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5章在《雍也篇》中有相同表述,依传统单一章节解释,两者的解释相同。但若是依体系化解释方法,因为各篇的主题不同,《雍也篇》是在《里仁篇》之后,对仁学各个要素展开。博学章处于6.27,在宰我设问井中有仁之后,系对问题“博学以文,约之以礼”来实现“君子可逝也,不可陷也,可欺也,不可罔也”的回答。而此处是《颜渊篇》阐述政治之明,是对仁学实践的全面阐述,因此,依据上下文的需要,此处具有不同的意思。若依体系化解读之方法,凡依上下文及该篇主旨,对于相同章节不同的应用,定会得出不同的引申意义来,这对于理解《论语》中的相同章节,需理解其对于阐释仁学的重要学,而莫作相同意思解。

(1)“巧言令色鲜矣仁”一章,先见于《学而篇》,又重于《阳货篇》。
(2)“博学于文”一章,先见于《雍也篇》,又重于《颜渊篇第十二》。
(3)《里仁篇》的“不患莫己知,求可为也。”与《宪问篇》的“不患人之不己知,患其不能也。”
(4)“父在观其志”章,《学而篇》多出十字,《里仁篇第四》只载“三年”以下的十二字。
(5)“主忠信,毋友不如己者,过则勿惮改”章,先见于《学而篇》,又见于《子罕篇》。等等。
还有就是本章。
12.15 子曰:“博学于文,约之以礼,亦可以弗畔矣夫!”
【参考译文】孔子说:“君子广泛地学习古代的文化典籍,学识广博,又以礼来约束自己,也就可以不离经叛道了。”
博学于文:文,指诗书礼乐典籍、一切典章制度等。不学,则失圣人之教导,所以要学;学要博,但不能学偏,此处之学的应依上文解释,指“好学”。钱穆曰:“博学始能会通,然后知其真义。” 博学于文则“知”。约字传统有两解:一种释为约束;一种释为简要。畔:同“叛”,违也,即背离之义。另一说为“畔”通“偏”,偏离之义,亦通。东汉郑玄曰:“弗畔,不违道。”矣夫:语气词,表示较强烈的感叹。约之以礼:约,约束、检束。《论语义疏》曰:“约,束也。用礼自约束。”《论语集说》曰:“约,谓收敛而有归宿之意。”博学的同时,要用礼来自我检视(三省)、自我约束(克己),使心收敛专一而精进。清代焦袁熹《此木轩四书说》曰:“约之以礼,谓视听言动皆收束入规矩准绳,一于礼则约矣。”钱穆曰:“君子能博约并进,礼文兼修,自可不背于道。”
传统的解释多从单一章句解释入手,而忽略与此章重复处的意思不同,也更忽略了此章的“博”与“专”的关系解释。
魏何晏注,宋邢昺疏《论语注疏》曰:此章言君子若博学于先王之遗文,复用礼以自检约,则不违道也。
《礼记曲礼》云:“道德仁义,非礼不成”,学礼则道德仁义成,学礼则通世故人情,然后一切学问行之能合中道。同时,礼也蕴含着“行”之义,不仅要“文”,亦要行、亦要实践,所以钱穆曰:“躬行实践,凡修身、齐家、从政、求学,一切实务皆是。”
北宋程颐曰:博学于文而不约之以礼,必至于汗漫。博学矣,又能守礼而由于规矩,则亦可以不畔道矣。
北宋陈祥道曰:博学于文,则无不该;约之以礼,则有所执。无不该,则所知者详;有所执,则所趋者中。
朱熹《论语集注》曰:夫,音扶。约,要也。畔,背也。君子学欲其博,故于文无不考;守欲其要,故其动必以礼。如此,则可以不背于道矣。程子曰:“博学于文而不约之以礼,必至于汗漫。博学矣,又能守礼而由于规矩,则亦可以不畔道矣。”
南宋张栻曰:“博学于文”,广闻见也;“约之以礼”,守规矩也。闻见虽多,而不能约以规矩,则操履不实,亦岂得不违畔乎?
南宋蔡节《论语集说》曰:博文,致其知也;约礼,谨于行也。学文而不博,固无以知事事物物之理;既博矣,不能约之于是礼之中,则必至于汗漫而无操履之实矣。唯博文而又约礼,然后可以弗畔于道。
明代王阳明曰:博文是约礼工夫,约礼是博文主意。
明末刘宗周曰:此孔门教人定本也。君子之学,将以求道也。始焉借途于耳目之广,而履其事者颐,故曰“文”;继焉归宿于身心之近,而造其礼者精,故曰“礼”。
清撰朱熹《四书解义》曰:此一章书是孔子教人以知行兼尽之功也。人求道,不旁通夫事物则理不明,不实体诸身心则守不要。又曰:盖为学之方,贵乎知行兼尽,博文是致知之事,约礼是力行之事。诚能读书穷理,即以此体验于践履之间,用功不已,入圣非难,岂但弗畔而已哉?
清刘宝楠《论语正义》曰:“博文”者,诗书礼乐与凡古圣所传之遗籍是也。文所以载道,而以礼明之者也。“礼”即文之所著以行之者也。博学于文,则多闻多见,可以畜德,而于行礼验之。礼也者,履也,言人所可履行之也。礼著于经曲之大,而慎于视听言动之际,凡人能以所行纳于轨物,而无所违,是之谓“约”。约者,约束。“之”者,此也,谓此身也。是故,“博文”即《大学》之致知格物,“约礼”即《大学》之诚意、正心、修身。人非博学,无由约礼,故夫子言“诵诗三百,不足以一献”;然徒事博文,而不约之以礼,则后世文人记诵之智,或有文无行,非君子所许也。
钱穆曰,博学于文:文,《诗》《书》礼乐,一切典章制度,著作义理,皆属文。博学始能会通,然后知其真义。约之以礼:礼,犹体。躬行实践,凡修身、齐家、从政、求学一切实务皆是。约,要义。博学之,当约使归己,归于实践,见之行事。弗畔:畔同叛,背义。君子能博约并进,礼文兼修,自可不背于道。就学言之谓之文,自践履言之谓之礼,其实则一。为学欲博而践履则贵约。亦非先博文,再约礼,二者齐头并进,正相成,非相矫。此乃孔门教学定法,“颜渊喟然叹曰”章可证。
传统解释均未区分本章与《雍也篇》的6.27章之间的差别,缘于单一章句的解释无法进行比较,而若是依上下文的逻辑关系,则此章具有特别的含义。
第一,本章“博学于文、约之以礼”置于12.14章之后,其解释有两种选择,一者是上章讲为政之明,本章可能会沿袭12.6至12.11章的式样,讲为己之明,本章的文义也相符。二是接上章,仍讲为政之明。但细察12.14至12.16章,似不再承袭上面的体例,而是将为政之明与为己之明相结合。两者区分,本是认识、理论上的区分,在实践应用,需要将“对己之明”与“为政之明”结合,12.6至12.11将自己之明与为政之明分开,实为论述清晰方便之用。然则此处指出,为政之明与对己之明其实并非截然分开,而是需结合于一起,这正是孔子仁学为政思想的特点,与《为政篇》中对为政的定义也相符合。比如此处,在12.14子张问政之后,要实现君道、臣道,没有博学与约礼,无法实现。因此,本章既适用于自己,也适用于为政,系两者共同适用的基本原则。
第二,此章既然是对己之明与为政之明的结合,那么,本章就有对12.14章解释和延伸之意。12.14章提出了为政的动力问题,但无解释,12.15章就指出此强大动力的来源,唯有博学于文,才能解决此问题,若不博学于文,断无居之无倦之理。此为何理?博学于文,之所以博学,在于博学的目的在于了解释和掌握不可言说的、跨越时空的道,而限度在一定时间空间中的“学”不足以了解和掌握这样的真理,因此,需要在好学上突破时空的界限,再加以引入相互冲突观点、理论,可无限接近,甚至掌握仁道,从而实现“志于道”,孔子曰“博学于文”,乃是解决仁学实践的动力问题,而非不关注“专”。实现博学于文,唯有不断突破时间与空间的好学,才接近、直到掌握真理。
由是观之,居之无倦需要强大的仁道的支撑,而仁道系真理之道在人间的体现,突破了时空性,不可依时空局限可掌握之,而博学于文,“博”者,突破时空局限也。这样,就可以理解太史公之问。司马迁《史记·太史公自序》提出相关异议,指出博学于文似乎并非文面义,曰:“夫儒者以六艺为法。六艺经传以千万数,累世不能通其学,当年不能究其礼,故曰‘博而寡要,劳而少功’。若夫列君臣父子之礼,序夫妇长幼之别,虽百家弗能易也。”由此,《论语》之论,若不理解上下文,不关注其言之所中,意之所在,徒生曲解和误解罢了。
第三,博学于文,约之以礼,是两项仁学实践的基本方法,但是所要达到的效果并非实现仁,而是只能实现“弗畔”,即消极的效果,而非积极地实现仁。这就说明仁学特质,它不是施舍和强制的,而是基于自身的反省与考验,需要积极进取和创新:“贫而乐、富而好礼”。博学系系统地吸收知识,虽然可以不断地跨越时空与空间,从而实现与仁道真理的衔接,但仅仅是实现了“志于道”,与真正的仁学全面实践的要求相去甚远。
第四,12.14章是个体为政之明的第一层次,解决仁学实践的动力问题。本章(12.15)相当于文质章和民足章的结合,是需要具体的制度设计,而非言说而已。因此,本章是为政之明的第二层次,内在的文质人格的尽快成长,以应对大变动社会的挑战。
第五,本章承上启下,上接仁学实践动力美德章,此章是内在人格文质塑造章,后一章(12.16)就是有耻且格的人格构成章。这也指出,春秋政治虽已礼崩乐坏,然从政者,仍需要以自身人格方正为本,而莫舍其本,贸然进入,徒增悲剧尔!
由是观之,同样的一章,在不同的语义中呈现出不同的特点,使得仁学的内涵在这些设计中不断地走向完善,也使得好学者能够借机具有认识之明,而不会在礼崩乐坏的大变动社会中被淘汰。后学者不可不察。
用仁学来解释经典,可以填补《论语》篇章间的空隙,让我们了解到完整的仁学,同时也能够见识到仁学的强大解释力,同时,也可以丰富仁学的内涵。如果需要进一步了解仁学的内涵,敬请加入视频慕课《论语启蒙:论语的法典化解读》(https://www.icourse163.org/
course/CUEB-1449479163),或参考《仁者无敌:仁的力量——大变动社会的生存之道》(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中人人格论——<论语>的法典化解释》。
现代世界被认为史上罕见之大变局,当今中国也处于快速的现代化进程之中。身处大变动社会之中,需要有相应的生存与发展之道,与中国传统大一统社会的生存方式相异。中国传统以儒家为中心,而仁学是儒家的核心,是孔门弟子为全面阐述仁学编纂而成。它是处于春秋礼乐崩坏大变动社会条件下的“仁魂义行”的生存智慧,提出在礼崩乐坏之下,遵循真理其实是可行的(“志于道”),但需要遵循仁学的生存和发展之道,其要点为尊重人的自然属性(“兴于诗”),关注日常生活细节(“立于礼”),需要有遵循美德的技巧(“据于德”),能够克服遵循美德所带来的高昂成本(“依于仁”),强大的行动力是根本应对之道(“敏于行”),这样,就能够化解礼崩乐坏带来的惧、忧、虑(“成于乐”),这对于身处目前改革开放的中国也同样适用。本课程通过法典化解读《论语》阐述大变动社会生存智慧,即“志于道、据于德、立于礼、依于仁、敏于行、成于乐”,以此作为安身立命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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