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赵鑫是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实施二组组长,作为一名执行法官,主要就是负责法律文书生效后的执行工作。
“作为我国公民,尤其是一个法学专业的学生,我迫切的希望能为祖国的发展尽一份力量。”
这是2002年,19岁的赵鑫在入党申请书上写的话,维护群众利益,追求护公平正义,始终是他心中矢志不移的目标和理想。
赵鑫刚参加工作时候,有一个案件对他影响很大,一位抱着婴儿的母亲哭泣的请求赵鑫帮她要回应得的13万抚养费,孩子父亲承诺三次,消失了三次。当时赵鑫就下定决心要和背信者斗一斗!当赵鑫通过一些列手段把钱款执行到位的时候。他也在想,如果没有找到被执行人,该怎么面对这位母亲。
2009年,26岁的赵鑫在入党志愿书中提到自己的入党理由,他是这么写的:“我之所以要加入中国共产党,就是因为,中国共产党在各个时期,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首位。”
维护群众利益,不单是要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对于被执行者,很多人脑中浮现的第一个词都是老赖,但是作为一名司法工作者,赵鑫也经常从他们的角度去考虑问题。
2009年,经过党组织的考验,赵鑫光荣的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对他而言,干好执行工作,就是对他是否是一名合格党员的实践检验。
11年间,赵鑫获得了无数荣誉,“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法院最强执行干警”“CCTV2019年度法治人物”,赵鑫带领的团队办理了8000余件案件,执行到位金额14亿元,被评为北京市法院模范审判团队。
天平在肩,责任如山。正是因为有无数赵鑫这样的执行法官的存在,一桩桩案件才得以被顺利执行,有力维护社会公共资源应得到公平分配的价值规则,也彰显出执行法官团队为真正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所尽付出的努力。
来源:北京卫视
来源: 首都广播电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