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奶茶吗?”
小伙伴们
你的朋友是不是常常约
一起喝奶茶?
奶茶虽然好喝
但却不能掉以轻心
因为部分不法分子
会将毒品包装成“奶茶”
诱骗他人喝下
贺州就有一人将
“毒奶茶”提供给其朋友吸食
其中还有一名未成年人
……
近日,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容留他人吸毒罪案件,其中被告人胡某则是将毒品“奶茶”提供给多人吸食,最终,八步区法院判处被告人胡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案情回顾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1年3月某日晚上,被告人胡某与朋友出资在某KTV开包厢,邀请其他朋友前来聚会,期间胡某出资购买了毒品“奶茶”,并将该毒品“奶茶”提供给包厢内的多人吸食,其中包含未成年人一人。
次日凌晨,公安机关在该包厢查获了上述吸毒人员,并当场提取5个“奶茶”包装袋。经贺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5个“奶茶”包装袋内均检测出毒品γ-羟丁酸。
被告人胡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法规,提供场所容留多人吸食毒品,且包含未成年人一人,其行为确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之规定,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
八步区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胡某
犯容留他人吸毒罪
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该案件中,被告人胡某不仅在其控制的包厢内容留多人吸食毒品,还容留了未成年人吸食毒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无论次数、人数,凡“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均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这体现了法律对未成年人的关爱与守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的规定,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定罪处罚:
(一)一次容留多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二)二年内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二年内曾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受过行政处罚的;
(四)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五)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六)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向他人贩卖毒品后又容留其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并向其贩卖毒品,符合前款规定的容留他人吸毒罪的定罪条件的,以贩卖毒品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数罪并罚。
容留近亲属吸食、注射毒品,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酌情从宽处罚。
未成年人涉世未深
对毒品的辨别力相对较弱
禁毒意识不强
当毒品被包装成“奶茶”后
加倍的诱惑易让人误入歧途
温馨提醒
未成年人及家长们要强化禁毒知识的学习与教育,提高对新型毒品的辨识能力,在外警惕他人递来的“饮品”,坚决对毒品说“不”。唯有法治、教育相辅相成,形成合力,才能拉起拒毒的警戒线,筑牢禁毒的防火墙!
供稿:贺州市八步区法院 梁雯霞
编辑:贺州新闻网 卢佳
编辑:贺州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审核:奉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