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点

分析:有限度的荫叙,明清与唐宋官员的世袭特权制度相比

明朝一开始,所有七品以上的文官,只要任官一段时间考核期满后,皆得荫一子,以世袭其禄。这一相对宽松的明初任子荫叙制度,其后渐受限制,而有附带条款:这些受荫子弟得先入国子监就学,而且得先通过特别考试始得任官。不久,特别考试的规定取消了,但荫官只限三品以上官员的直接继承人。

分析:有限度的荫叙,明清与唐宋官员的世袭特权制度相比

实际上,整个明清时代,文官荫叙的规定是一品文官之子得不经考试入仕,出任五品官;以次递降,三品官之子可出任七品官。有一些具体的实例可厘清荫叙制度的运作和皇帝特别恩宠的作用,例如张廷玉就为他的几个儿子在荫叙上取得最大的权益和其他特权,长子张若霭在雍正十一年登进士二甲一名之前,就以恩荫叙得低阶爵位轻车都尉。科举及第进入政府服务之后,轻车都尉,这个低阶爵位,只是个荣誉职,并不实用,没有什么重要性。张廷玉的特殊地位,使他能为次子张若澄取得正规的荫叙权利;但张若澄于乾隆十年考中进士后,他就不需要这个荫叙特权。张廷玉再次因为与皇帝的关系密切,这个荫叙特权准予转给他的三子张若淑。张若淑英年早逝于户部员外郎任上,从此这个荫叙特权便停用了。

分析:有限度的荫叙,明清与唐宋官员的世袭特权制度相比

结果张廷玉的幼子张若淳在无法得到比贡生更高的科名时,只得以捐纳取得官职。要特别指出的是张廷玉的三个儿子与一个孙子所得到的荫叙特权,已超过通常荫叙的范围。张若渟享年74高龄,是皇帝特别恩典的主要受益人。乾隆五十一年,史无前例地任命张若渟为内阁学士。依惯例,这个职位是由有显赫科名的人充任,为此,皇帝特诏声明这个任命完全是因为皇帝对张廷玉的怀念,不得著为例。还有一点要注意的,张若霭和张若澄两人最后均官至二品,但均未任满就去世,因此,未能为其子孙取得荫叙权。

于是张若霭的长子只得以捐监起步,然后才考中举人,最后官至中央六部的五品主事;次子通过拔贡考试后,做一书吏,最后官至县丞;张若澄的独子死时只得监生一衔。由此可见张氏家族的这三房,不但未得到任何真正的荫叙权,而且其社会地位也急遽下降。张若渟的八子中只有第七子得以荫官,出任正六品的中央六部的主事,但不久就去世了。张廷玉与若渟所得的任子权至此而终。

分析:有限度的荫叙,明清与唐宋官员的世袭特权制度相比

但若渟的八子中,以张曾谊最成功,也是由于有位显赫的祖父,使他能官至浙江按察使,因此任子权又可再延一代。但其他诸子均须先捐得一监生,然后再捐纳一小官,其中只有一子官至从七品。所以,从张廷玉死后三代起,张家中只有少数做到中级官员,而且都得要经由考试或捐纳。嵇氏家族中,也只有嵇宣筠的次子实际享受到荫叙权而官至知府。

18世纪后期,由于皇帝想念嵇家二宰辅,而赐予其第六代的嫡长房以最低的贵族爵位恩骑尉,这一爵位依惯例是不能世袭的,但皇帝还是让他得再传一代。即第六代一位和第七代一位,但他们获得的也不过是一个冗职而已。如果无皇帝的特别恩赐使其超越正常范围,荫子权只能到第三代为止。荫子制度实际上对于家族的持续向下流动并无阻止的效力。

分析:有限度的荫叙,明清与唐宋官员的世袭特权制度相比

我们有理由相信清代荫叙的法规要订得比明代严格:其一,在明代大部分时期,有权势的宦官与大臣常能为子孙或亲戚,向皇帝求得特别的荫叙恩赐,但通常由于他们滥用权力招致的灾祸,大大地抵消这种一时扩大的荫叙特权所带来的好处。大体上,清代的官员要比明代官员来得谨慎,其子孙滥用家族权势的案例要少得多。其二,依明代的法规,第一位荫叙者,如果能经由其他渠道进入政府任职,他可以把荫叙特权转让给其弟或继承人,由他们递补。

有证据显示,清代法规一般禁止荫叙特权的转让,除非获得皇帝特别恩赐。例如清代中叶最有权势的宰辅之一的曹振镛,曾为其长子取得荫叙权利,然而早逝。

分析:有限度的荫叙,明清与唐宋官员的世袭特权制度相比

由于他和道光皇帝的亲密关系,才使他可能把这荫叙权利转由次子曹恩滢递补。曹恩滢后来参加科举考试屡试不第,最后仍官至通政使,使得曹氏家族荫子权得再延一代。荫叙权转移的困难,又可从史家赵翼的话得到进一步证实。赵翼曾在宰辅汪由敦家中代笔札,担任私人秘书,后来补内阁中书舍人,入直军机处,因此,对清朝典制有深刻的认识。

汪由敦为其长子汪承沆取得荫叙特权,但汪承沆于乾隆二十五年去世,终其一生并未补得一实际职缺。赵翼说:“吾师身后遂无复登仕籍者。”有一天,赵翼回忆起汪由敦曾提及:大臣身后有恤典,其子例当赴京诣阙谢恩,于是在汪由敦殁后,赵翼就提醒他教过的汪家两个儿子来北京向乾隆皇帝谢恩,感谢御赐祭葬;希望能引发皇帝对忠心老臣的思念,万一蒙恩旨,汪家两兄弟“或可得一官”。

赵翼这一聪明的计划,得到皇帝亲信、满洲贵族政治家傅恒的支持,汪家两兄弟遂获皇帝接见垂问,老二汪承需因此得递补大哥汪承沆承袭荫叙,补六品之户部主事,老三获赐举人。值得指出的是在皇帝接见前,许多汪由敦生前的同事与部属都对汪家两兄弟态度冷淡,他们深知寻求递补荫叙成功的希望不大。

分析:有限度的荫叙,明清与唐宋官员的世袭特权制度相比

自从赵翼为汪家两兄弟开创此例后,一些高官大臣子嗣遂得仿此例,以为求取皇帝恩赐的另一方式。由这些例子可以证明,在正常情形下,正式的荫叙特权很少延伸两代以上。幸而,在我们为荫叙制度之运作做计量研究时,在哥伦比亚大学图书馆、美国国会图书馆及日本京都,找到七份荫生的名册,分别是道光元年、咸丰元年、同治元年、光绪元年、光绪十五年、光绪二十年与光绪三十年的恩荫同年齿录。前四份的时间是新皇帝登基之年,光绪十五年是光绪皇帝成年及大婚之年,最后两份的时间是慈禧太后六十岁与七十岁大寿的寿辰。

似乎道光元年名册中的荫生数目是当时还存活的历年荫生总数,其后的名册上登载的大概也是此段时期累积的总数;因此,这七份名单约涵盖整个19世纪,但有些因为死亡而未载入,看来荫生的实际总数很可能要比下列这个表显示的累计数字要大一些。

分析:有限度的荫叙,明清与唐宋官员的世袭特权制度相比

必须提到的是上述名册登载的只有正规荫生与恩荫生,不包括难荫生,难荫生的数目,在后太平天国时期颇为不少,但难荫的特权充其量不过是授予低级吏员职务,而且大多数情况下,及身而止。简而言之,部分近代学者由于对明代以前荫叙制度范围的宽广度与目的明确,印象深刻,既没有查阅明清法律文书,更没有参考家族史和传记,就对公元500年至1900年中国荫叙制度的社会影响,做出夸大和扭曲事实的总结。

从我们对荫叙制度在一些显赫家族运作的说明,及从我们提供的总体数据,似乎可以得出合理的结论:荫叙制度对明清时代高级官员家族的长期向下社会流动,真正的影响并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