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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学习与刑事辩护

盈科李律 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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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日线上学习了陈洪兵教授关于刑法分责40个罪名的课程。当时听了一个小时直播课后决定购买全部的课程。听完全部课程后,我的感触是“实务需要理论(学术)的滋养”。

陈教授是张明楷老师的学生,很多理论有传承,也有创新。对40个罪名的分析,有对传统或者通说的讲解和批判,也有陈教授个人对于目前立法和司法解释不合理之处发表的看法。对学术而言,百花齐放是好的,我很佩服学者,也一直认为做真正有价值的学术研究是不容易的。这次学习一定程度上加深了对部分罪名和司法解释的理解,不过听一遍远远不够。

课上提到张明楷老师的《刑法学》今年出了第六版,我的第五版都还在学习中,所以律师的学习,真的没有停止的时候呐。这次课程让我想起大学捧着刑法教材啃的时代了。所有教材里,只有刑法学是被我翻的最多的书。司法考试时,刑法和民法是复习最好的两门学科,而刑法更甚,我个人更喜欢看到一个刑法题去深入思考的过程,像极了高中解答地理题。

本次学习,最大的收获应该是怎么去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律师是私权利的代表,为当事人争取合法的最大利益是它的天职,但同时也是法律的执行者,而执行的前提正是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

辩护工作中,怎么正确理解和解释法律和司法解释,是理论带来的一大辩点,涉及到构不构罪、此罪与彼罪的辩护。朱明勇律师在刑辩私塾一堂直播课里抽丝剥茧对一个罪名的讲解,研究之深,远远超过学者。通过对罪名的横向和纵向研究,最后得出辩护要点,能够说服司法机关是理所当然的。我觉得他是中国目前刑辩的天花板,也是我最尊敬的前辈之一(此外还有张燕生律师)。任何一个他的讲课视频我都会学习上很多遍,希望自己能灵活运用到自己办理的案件中。学习的路没有捷径,就像朱老师对一个罪名的研究之透彻,背后必然是花了无数时间和精力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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