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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清代碑刻的书法艺术及文献价值研究一、碑刻遗存现状二、碑刻的艺术价值三、碑刻的文献价值

作者:孟云飞—书剑慰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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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沛军/文

(肇庆学院 文学院,广东 肇庆 526061)

摘要:肇庆古称端州,曾是岭南政治、经济、文化重镇,遗存了大量的各个历史时期的碑刻,其中以清代最多。这些碑刻大部分采用端砚石材制成。在书法艺术价值上,其尺寸规模大小不一,款形多样,书体风格丰富。在文献价值上呈现了肇庆清代各方面的历史文化,是重要的地方文献资源。

关键词:肇庆;清代碑刻;书法艺术;文献价值

肇庆古称端州,位于广东省的中西部,曾是岭南一大郡,据三江之冲、扼五洲之要,屏藩西江上下流,素为岭南军事重镇、西江流域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及西江的水运枢纽。宋以后,随着政治经济中心的南移,中原朝廷开始加强对岭南地域的开发与控制,因此,中原儒家礼仪文化得以在岭南地区开枝散叶。到了明清时期,中原朝廷为了平息持续不息的两广瑶乱,又在肇庆府治高要县设立两广总督府,故高要县成为粤西地区政治、军事、文化重镇,一度骚人墨客驻留于肇庆,在肇庆地区吟诵会唱、题铭作记,留下了大量的书法艺术及文献资料,使得今人探索肇庆历史文化的变迁有迹可循。其中,仅碑刻文献一项就数量可观,尤以清代碑刻数量多、价值高。这些碑刻书法艺术价值凸显,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本文仅就肇庆市现存清代的碑刻文献作一窥探,以就教于方家。

肇庆清代碑刻的书法艺术及文献价值研究一、碑刻遗存现状二、碑刻的艺术价值三、碑刻的文献价值

图1《修培景福围桂林堤加石工记碑》

<h1 class="pgc-h-arrow-right">一、碑刻遗存现状</h1>

碑刻作为历史活动的产物,记载当地历史内容,是反映当地历史活动的重要文献资料。碑刻文献多为第一手史料,被誉为刻在石头上的历史。由于是当时人记当时事,碑刻很少出现像传世史书因各种影响而误记、失记史实的情况,因此是更可靠的文献史料。根据1986年出版的《肇庆星湖石刻全录》①、1988年出版的《肇庆文物志》[1],以及田野调查整理得出,肇庆市现存清代碑刻约160多件。这些碑刻分布在梅庵、阅江楼、肇庆府学宫遗址、原肇庆府署遗址、五君祠遗址、星湖、鼎湖,以及散存于市郊荒野等。

碑刻一般是用于颂德记事或告示禁忌,所以人们选取的碑刻石材特别讲究,一般选取不易侵蚀的、且能就近取材的石材。现存的肇庆清代碑刻,材质主要为端砚石,其次是云石,还有少部分是花岗岩、青石。

端砚石盛产于古端州,这自然成为肇庆地区人们立碑刻石的首选石材。端砚石的石质细腻、滋润,石品花纹丰富多彩,易雕刻,虫蚁不蛀,是极为理想的碑刻石材,能在风雨中屹立数百年。如存放梅庵刻于康熙三十年(1691年)的《梅庵置香灯田碑记》、原位于盘古庙遗址刻于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重修盘古殿题名记碑》、原位于飞鹅庙旧址刻于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修培景福围桂林堤加石工记碑》等,大部分肇庆清代碑刻均为端砚石。端砚石色泽多样,有紫端、绿端、白端等,尤以紫端普遍名贵,故肇庆清代碑刻大部分用的是紫端砚石,但也有绿端石、青灰端石等,如原放置在市郊小湘大龙小学内、刻于清乾隆五十九年(1794年)的《重建圣湖庙碑记序》用的就是绿端石。而原肇庆府署遗址所存的碑刻是于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的《肇庆府禁官差勒索杂货铺告示碑》则是青灰色砚石。

原肇庆下辖的云浮县盛产云石,手感平滑、细腻,色浅而质实,不易风化,古人也用于制作碑刻,如刻于清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的《郭世隆述御书来历碑》,用的即是云石。而比较常见的花岗岩,古人也会用于刻碑,如刻于清光绪九年(1883年)的《陈建侯诗碑》为花岗岩石,三碑并立。但相对于端砚石、云石,肇庆地区花岗岩的碑刻比较少见。

现遗存的清代碑刻,至今最少已经一百多年,其碑文清晰情况,取决于石碑材质受风化情况。肇庆清代碑刻中,大部分碑刻材质选择了比较耐风化的端砚石、云石。从其分布来看,多数碑刻又立在亭台楼阁之中,或者山林村落的大树之下,免受日晒雨淋,其风化程度不甚严重,因而大部分碑刻的碑文至今仍然保存完整清晰,能够准确辨读。如刻于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的《修培景福围桂林堤加石工记碑》(见图1),材质是端砚石,此碑原立王云锦生祠,后祠毁,市民将其放置在市堤围管理所仓库(即飞鹅庙旧址),现文物局又将其移至梅庵,所以该碑保存完好,字迹清晰,可以全部识读。也有不少碑刻散存于郊野山林,但有树木遮阳避雨,再加上石材优质、刻工深,其侵蚀亦不严重,碑文也基本能够全部识读。

有些碑刻尽管选用了端砚石或者云石这些石材,却因为碑身长期暴露在外,受到风雨侵蚀,碑面损毁严重,导致碑面极个别或者大面积的字难以辨认,有些碑石字迹甚至不复存在,如刻于清道光三年(1823年)的《重建炮台修筑城垣披云楼碑》,此碑原放置于西仁里,长期受到日晒雨淋,剥蚀甚为严重,许多文字已经缺漏不全。有些碑刻的碑面多处风化严重,碑文难以识别,虽能根据部分碑文知悉该碑大致意思,但一些具体内容缺失,导致碑文内容不完整,如位于七星岩阆风岩含珠洞内的一块残碑,刻于康熙七年(1668年),该碑已经被毁坏,字迹难辨,大约只能识得“高要县”“下黄岗叶”“桂林都茶湾接前……”等字样。有些碑刻可能受到人为的破坏,也已经破碎不全,如《庆云寺浮图碑记》,此碑刻于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现存鼎湖山庆云寺,已断裂成数段。此类残损不全的碑刻因缺乏完整性,其史料价值也受到较大影响,实则是地方历史文化研究的一大遗憾。有些碑刻因受到人为或战争的原因,甚至已经不复存在,只能在地方文献中见其相关的记载,如现位于阅江楼的五块《康熙御书碑》,系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汾州的郭世隆任两广总督,在阅江楼侧崧台驿建御书碑,把他与其父郭洪臣所得康熙手迹摹勒石上,原本有六块,现存五块。实因抗日战争时期,阅江楼屡为日机袭击,崇文阁所置御制碑被累及,其中一块毁于断瓦残垣之中,其它五块亦有残损之处。

总体而言,现存肇庆清代碑刻,几乎都有受到不同程度毁损,但基本上还能完整识读,风化极为严重、内容模糊不清的极少,而且许多有价值的碑刻已经得到文博部门的监管与保护。

肇庆清代碑刻的书法艺术及文献价值研究一、碑刻遗存现状二、碑刻的艺术价值三、碑刻的文献价值

图2《康熙御书碑》

<h1 class="pgc-h-arrow-right">二、碑刻的艺术价值</h1>

肇庆清代碑刻外形的艺术特征,因为刻碑人或记事内容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下面从碑刻尺寸、碑刻的款形和碑刻的书体艺术风格三个方面来论述碑刻的艺术价值。

1.碑刻尺寸。从尺寸方面来说,官方修缮的重要寺庙殿堂、堤围楼阁和禁忌告示碑,一般高大雄伟,其高约150厘米左右,宽约60厘米,显示官方造福地方、官威权正。如原放置在盘古庙遗址、刻于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的《重修盘古殿题名记碑》,碑高180厘米,宽100厘米;存于梅庵的刻于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的《重修梅庵碑记》,高180厘米,宽80厘米;原在原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内、刻于清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的《官吏常捐基围经费碑记》,高180厘米,宽86厘米。

而位于鼎湖山庆云寺后山栖壑和尚坟前、刻于顺治十七年(1660年)的《栖壑禅师塔铭》,是为庆云寺第一代住持栖壑和尚所立之碑。庆云寺原名莲花庵,始建于崇祯六年(1633年),后栖壑应邀在莲花庵开山主法,将莲花庵扩建为庆云寺,庆云寺自此声名大振,位列广东四大名刹之一,所以栖壑和尚之弘扬佛法与扩建庆云寺,可以说是功德无量,后人为他所立的《栖壑禅师塔铭》碑,甚至高达240厘米,宽达120厘米,是现存肇庆清代佛事碑刻中最雄伟的一件。另外,前述阅江楼的现存五块《康熙御书碑》(见图2),系两广总督郭世隆,因感蒙皇恩,在古崧台驿勒石树碑,五碑高222厘米,宽110厘米,都是双龙顶额,云纹镶边,下有雕龙基座。其气势宏伟,艺术性非一般碑刻所能及。

而一些无涉官方、重大事件或人物,仅事关捐赠、修寺庙等地方事务所立碑刻,其尺寸规格一般较小,如刻于清嘉庆二十年(1815年)的《知感堂小引》,记载肇众亲捐金重修城西清真寺,碑高仅52厘米,宽仅71厘米。积善堂刻于清光绪十八年(1892年)《立永远送屋入寺碑》,记载的是积善堂自愿将其所买的房屋一间永远赠送“□西寺”一事,其碑高仅32厘米,宽仅48厘米。

2.碑刻款形。碑的款形一般可由碑首、碑身和碑座几个部分组成。碑的最上端称为“碑首”或“碑头”,碑首的正中部分是碑额,用来书刻碑题,一般称为“额题”。碑额题字有提纲挈领的作用,看到碑额就基本上能知道是什么类型,或者表达什么主观愿望的碑刻。现存肇庆清代碑刻有碑额的不多,均是从右往左横刻,阴文,其字号大于正文的字号,字体有篆书、隶书、楷书,如《重修梅庵碑记》刻于清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碑额篆书;《重修佛殿碑记》刻于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碑额隶书;《梅庵置香灯田碑记》,刻于清康熙三十年(1691年),碑额楷书。碑首形状有平首形、尖首形和圆首形三种,其中尖首碑也称“圭首碑”。

碑额之下为碑身,碑身是碑刻的主体部分,碑身的正面一般会被人工磨平,刻上正文,称“碑面”或“碑阳”,“碑面”的反面叫“碑阴”,碑的两边叫“碑侧”[2]。“碑面”或“碑阳”的文字就是碑刻的内容,其文字的字体也会多样形式,肇庆清代所刻碑刻的正文字体一般多用隶书、楷书、行书、草书,尤以楷书和行书最多。如存于梅庵的《重修盘古殿题名记碑》,此碑刻于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碑额“重修盘古殿题名记”为篆书,正文楷书;《重建圣湖庙碑记序》,此碑刻于清乾隆五十九年(1794年),无碑额,正文行书,碑侧有云纹花边。原在原肇庆市人民医院内、现保存于梅庵的《官吏常捐基围经费碑记》,此碑刻于清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无碑额,正文楷书,碑面的反面碑阴有《杨霈诗碑》,道光二十年授肇庆知府杨霈撰文并书,字体为行书。

首题是碑刻第一行起标题、总领作用的铭刻文字,镌刻在碑面最右侧,竖直顺写而下。一般有碑额的碑刻就没有首题,无碑额则有首题,如刻于清道光二年(1822年)《新建长赓书塾碑》,没有碑额,但有首题“新建长赓书塾碑”,类似这种没有碑额的碑比较多见,可能因为碑额的制作工艺复杂,费用比较高,所以除了官方重大记事会有碑额,一般的碑记就直接采用首题形式。但也有部分碑刻既有碑额又有首题,如庆云寺后山右侧顺治十七年刻(1660)的《鼎湖山栖壑禅师塔铭并序》,碑额书写“净禅总持”,又首行题“鼎湖山栖壑禅师塔铭并序”。有些碑刻既没有碑额也没有首题,如白云寺右侧小山路右侧的、刻于同治七年的(1868)《植宽延公之塔碑》,这类碑刻也比较少。

碑身下方起承载作用的石基叫做“碑趺”,俗称“碑座”。如《康熙御制碑》下有雕龙基座。而《重修阅江楼诗碑》《端江杂咏诗碑》等也有碑座。但现存清代碑刻有碑座的并不多见。

3.碑刻的书体风格。肇庆清代碑刻书体多为楷书和行书,其风格丰富多样,兼容并收。

肇庆清代的楷书碑刻法度严谨,多为唐楷笔法。其碑刻多为藏锋起笔,中锋行笔,提、按、顿、挫明显,转折方圆兼顾;用笔圆润而不失力度,间架结构沉稳,结体紧凑,方正严谨,清秀温润,令人赏心悦目。此类碑刻有如位于梅庵刻于明万历十二年(1584年)的《梅庵舍田记》(见图3),其字形丰腴跌宕、运笔轻松自如,其书写清晰端丽,颇有褚遂良楷书的风格。而位于仙女湖的《迎仙平寇碑》则字迹清晰雅致,多有欧阳询楷书特色。

而行书碑刻主要有两种风格:一种则继承了魏晋时期的流畅飘逸之笔意,如《重修肇庆府梅庵碑记》(见图4)、《石峒庙记略》等,此类碑刻有魏晋以来风格;一种浑厚有力且多具圆润之姿,如《平岭西纪略》《在犙和尚禁伐树木碑》等,富有唐人丰腴雄浑之气象。两种风格的碑刻,虽然艺术特点有所不同,但其用笔技法并无二致。行书碑刻书法多露锋起笔,笔锋凌厉,中侧锋并用,寓方于圆或寓圆于方;结构紧凑,虽形体取斜势,但重心稳健;行笔流畅灵动,笔断而意不断;章法气韵贯通,疏密有致,气象雄俊。

值得一提的是,前文所述《康熙御书碑》的书法艺术厚重雄浑,有帝王之气。该碑刻勒了康熙的诗作及其临米芾、董其昌的书迹。康熙自幼酷爱书法,尤喜临米芾、董其昌书法,擅长楷书、行书,其书法风格厚重洒脱。据考证,康熙所临米芾的《净名斋》和《闾门舟中戏作》均不见于历代文献,系米芾佚作。所以《康熙御书碑》体现的两大书家之书迹,作为遗存实物,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和史料价值,能补文献之遗缺,实乃碑刻之珍品。

另外,原位于肇庆府署遗址的《福字碑》也有独到的书法特色。此碑刻于清咸丰七年(1857年),碑高161厘米,宽90厘米,紫端砚石,属残碑。“福”字凸雕,题款行书凹雕,此碑大“福”字,由雀、鹿、龟、田四种意象组合而成。据碑前题,系陈抟所书。陈抟,字图南,自号扶摇子,系五代宋初道士,亳州真源(今河南省鹿邑县)人;生于唐末,后唐长兴中举,进士不第,隐居华山。陈抟没有到过肇庆,此“福”字系清代人摹刻的。此碑在书法、雕刻方面都有较高的艺术价值。

总体上看,肇庆清代碑刻规模大小不一,形制多样,其中,以皇帝御制碑与佛事人物碑记的规格较高,这反映了清代肇庆地区佛事兴盛的状况。而此类有碑额、碑座的碑刻并不多见,多数碑刻仅是制作简单的碑身。碑刻的碑首书写字体有篆书、隶书、楷书、草书等,而正文书写字体多为楷书和行书,其风格丰富多样。

肇庆清代碑刻的书法艺术及文献价值研究一、碑刻遗存现状二、碑刻的艺术价值三、碑刻的文献价值

图3《梅庵舍田记》

<h1 class="pgc-h-arrow-right">三、碑刻的文献价值</h1>

肇庆清代碑刻不仅在书法艺术上价值颇高,其文献价值亦极为丰富。其丰富的内容几乎涵盖了肇庆地区历史文化的各个方面,诸如官府告示、学校教育、寺观庙宇类、祠堂宗族类、地方公益事业记事、刻诗题名、塔铭墓志等。

1.官府禁令告示碑。禁令告示碑是地方官府为矫正地方弊端问题而立的,通过告示向乡村社会传达国家的各项政策,表达官方的基本态度。所以刻石申明禁令,是明清地方禁令的重要表现形式[3],主要包括地方官府的示禁、褒奖、布告、判案等,此类碑刻已收集有13件。清初,肇庆为南明王朝的主要根据地,也是清廷与南明势力的主战区之一,其兵祸连绵近三十载,至康熙十一年,清王朝始收复肇庆地区。经过明末清初战乱的肇庆,社会凋敝,民生凄苦,所以至清初,中央王朝在肇庆地区,一面设屯田兵,兵民结合,防“匪患”,促军垦;一面采取鼓励垦荒、保护工商、轻徭薄赋、加强赈灾、兴修水利等惠民政策,以促进肇庆经济的繁荣。为了加强对地方民商的保护,官方发布了一系列的告示,并勒石永禁。如刻于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的《磁器铁锅缸瓦铺永禁碑记》,发布“不得藉有公务签差,擅向铺户借取租赁,致滋扰累”的告示;刻于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的《奉督宪严禁签取各行什物碑记》记载,因高要县砖窑、瓦窑、灯笼、锡器等各行业商民,反应“各衙门所用什物,复行签取,胥役家人不免藉端滋扰”,于是官府发布“各衙门所用各行什物,俱照时价现银置买,不得藉有公务签差,擅向铺户借取”,也不得藉有公务签差,“擅向铺户借取租赁及恃势短价压买”的禁约;刻于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的《肇庆府禁封江勒索碑》,是官府严禁官差借赊欠、封江等名义勒索商户和商船的告示。这些告示体现了清初政府的“恤商”政策。而乾隆元年(1736年),时任高要县知县顾彝所刻《鱼埗归疍民资生告示碑》,则记载了官府治理高要县疍民的情况,这对研究当地疍民是不可或缺的文献。

在这些禁令碑刻中,“勒石永禁”“勒碑示禁”“禁令永垂”是碑刻中常见的标志性词语,出现的频率也较高。其内容与国家政策一致,往往具有法律的效力,也是肇庆官员治理地方的重要举措。

2.学校教育碑。明清时期,两广总督府驻于肇庆,历任总督大吏以及知府县令都倡修学宫、书院,所以关于发展儒学与修建书院的碑刻非常多。原肇庆府学宫存碑就有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立《重建肇庆府儒学碑记》、乾隆十年(1745年)立《置田修学宫碑》、道光十二年(1832年)立《重修肇庆府学宫记碑》,这些碑记记述了清代不同时期高要学宫的修缮情况。

还有些碑刻是关于肇庆各村乡民集资办学,如禄步镇之东有禄步文社,建于清嘉庆丁卯年(1807年)间,落成于辛未(1811)年,又称“禄溪社学”,文社遗址有道光二十年(1840年)才补遗刻石立记的《禄步文社碑记》,载:文社为里人监生钟永魁、恩职陈嘉韶、监生陆逢源等人,热心为地方培育人才,发动禄步全境村民、殷户捐款建成。而龙岗村东的小山岗上,有五云书院,始建于清朝乾隆甲辰年(1784年),书院大门后面的墙角侧,镶嵌着一块由地方学者彭泰来撰写的《五云书院碑记》,记述了五云书院修建的经过。在高要市南岸镇山口村北侧有十八坊书院,始建于清光绪六年(1880年),广塘何凤飞撰文的《十八坊书院记》刻碑镶嵌在书院右衬祠内,1992年两衬祠被拆除时,将该碑改嵌在正间天井左廊的左外墙上,至今保存完好。碑记记载了诸乡父老倡议集资建学的过程。为了鼓励众子弟好学向上,书院还制订了《十八坊书院规条》,并刻石立碑于书院中,以策励教师勤教,学生勤学,培育坊中英贤。此类碑刻还有刻于清道光二年(1822年)的《新建长赓书塾碑》。这些碑刻为我们研究当地教育状况提供了最直接的史料。

3.寺观庙宇类。此类碑刻是现发现清代碑刻中最多的一项。包括寺庙宫观以及民间信仰等。自古岭南地区就巫风盛行,对鬼怪神灵崇拜不断,到了唐代以后,肇庆地区又佛教盛行,不仅出了禅宗六祖惠能大师,风景优美的鼎湖山的庆云寺也是岭南四大名刹之一,所以祭拜神灵、供奉香火的庙宇比比皆是。目前,发现肇庆清代碑刻中涉及的庙宇有梅庵、盘古殿、圣湖庙、朝龙祖庙、白云寺、庆云寺、石峒神庙、星岩大觉寺、象岗庙、清真寺等。与这些庙宇相关的碑刻,记录了这些寺观庙宇的修建过程、置产、寺庙管理以及捐赠者的姓名。此外,清代鼎湖山庆云寺僧众与周边村落矛盾重重,为了保护鼎湖山林木,禁止周边村民上山伐木,分别于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刻《在犙和尚禁伐树木碑》,乾隆八年(1743年)刻《僧众护山碑》,光绪十九年(1893年)刻《禁伐鼎湖林木碑》等。这些碑至今都保存在庆云寺中,为我们探究肇庆地区的僧众生活与地方社会状况提供了一个窗口,具有较高的文献价值。

4.祠堂宗族类。明中叶后,随着正统礼仪文化在岭南地区的扩张,地方士绅纷纷以修建家庙祠堂来显示其正统的身份,强化他们在乡村中的权力,并在基层社会的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4]。所以在肇庆的城乡聚落中也留存了众多不同时期的宗族祠堂,如刻于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的《重修小宗祠碑记》,现在黄岗镇河旁村覃氏宗祠内,该碑记录了五世之祖文右公重修覃氏宗祠的过程。高要金渡刘氏祠堂的《刘氏祠堂记》,记载其先祖刘贵祥,迁入广东肇庆岩前村,为开族始祖;后世子孙,分支各村定居,繁衍生息,后又迁入高要金渡大坑村定居的历史过程。雍正九年(1731年)的《东禺村梁氏族规碑记》、乾隆三年(1738年)的《西庵祖垂训碑志》、嘉庆三年(1798年)的《添立红白银碑志》等则是这些宗族将家规条例、族产分配、惩戒赏罚等勒石,以训诲后世子孙,为我们提供了研究基层社会活动和社会组织的历史资料。

5.刻诗题名碑。明清时期,肇庆作为两广总督府所在地,外加鼎湖山、七星岩名胜宝地,往来文人络绎不绝,在肇庆留下了许多文赋诗词,为我们留下了一份珍贵的遗产。1784年秋,浙江钱塘著名诗人袁枚(1716—1797年)因其弟任肇庆知府,来游鼎湖,期间创作了大量的诗作,并请人刻于碑石之上,名为《袁枚游鼎湖诗碑》,现存鼎湖山庆云寺,嵌于客堂壁上。该碑艺术价值较高。福建省福州人陈建侯,历任知府于安陆、汉阳、德安、武昌,光绪六年(1880年)以服丧辞官,后南游各地,光绪九年(1883年)曾游肇庆,留有《陈建侯诗碑》。还有《端江杂咏诗碑》,此碑刻于清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诗作者宋广业,字澄溪,江苏长洲(今吴县)人,年老辞官到端州,其时他的儿子宋志益(字端斋)在肇庆当太守。宋广业曾于清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作《梅花百咏》诗,命工匠镌石于端州府署梅花书屋壁间,该诗碑现存庆云寺。另有《兰皋诗抄》及《罗浮山志》传世。诗后题跋作者郑际泰,首创鼎湖十景诗,曾为《鼎湖山志》写序。诗中提到的迹删方丈,即庆云寺七代住持成鹫迹删和尚,曾主编《鼎湖山志》。

6.其它。包括地方公益记事、墓志塔铭等。公益事业活动纪念碑,是地方官府为了纪念个人或者众人为地方公益事业作出的贡献所立的碑,地方公益事业如兴水利、建路桥,如刻于清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的《重修周塘桥大路记碑》记载,肇庆府县官员捐俸修筑城西周塘一路的事迹。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立的《修培景福围桂林堤加石工记碑》,共四块碑,记述了景福围桂林堤修堤的原因及经过,极力赞颂肇罗道王云锦修堤的功绩。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的《官吏常捐基围经费碑记》,记载肇庆知府杨霈,因景福围基基身低薄,每遇西江盛涨,即欲冲决,所以商议集资捐款修筑围基基柱,并附刻捐筑基柱章程。光绪十四年(1888年)的《重建禹门坊马头街道碑记》记述城东禹门坊旧有马头基址,每遇积雨余泞之天,泥侵屐齿,行人不堪其苦,于是里人捐资修筑街道。而墓志塔铭在内的人物类碑刻真实而详尽地记录了清代肇庆地区各个阶级和阶层人物的活动,是研究肇庆地区人物的极为重要的第一手资料。墓志铭中既有封建朝廷官员,也有地方士绅、节妇等墓志铭,如位于鼎湖白云寺右侧小山路、刻于乾隆八年(1743)的《梁门黄氏始祖妣墓碑》,刻于清同治十年(1871年)《淡凡和尚墓碑》。塔铭是佛教僧尼的墓志,或嵌于塔上,或置于塔内,其文体、内容、埋设目的与墓志相近。现存塔铭有刻于清顺治十七年(1660年)的《栖壑禅师塔铭》,刻于清康熙十九年(1680年)的《石箭禅师塔铭》等。

综上所述,清代肇庆碑刻的书法艺术形态多样,文献价值丰富,为我们展示了肇庆历史上的兴废和政令、禁约、历史事件,名人事迹、学制,水利、交通、民情风俗、自然灾害以及书法、雕刻艺术等,既有很高的书法艺术价值,又是一部非书本能永久保存的文献史料,具有很高的文献价值。

肇庆清代碑刻的书法艺术及文献价值研究一、碑刻遗存现状二、碑刻的艺术价值三、碑刻的文献价值

图4《重修肇庆府梅庵碑记》

参考文献:

[1]肇庆市文物志编纂委员会.肇庆文物志[M].广州:广东新闻出版局,1988:66.

[2]毛远明.碑刻文献学通论[M].北京:中华书局,2009:256.

[3]李雪梅.法制“镂之金石”传统与明清碑禁体系[M].北京:中华书局,2015:59.

[4]科大卫.礼仪与地方社会[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6:123-128.

(原载于《肇庆学院学报》 2019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