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诚信”中的“诚”字首见于《尚书》中,不过,当时的“诚”作为虚词使用,意义并不大。真正将“诚”作为实词使用的,应该出自于《左传》中,在这篇文章中有这么一句话:“明允笃诚”。后人的解释为:“诚者,实也。”随着时代的发展,“诚”字的内涵更为丰富,《礼记·乐记》中有这么一句话:“著诚云伪”,古人的解释为:“诚谓诚信也。”是与“伪”相对的一个词。
《礼记·大学》中称:“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其意思是说,要想端正自己的心志,就先要证实自己的诚意。
“生意”是指买卖或往来。在做买卖时,就需要先向客户证实自己的诚意,只有客户感受到了自己的诚意,客户才会相信自己,才会“照顾”自己的买卖,否则,自己的买卖就做不下去了。
然而,在现实社会当中,总有那么一些做买卖的生意人置诚信于不顾,肆意欺诈消费者,从而导致自己声名狼藉,以至于自己的买卖再也做不下去了。
这不,就在近日,在西安大街上做干果买卖的摊贩李某(化姓)就做了一件极不诚信的事情。
据网友爆料称,西安市民陈女士(化姓)在摊贩李某的摊位上购买了一斤干果,陈女士付过钱、拿到干果后总觉得干果的份量有些不足,于是,便带着干果来到了与自己相熟的一家菜店中进行复称,而复称的结果是:半斤。也就是说陈女士花了一斤干果的钱,而只买到了半斤的干果。
看到这一结果,陈女士非常愤怒,于是,她又顺原路返回到了小贩的摊位前,当她看到小贩还在高声吆喝着招揽生意时,简直是气不打一处来,恼怒异常的陈女士一边痛斥小贩李某,一边将小贩李某的摊位推倒了。
陈女士激动地对围观的群众诉说:“我明明掏了一斤的钱,而他居然只给我半斤,这不是在坑人吗?这样的人还怎么做生意呢?还怎么能够让顾客相信他呢?”
小贩李某自知理亏,一边小声地辩解着,一边捡拾四处滚落的干果。而那些本来打算购买干果的群众自然也就不会购买了。
当有网友将现场拍摄到的视频上传至网络之后,网友们便纷纷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网友我是童男:现在的有些小商小贩,的确在做着这种缺斤少两的生意。在夏天的时候,我在街上的一个小贩处买了三斤苹果,当时,小贩还给我说是三斤二两,只让我掏三斤的钱。可谁知,我到几家店铺里称重后发现,苹果只有两斤八两。不过,为了免生气,我就没有回去再找摊贩的麻烦。
网友春潮涌动:应该给陈女士点赞,她做得好啊!对于这种无良的摊贩,就应该给他们一点颜色看看。否则,他们总认为客户都是傻子,是可以肆意坑骗的呢!
网友你来我往:让不讲诚信的小贩们看看吧!这就是你们坑骗消费者的结果。如果你们仍然肆意坑骗消费者,今后,掀翻你们摊位的事件会越来越多。
总之,网友们的议论有很多,对此,你怎么看?欢迎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