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 军
|PROFILE
中共党员,现任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江苏省法学会海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江苏法官学院兼职教师。
荣获全国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个人、省五一劳动奖章、全省政法系统"忠诚卫士"、全省政法系统先进工作者、全省优秀法官,省法院优秀共产党员,个人三等功一次。
1999年大学毕业后,我来到省法院工作。2006年被任命为省法院助理审判员以来,一直从事行政案件的审理工作。
2015年5月,全国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改革便民利民,人民群众享受到了更多的“改革红利”,与此同时,法院面对的行政案件数量在与日俱增。为了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努力缩短案件审理周期,对行政庭法官来说,“八小时”之外加班已成为 “新常态”。从事行政案件审理这些年来,共审结案件1468件,签发文书2500多份,无一案件被发改。连续多年审结案件数居全庭第一,法官业绩名列全院前列。一路走来,有一些体会想和大家分享。
01
一个好的案例,胜过一打文件。法官的主业是审理案件,优秀法官应当具有审理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的能力。
记得有这样一个案件。某次考试,赵某在考试过程中明显有作弊嫌疑,因抗拒监考人员检查,导致双方均有轻微抓伤,考场上部分考生转头观察事态发展。该市考试院以赵某扰乱考场秩序为由,依法将赵某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该申诉案件审查过程中,赵某情绪激烈,一再强调其未作弊,监考人员在未取得作弊证据的情况下,不应当拿起试卷检查,影响其完成考试。
该申诉理由极具挑战性!当年相关法律规范并不健全,没有明确规定检查作弊嫌疑考生的方法。考生的考试权、监考人员的监考权、其他考生的考试权益如何保障,出现冲突时何者优先?可以说,这是一道难解之题。
经再三权衡,我从诚信做人、诚信考试、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衡平、权利义务的对立统一等角度,确立了考生在明显有作弊嫌疑时,具有容忍检查并配合检查的义务这一规则。该规则旗帜鲜明地支持监考人员依法行使监考权,对于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保证考试结果的公平与公正,培育风清气正的社会风尚具有积极意义。
该案的裁判得到社会各界特别是教育主管部门、考试工作机构的一致认可。该案被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以及《法律适用》、《中国法律评论》、《南方周末》等学术刊物、杂志媒体联合评选为第十五届(2019年度)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案例。该案文书还荣获第八届全国行政审判优秀业务成果文书一等奖。
案例是反映法院司法观点的重要载体。一个人民群众关注、有影响力的案例可以推动规则确立,推动优良社会风尚形成。此后我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更加注重争议案件裁判及相关规则的确立,先后有三篇案例被省法院公报录用。
02
用规则来统一裁判尺度。案件审理中,我尤其注重审判经验的总结和裁判规则的提炼。
发现行政行为以及下级法院案件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案,这是上级法院行政法官的职责,是上级法院对下指导的主要内容。近年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引发的行政争议呈上升趋势,面对新情况新问题,全省法院对于该类案件的审查内容以及裁判标准尚不完全统一。
为更好地防止同案不同判现象,在领导们的支持下,经过广泛吸纳全庭智慧,我执笔起草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行政案件若干问题审理指南》。《指南》对于指导下级法院审理、规范类案审查内容、统一裁判标准以及指导政府依法征收与补偿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我执笔完成的规范性文件还有《探索与规范—审判实务视野中合法性审查标准的确立》、《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行政案件及非诉执行案件审查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等。
03
尽管案件数量多,审判压力大,为实质性化解纠纷,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我始终坚持协调优先、依法协调,每年保持着较高的协调撤诉率。
2019年9月11日中午,我正在撰写文书,电话铃声突然响起,门卫说一个当事人有急事找我。赶到法院大门口,当事人邵某的妻子沈某拿着锦旗激动地说,“谢谢您刘法官,我们终于入住安置房了。”哦,半年了,安置问题终于解决了!我顿时也如释重负。
邵某常年重病在床,在补偿安置问题尚未彻底解决的情况下,房屋被拆除,导致其无家可归。两次去当地协调,终于签订了补偿安置协议,邵某随后撤回上诉。但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安置房的交付又出现问题。这个案子中,我并未因为案件已结而不闻不问,多次与管委会有关人员联系,安置房问题终于解决。
“刘法官,可以和我合个影吗?我丈夫走不了路,没办法自己来感谢您,让我带张照片回去。”手捧“人民法官为人民”的锦旗和感谢信,看着当事人恳切的面庞,我的眼眶湿润了。人民法官为人民,一名法官要时刻牢记“你办的不只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
繁重的工作之余,我长期担任江苏法官培训学院兼职教师。为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审判人才,精心备课,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授课效果得到学员的认可和好评。同时,多年的行政审判经验告诉我,做好源头治理,行政争议的预防比化解更为重要,每年多次应邀为各级行政机关复议人员、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培训中,着眼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努力做好普法宣传。
春华又秋实,桃李再沁香。法治社会的构建、公正司法的实现需要执法人员和司法工作者的共同努力。这条路上,你我并肩同行!
榜样的力量
行政庭 张莹莹
我曾很多次地想象,以后要成为一个怎样的法官?遇见刘军法官后,我的目标渐渐变得清晰了,他就是我想要成为的样子。
初入宁海,得遇良师
2019年,我从人民大学毕业后便进入行政庭工作,虽在学校积累了一些理论知识,但缺乏办案经验,颇有不得其门而入的感觉。幸运的是,庭里很重视"传帮带"工作,刘老师既是我的审判长,又是我的师傅,我也最习惯用"老师"称呼他。刘老师就像一束光一样,照亮了我在宁海路75号的生活:在指导我时,他既宽和又严谨,每次写完文书交给他,他隔天还给我时,整篇文书都用铅笔修改过了,除了补充的说理部分,连措辞的不当之处,也都一一修正。这样手把手的指导一直持续到现在,帮助了我甚多。
司法为民,初心不改
"勤勉负责,潜心钻研"八个字恰恰可以形容刘老师。在全院名列前茅的办案量、被同事交口称赞的典型案例、优秀文书,这些背后都是老师常年放弃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审理案件的辛劳成果。刘老师撰写的文书逻辑严密、说理透彻。我向他请教秘诀在哪里,他说,哪有什么秘诀,法官在作出裁判前,一定要达到内心的确信,对任何细节的模糊都是对当事人的不负责,要能作出法理、事理、情理相得益彰的判决,就能够让老百姓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和关怀。
刘老师司法为民的情怀也收获了当事人的尊重,去年我去院门口接当事人到法庭,一位当事人得知我是刘老师的助理,托我带给他一面锦旗,上面写着"公正廉明"。刘老师接到锦旗时眉头都舒展了,我明白对于一名法官来说,这是最值得快乐的事情。
薪火相传,青年逐梦
记得刘老师在起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行政案件若干问题审理指南》时,常喊我去他办公室一起校稿,并将改动之处一一为我讲解,这份指南最终修改了八稿。正所谓言传身教,刘老师用他的行动彰显了法官的风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我,也让我看到了一名好法官应当具有的特质,例如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一心为民的宗旨意识;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爱岗敬业的工作作风;公正廉洁的职业操守……
刘军老师的敬业、奉献、担当、坚守折射出了一代法院人的群像。砥砺奋进、正当其时,我们青年干警也应在榜样的引领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努力做到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
组稿:朱 旻
编辑:赵 璠
审核:张志平 孙烁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