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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见恨早—《浮萍》节选

1.人的一生会遇见很多人,只有极少数会留在你的生活里,和你一起成长、衰老、哭泣、欢笑。更多的人走着走着就散了,散久了就忘了,不管当初如何热闹浓烈,也会被岁月冲淡得一干二净,不着痕迹。然而,必定会有一个两个人留在你的记忆最深处里,如同你的关节炎,每逢变天时就会隐隐作疼。

如今,在我心里就住着这么一个人,她叫薇儿,虽然分别了近三十年,她的音容笑貌宛若如昨,好像就在眼前。三更有梦,伊人红妆笑容可掬,醒来更是倍添惆怅无数。同学会、微信群,到处打听却如同羚羊挂角无迹可寻,泥牛入海杳无音信。好像人间蒸发一样。只留下许多模糊不清的信息,有人说她在电视台,有人说她在杂志社,已经是不大不小的名人了。于是在百度输入她的名字,居然出来很多条信息,某著名家杂志社的专栏作家,循着消息写了封信,很多天后,手机收到一条短信,“在黑夜里,你就是唯一的亮光,坚持自己,永不放弃!”电话打过去,却已经停机。在QQ空间里我发现了一个陌生的访客,Ta总是出现,却从不互动从不点赞,也不说话,空间里的风格就是薇儿的手笔,问ta是不是薇儿,回答却又不是。人生就是这样,一转身就是一辈子。

人生就是这样,一转身就是一辈子。有些东西一旦逝去便再也不会回来了,譬如青春、梦想还有爱。你以为有大把的时间,大把的机会去珍惜,去解释,去弥补,却最后发现,你甚至没有机会对她说声对不起。

开学已经几天了,我才重新走进了课堂,照例是父亲向老师说好话缓交学费,家庭的贫困让我既敏感又自尊,变得木讷寡言郁郁寡欢,我只有在作文课上才找到自信,略微恢复一下我骨子里的顽童本色。当我走进课堂时,同学们发出一阵欢呼,却有一个女生挑衅地站起来,睁着双又大又亮的眼睛,乌黑的头发,好看的面容,她就是薇儿,从尺八转来的新生。

后来,我问她为什么站起来那样看着我。她说,她的同桌说我的文章写得很好,她不服气,她在尺八,一直就是公认的才女。我问她现在服不服气,她说,不服不行啊,既生瑜何生亮啊。我说,明明先生的我好不好?其实是你太早熟,你的文章有些超前了,学生不宜啊。她的脸红了,如同天上的绯红的霞云。

她的脸红了,如同天上绯红的霞云。那是一段美好的时光,足以冲淡我因家庭清寒带来的阴影。只是,像她那样既美丽又高傲的女子,碰巧又生于小康官吏之家,难免有很多猜忌妒恨,后来竟自流言蜚语四起,好事无聊的男生凭空捏造出许多故事,致命的是我居然信了。我生气向她要回我小说的稿子,说她不记得还我,她无辜地递来,我却接过来摔下。后来才发现,她将我的几万字的小说用工整的小楷誊写了一遍,我才知道错怪了她,可我还是没有道一声对不起。最有才华的两个人就这样渐行渐远,直到在彼此的生活里彻底消失。

如今,我在喧嚣的市井做了一个卑微的小老板,却仍在清寒的岁月里不肯放弃当年旖旎的梦,只是,再也没有一个才华横溢的女子,甘愿放下她所有的骄傲,为我抄写那冗长的字句,琐屑的笑话。或者听我讲小说里的人物,尘世里的故事。我在热闹的人群感到透心的孤单,我在嘈杂的微信群寻找安慰,最终却发现自己只是徒劳无益。而当年那个女子,早已华丽转身。她经由独木桥进入象牙塔,成为一名成功的女子。而她所欣赏的人,至今还在现实的沼泽苦苦挣扎。冠盖满京华,斯人独憔悴。再也没有一个人那样懂我,我感到深深的落寞。

我感到深深的落寞啊,店里的生意聊以糊口,每天坐在店门看着那边的高楼,看过来过往的车辆和行人。时光倾染了鬓角,岁月织成密不透风的罗网,我就在这罗网里纠缠,想在理想和现实间杀出条路来,却感到如此乏力。空间里那个神似薇儿的人还在,是不是薇儿并不重要。她早也化身故事里的女主。只是有些故事还没有开始就已经结束,生活毕竟不是小说,很多时候,它没有逻辑,不由人编剧。

很多时候,生活它没有逻辑,不由人编剧,你还在傻等时,它却荒诞落幕,戛然而止。你苦苦等待的人,也许再也不会出现。你只有在小说里,给一个圆满的结局。

张爱玲说“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于千万年时间无涯的荒野,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好赶上了,没有别的话可说,唯有轻轻问一句“噢,原来你也在这里!””只是在不懂爱的季节,我们相遇得还是太早,等到懂得,斯人已远离。人世间,有种痛,叫做相见恨早。

2.在我所住的高楼对面,是一片老旧的平房,喊拆迁许多年却还没有动静。没事的时候,我就拿把躺椅坐在落叶窗前,听对面的市声。经常有人在低矮的砖瓦房前,摆张桌子,上面摆满大碗的鱼肉,他们吆五喝六,笑声歌声声震屋瓦,连我也不由得深受感染。我们的高层住宅也许是他们一生都向往的,可他们简单的快乐,却是我曾经拥有,却最终失去的。

在城市的高楼边,经常围绕着杂乱低矮的砖瓦房,这是城市里独特的风景。住平房的人一辈子梦想着住进高档社区,我也是,等到真的进来了,才发现自己连简单的快乐也失去了。对面的住户,姓甚名谁,干什么的,我们都不知道,关了门各自过活。我们穿着职业装,带着职业的微笑,好像总是善解人意,精力充沛,奋发向上,充满正能量,实际上却是勾心斗角,尔虞我诈,身累心累还要装……真想加入楼下的那个派对,口无遮拦,自由自在,那种真性情,那种简单的快乐,才是我们难以企及的乌托邦。

直到有一天我接到杰的信。我沉闷的生活才有一抹亮色。杰是我初中转学后的同学,白皙的脸上永远带着忧郁,好像不会笑似的。我背后叫他自命清高。杰才华横溢,在我写那些琼瑶式的卿卿我我时,他就开始写低层人民生活的小说。他有着很多同龄人所没有的成熟,他不关心《霍元甲》,不收集翁美玲的照片,他对整个国家和社会充满忧郁,同时家境贫寒,让他没有笑容,不得不说,我被他打动了。还记得他下晚自习时递给我的小纸条。我感觉他在发抖,我也在发抖。“世间最大的幸福就是你爱的人也爱着你!”我们就在繁忙的学习里,成了彼此的依靠。那是我的初恋。我的少女心被这个忧郁的少年弄得魂不守舍。只是,后来学校查处早恋,很多同学被训戒谈话,而他也开始疏离我。可我从他的眼神里看出他是喜欢我的,“哼,胆小鬼!”

收到他的信,我才知道他就在住在对面一片砖瓦房里,那片城中村里有一条街,几乎每天开车我都要经过那里。看见他的小店,看见他和隔壁门面的在聊天,他说着一口武汉腔,可是纵使他双鬓染霜,说着他乡的口音,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他。我在茶色玻璃后面观察他,有次堵车,几乎在他门前停留了五分钟。啊,不管多难多累,他还是那个杰,没有失掉他的初心,他的简单的快乐。他不知道,我甚至有一天走进了他的店里,只不过他没有认出我,我带着帽子和口罩,说着普通话。我像个恶作剧的孩子,我没有和他相认,因为,我想一直做他梦里那个美丽的少女。

我想一直做她梦里那个美丽的少女,即使岁月无情流逝。有时候我也有和他相见的冲动,告诉他其实我一直在他的生活里没有远去。我是他的QQ好友,我站在他的背后默默关注他,看他的日志,说说,女儿的照片,他的欢乐忧伤,她的寂寞和孤单,他的小说……可是我还是喜欢做一个沉默的薇儿,以这样一种方式,守候未来的时光。没有谁能够不穿过黑夜到达黎明。相信在他的小说里,我的笑如天上绯红的霞云,一直是,一直是。

有人说前世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一次擦肩而过。世间最美的相遇,不就是相视一笑,擦肩而过?毕竟岁月追不回,那就活在记忆里,美在你的小说里吧。

人生注定是不圆满的。世间有一种遗憾,叫做相见恨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