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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少年时代是井上雄彦的《灌篮高手》

作者:黄五月Irena

初中同学聚会,日子定在初夏的一个黄昏,空气呛人且闷燥。

起初不知是谁提议说回学校看看,我抬腕看表,这个点正是放学的时间。

一路上相谈甚欢,不时与刚刚放学的背着书包的孩子们擦肩而过,这条街道一入初夏就会飘着金合欢花的香气,十年的时间不过弹指一挥间,仿佛有种一切都改变了,一切又都未曾改变的错觉。

——十年前,我们刚刚升入初中,正是痴迷《灌篮高手》的年纪。

我的少年时代是井上雄彦的《灌篮高手》

走在我左边的是“胖子”。正如《那些年》开头所说的那样,每个人的青春里都有这么一个胖子,我也不例外。我与胖子从幼儿园起就是同学,他老是抱怨这老天怎么这么坑,从小学到初中就一直没摆脱我。吃东西时我跟他抢,玩游戏时我也跟他抢,打篮球时我投篮他抢板,我失误他防守。我想他一定对我的不满太多了,如果回到当时,他定能唠唠叨叨吐上半个小时的苦水。

走在前面的是王小猴、吴尔摩斯还有金多多。

当年王小猴最爱篮球,练球也最勤奋,立志要做中国的樱木花道,才初中就已经快要一米八,可脾气却好得不得了,所以大家打球都愿意和他分在一组。

吴尔摩斯最爱浪投,还学三井留了一头不男不女的长发,结果被班主任叫家长来强制剃了个秃顶,当时笑得哥几个肚子疼了好几天。

还有金多多,当年踩着板凳扣篮的感觉很爽吧,摔得应该也挺疼的。

我的少年时代是井上雄彦的《灌篮高手》

记忆中与篮球有关的日子闷燥的。最爱初夏傍晚的球场,学校的操场上飘着一股金合欢花的香味,球场正对一盏路灯和一台自动贩卖机。

也许这些往事不过是人生中的一瓢水,却时不时将人唤回过去。只需一个眼神,一个背影,一阵在飘在街道里的金合欢花香。十年时间,我们都从一个懵懵懂懂抱着篮球只会乱扔乱拍的少年长成了一个要担负生活压力的男人。

可能老天终于听到了吴尔摩斯的愿望,我与吴尔摩斯的分离并没有来得太远。初中毕业,我考进市重点,三年后又考上北大,成了“北漂一族”。他却在复读一年之后再次落榜,进了职校,成了一名掌勺的大厨。

而王小猴也没能成为樱木花道,进了高中之后身高一直停留在了一米八,后来也进了校队,却没什么特别的表现。如今考了大学,当了程序猿,整天坐在机房和电脑打交道。吴尔摩斯和金多多与我进了同一个高中,因为他俩一开始成绩都在班里属于垫底,所以被老师和家长勒令远离球场。

我贪婪地呼吸着这混合金合欢花香气的空气,回忆过去总是不由得令人心生感慨。很快熟悉的球场和那盏路灯映入眼帘,走着走着,学校就在眼前了。

不由地,我们五个的目光都被那熟悉的场景吸引,王小猴笑着说,还记得不,有一次我们翻墙进去打球,被保安发现了,结果我们四个都跑了,就胖子被抓住了。金多多和吴尔摩斯纷纷拍着手笑道,是有这么一件事。胖子也笑了,他摸了摸自己相比初中更加圆润许多的肚子,说那时候可没少受苦啊。

我们又嬉笑着调侃了吴尔摩斯当时的光头,保安叔叔的小电驴,甚至说到了《灌篮高手》里最精彩的那场全国大赛。天光渐渐暗下来,沿路的路灯发出“兹兹”的声音,然后由橙色变成亮黄。

这时候我想起龙应台在书中写过的语句:如果,在我们十二岁那一年,窗外同样有火红烧天的凤凰花,溪里照样是鱼虾戏水于潺潺之间,野蛇沿着热带常青藤缓慢爬行,然后趴到石块上晒太阳,如果,我们有这么一个灵魂很老的人,坐在讲台上,用和煦平静的声音跟我们这么说:

“孩子们,今天十二岁的你们,在四十年之后,如果再度相聚,你们会发现,在你们五十个人之后,会有两个人患重度忧郁症,两个人因病或意外死亡,五个人还在为每天的温饱困难挣扎,三分之一的人觉得自己婚姻不很美满,一个人会因为自杀,两个人患了癌症。”

可惜在我的少年时代并未遇到过这么一个灵魂很老的人,也幸亏是没有。我的少年时代是井上雄彦的《灌篮高手》,是挥洒在篮球场的汗水。镜头扶摇直上,一颗小小的篮球,像是上天赐予的礼物,掉入我们这一群平凡而愚笨的人中,从此我们的生活中有了热血的梦想,有了共同拼搏的力量,有了击掌一瞬间油然而生的自豪感。在十年一晃而过之后,有了共同去回忆的美好。

情绪徒然低落起来,我摇了摇脑袋,想驱赶走这不合时宜的想法。转过头想跟大家提议也许我们再来一场球赛,却发现话题已经被考公务员的话题取代。仿佛像是一个章节已被翻过去。我莫名产生一种如鲠在喉的感觉,大家依旧笑声四起,像是为了掩埋一声叹息,最后逐渐隆起成突兀的点,疙疙瘩瘩哽在咽喉,怎么也吞不下去。

我的少年时代是井上雄彦的《灌篮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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