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科李律 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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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日線上學習了陳洪兵教授關于刑法分責40個罪名的課程。當時聽了一個小時直播課後決定購買全部的課程。聽完全部課程後,我的感觸是“實務需要理論(學術)的滋養”。
陳教授是張明楷老師的學生,很多理論有傳承,也有創新。對40個罪名的分析,有對傳統或者通說的講解和批判,也有陳教授個人對于目前立法和司法解釋不合理之處發表的看法。對學術而言,百花齊放是好的,我很佩服學者,也一直認為做真正有價值的學術研究是不容易的。這次學習一定程度上加深了對部分罪名和司法解釋的了解,不過聽一遍遠遠不夠。
課上提到張明楷老師的《刑法學》今年出了第六版,我的第五版都還在學習中,是以律師的學習,真的沒有停止的時候呐。這次課程讓我想起大學捧着刑法教材啃的時代了。所有教材裡,隻有刑法學是被我翻的最多的書。司法考試時,刑法和民法是複習最好的兩門學科,而刑法更甚,我個人更喜歡看到一個刑法題去深入思考的過程,像極了高中解答地理題。
本次學習,最大的收獲應該是怎麼去正确了解和适用法律。律師是私權利的代表,為當事人争取合法的最大利益是它的天職,但同時也是法律的執行者,而執行的前提正是正确了解和适用法律。
辯護工作中,怎麼正确了解和解釋法律和司法解釋,是理論帶來的一大辯點,涉及到構不構罪、此罪與彼罪的辯護。朱明勇律師在刑辯私塾一堂直播課裡抽絲剝繭對一個罪名的講解,研究之深,遠遠超過學者。通過對罪名的橫向和縱向研究,最後得出辯護要點,能夠說服司法機關是理所當然的。我覺得他是中國目前刑辯的天花闆,也是我最尊敬的前輩之一(此外還有張燕生律師)。任何一個他的講課視訊我都會學習上很多遍,希望自己能靈活運用到自己辦理的案件中。學習的路沒有捷徑,就像朱老師對一個罪名的研究之透徹,背後必然是花了無數時間和精力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