量投保人因"保险黑财产帮"下异常取保,不仅给保险公司造成了巨额财产损失,也给投保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甚至严重影响了保险业的经营环境。

自去年底以来,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已受理此类"保险团伙"刑事案件15起,共涉及61人,累计涉案金额约600万元。

涉案人员包括前保险从业人员、社会懒惰者、保险公司保险代理人和内部工作人员。

9月28日,上海市静安区法院审理徐某乙职业案件,法院审理,徐A B在他担任保险公司保险代理人期间,在业务负责人、业务主管张某人指示下,利用未决命令导致保险公司给予保险代理人共184万元的奖励,其中3000多万元等行为供认, 并自愿认罪。最终,法院以贪污罪判处他两年零六个月徒刑,并处以9万元罚款。

此前三个月,法院于6月15日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肖某等人8个月至6个月的有期徒刑,罚款25000元至6000元不等。28日,靖安区检察院以涉嫌贪污、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罪起诉许志永、朱某,法院尚未作出判决。

撬单

让客户拒绝支付旧保单,购买新保单

自2020年8月以来,公安机关接到多起诈骗举报。据报道,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在检查中发现社会人员冒充公司保险代理人在国外省市开展场外展览业,非法"撬购令",最后新保单挂在公司上海分公司一些保险代理人的名义下,从而骗取保险公司佣金, 给保险公司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顺通摸瓜,迅速查明"保险黑生产团伙"涉及的组织结构、人员分布及涉及情况,并于2020年10月至11月抓获了"保险黑生产帮"涉及的第一要素徐、朱、其他部分黑生产人员和保险公司"内鬼"张某。公安机关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涉案的这些保险单均为真伪。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将其视为欺诈罪?为了准确掌握案件的定性,公安机关主动邀请静安区检察院提前介入。

静安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院检察院检察官刘博川等人组成了副检察长陆伟领导的案件组。2020年11月初,案件组会同公安机关多次听取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陈述,发现该案由徐A、朱等社会无所事事者组成,他们离开了保险公司"保险黑财产帮"的关联公司,冒充保险公司保险代理人销售保单, 为避免被投保人举报或被保险公司检查发现,徐某等人在广东、湖北、浙江等国外省份回售后回访,赠送防疫物资、讲解旧保单等为借口,主动拜访客户,并举办内部保单升级活动等,让客户拒绝支付旧保单, 购买新保单,成功了"撬牌保单"。随后,"保险黑财产帮"与保险公司保险代理人勾结,将新保单以保险公司其他保险代理人的名义,并通过其他保险代理人向保险公司收取佣金来分割。

这些人不是保险公司的员工,他们如何获得有关投保人的信息?既然是真正的政策,为什么要"挂断"呢?

检察官和民警重新合并了此案,发现这些人以自己的名义拜访客户,但在签署政策时,其他人也是如此。保险公司在对保险代理人使用的保险代理人进行检查后,发现他们都是保险公司入境一年内的新保险代理人,在"利害关系人"的安排下,将账号借给了对其负有管理责任的张某,张某等人与徐某勾结, 因此,他们可以使用这些保险代理人来生成新保单并提取佣金。

原来在保险公司内部,为了激励新人,通常会给保险代理人更多的佣金奖励。据介绍,同样保单销售业绩挂在这些保险代理人的名义上,最高可达保险代理人老年佣金的1.5~1.6倍,参与这部分佣金的人员进行分割,赚取超额福利。对于保单持有人,一旦旧保单被撤销,保险等待期的保险,将无法索赔。

共谋

应在保险公司的新津贴之外

保险公司频频"内鬼"骗补贴,案件办官深入调查,挖出幕后黑帮

案件检察官讨论了案件

2020年12月,公安机关以涉嫌许、朱、张等贪污罪将此案提请静安区检察院逮捕。案件组认为,虽然在早期干预阶段有一个普遍的判断,但准确定性是案件的前提,也将为后续调查指明方向。

案件小组重新整理了案件。从整体上看,徐、朱等人与保险公司张某中层管理人员内外勾结,前者要求后者利用其管理保险代理人新人的责任,让保险代理人新人将账户交给"保险黑生产队""挂单"使用,以获得保险公司给保险代理人新人超额佣金。对于张某中层管理人员来说,他们利用自己的职位便利,把保单挂在保险代理人名下的新人,让公司为新人支付更多的佣金,从这个角度来看,决定张某部门某部门值班的行为更合适。

但如何确定职位的占用量呢?在综合考虑犯罪定性和具体事实的基础上,案件组决定采用"新人特殊津贴认定",即把保单放在保险代理人名下,取得菜鸟培训津贴,将管理津贴的金额、管理工作的管理作为职业金额。因为保险公司推出这两笔津贴,意在奖励保险代理团队培养新人,鼓励新人做更多的政策和额外的设置,但结果是"保险黑财产团伙"和公司"内部人士"使用,非法从公司的特殊津贴中获利。检察院最终要求司法审计机关对涉案犯罪数量进行复查。

根据审计意见,张的犯罪金额为18万元,构成职务犯罪。但是,"黑产帮"的主要罪犯和其他社会懒汉成员不具备职责地位,能否认定为职务犯罪的共犯?案件组在回顾过往案件并进行相关理论研究后得出结论认为,根据共谋原则,利用其中一个团伙的职务便利犯罪的犯罪行为,即使没有公职身份的犯罪团伙,也可以认定为职务犯罪的共犯。据徐、朱、朱介绍,两人应负责团伙入侵的总量,其他人员负责涉案金额。

2020年12月,靖安区检察院批准以涉嫌贪污罪逮捕徐、朱、张。在审查逮捕过程中,案件组还注意到,朱某提到,为了准确"撬单",他从保险公司前员工那里购买了很多客户信息,这一行为是否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徐某等人是否也参与其中,案件组在补充调查纲要中列出了补充调查的方向。

没过多久,另一个事实浮出水面。朱某某于2020年3月至5月经人对接,给保险公司留下的工作人员购买了一批保险交易信息,包含保单号、保险类型、保单金额、客户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内容,以上信息后直接交给了广东中山的黑色生产人员, 珠海等地实施精准的"撬令";由肖某某人以50元一价帮助查询详细的保险交易信息,再将保单信息交给相应人员进行"撬单"。肖等人立即被公安机关抓获。

研究

发现挂单现象频发

保险公司频频"内鬼"骗补贴,案件办官深入调查,挖出幕后黑帮

公诉人出庭支持检方

确定了"黑黑帮"和被捕保险公司"内鬼"的犯罪嫌疑人,但团队在审查过程中也发现,这两起犯罪嫌疑人并不在案。例如,明知"黑财产帮"骗取了超额保险代理人新人佣金,仍然积极参与散发被盗及涉案金额已达到部分保险公司保险代理人的标准,其他尚未到达的"黑财产帮"成员,以及保险公司向"黑财产帮"工作人员出售客户信息, 他们还涉嫌犯罪。

经过认真补充侦查,完善证据工作,案件组对12名未被公安机关举报的以贪污职务罪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逮捕的,包括涉案公司主犯徐A.B., 贪污184万元。7月9日,静安区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起诉许志永。

在审查起诉过程中,案件组注意到,不少犯罪嫌疑人多次提到行业内"吊单"现象较为普遍,因此决定对保险业进行实地调研。今年1月起,案件组走访了上海市保险业协会、相关监管部门等,认真听取了上海分公司7家知名人寿保险公司代表的意见。通过调研发现,上海浦东、奉贤等地也存在"保险黑产帮",先是假保险,再恶意撤资骗取佣金案件。据七家知名人寿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粗略统计,仅2020年非正常提款造成的经济损失就达1.02亿元。

在调查的基础上,案件组撰写了《保险业保单销售黑产业链犯罪调查报告》,详细梳理了案件特点,深入分析了保险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报送上海市检察院,抄送给市保险业协会, 相关监管部门等,引起关注。

建议

提高行业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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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布起诉建议

保险公司频频"内鬼"骗补贴,案件办官深入调查,挖出幕后黑帮

举办打击预防保险黑产业交流座谈会

"保险黑恶帮"的系列案件,不仅严重影响了涉案保险公司的利益,也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了整个保险业的营商环境。作为司法机关,如何在打击犯罪的同时,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案件组在初期充分沟通,在审查起诉期间向市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公司参与的《起诉建议书》, 并作出公告,同时抄送市监管部门。一方面,建议涉案保险公司实施投保人信息化管理和身份认证制度,加强对员工的身份和绩效审计,加强保险业务账户管理,规范投诉和退款处理,加强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另一方面,建议市保险行业协会建立"保险黑名单"制度和案例信息交换机制,实现全行业信息共享和风险提示,促进行业治理;同时,案例组还将与本市保险行业协会、相关保险企业合作,向保险从业人员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保险欺诈等一般法学系列讲座。

检察建议出台后,两单位高度重视,迅速采取行动,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善。两单位还主动向静安区检察院送达公诉人提案答复,并将金旗作为感恩之示。

要真正达到"办案、治一治一"的效果,要打击"保险黑财产"犯罪,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当然重要,而提升行业合规是源泉环节,仅仅依靠起诉的力度是远远不够的。

为此,静安区检察院主动将工作推向深度。6月,在上海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院的指导下,法院起草了《关于办理"保险黑财产"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详细总结了"保险黑财产"犯罪的常见类型、刑事方法以及处理不同犯罪嫌疑案件的指引和证据标准;行业协会等部门参与协调机制,深化行业治理和行政执法、刑事司法,通过"保险黑财产"精准打击,有效预防,共同推进源头治理,为保险业健康稳定发展保驾护航。不久前,该案被评定为上海市检察院贯彻落实《第三检察官建议》的优秀案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