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下午,在长治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举行的宪法宣誓仪式上,长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峰左手扶按宪法,右手举拳,面向国徽宣读誓词,许下庄重的承诺。

在9月29日召开的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根据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景海的提请,批准李峰为长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审编 | 杨万宝
编辑 | 宋旭超
【来源:长治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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