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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乡三名女生酒后推车上路引发热议 律师:该行为不值得推荐

近日,“河南新乡三名女生酒后推车上路”引发热议。画面显示,其中一人在车门外一边走,一边控制方向盘,两名同伴则在车尾推着这辆蓝色小汽车。

当事人李女士告诉记者,因为她们三个每人喝了一瓶酒,听朋友说前面有交警查酒驾,因为离家近,自己又不敢开,所以才决定推车。新乡交警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这种行为不属于酒驾,但有安全隐患,在道德上不提倡。

河南新乡三名女生酒后推车上路引发热议 律师:该行为不值得推荐

四川法典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子豪表示,饮酒后,不管是在停车场内还是道路上,只要将车点火起步,就极有可能构成酒驾或醉驾。如果经交警认定,汽车处于发动状态,三名女生的行为有可能被认定为驾驶行为,又因三名女生是酒后实施相关行为,所以有可能被认定为酒后驾驶;如果机动车没有点火,三名女生的行为则不属于酒驾,属于“酒后推车行为”,“‘酒推’的危害可能亚于酒驾,但绝对不安全,如果遇到道路不平溜车,或者发生交通事故,既伤害到别人,更伤害到自己,不应该推荐。”

画面中,三名女生是深夜推着车走在机动车道,靠右侧的车道停了不少过夜的车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1条的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刘子豪律师认为,三名女生的行为应属于阻碍道路交通的行为,“因为只有事故车、故障车才可能说为了不阻碍交通,将车推移到路边靠边停车,如果不是故障车辆,为了逃避酒驾,节约一点代驾费,直接上路爬行,虽然够不上酒驾醉驾,但是扣3分罚100元,我觉得是很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