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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桑冲同为人妖,清朝乾隆年间有位采花大盗却堪称盗亦有道

作者:叶之秋
与桑冲同为人妖,清朝乾隆年间有位采花大盗却堪称盗亦有道

明朝嘉靖年间有位采花大盗,名叫桑冲,他以男子之身假扮女子,混迹于闺阁之中,祸祸妇女上百名,影响极为恶劣,事发之后被当成妖人凌迟处死。

  清朝乾隆年间,有一位洪姓男子,也是男扮女装行采花之事,被俘后所作所为,却与桑冲截然不同,堪称盗亦有道。

  此事出自清朝袁枚《子不语》。

  据袁枚记载,洪某从小父母双亡,由邻居抚养长大。他的养母是一位绣工,在养母教导下,此人从小学得一手精湛绣活。养母去世之后,洪某人只会刺绣,别无他技。然而绣坊之中多为女子,他一个男人出入,颇为不便。

  于是这位洪某人就男扮女装,凭借一手高超的绣工,混迹于女子之中。后来更假借教导女子刺绣,趁机祸害了不少女子。

  此人来到长沙地界,遇上了一个李秀才。李秀才请他来刺绣,却见他相貌俊美,起了歪心思,后来发现洪某是男人,李秀才不但没有失望,反而更加开心。在李秀才的包养下,洪某人过了几年幸福生活。

与桑冲同为人妖,清朝乾隆年间有位采花大盗却堪称盗亦有道

  没想到好景不长,几年后,李秀才遇上了一位姓杜的高官,为了讨好这位高官,李秀才竟然将洪某拱手相送。没想到姓杜的高官只爱女人不爱男人,见到洪某后勃然大怒,竟将事情捅到官府,洪某被押解回贵阳,因他是个人妖,立刻轰动了整个贵阳城,贵州省臬名亲自主审。

  洪某对自己男扮女装,与许多女子有染之事供认不讳。不过,当洪某臬台严刑逼供要他供出众多女子名讳时,洪某严辞拒绝道:“我犯下大罪,惩治我一人足矣,何必要牵连他人?”

  然而臬台上下严刑逼供,打得洪某不成人形。洪某昏沉之中,方才供出一些名字。

与桑冲同为人妖,清朝乾隆年间有位采花大盗却堪称盗亦有道

  定罪之时,巡抚拟为流放,臬台却认为洪某乃是妖人,非斩首不可。在臬台的坚持下,洪某被判处死刑。

  得知死讯后,洪某心情平静,临死前一日,他告诉狱卒说:“我享尽人间未有之乐,死也无憾。但是那位臬台大人,也不会有什么好下场。我的罪行只是和奸,按大清律例不该问斩。况且那位臬台,严刑逼供,要我供出来往女子,不过是为了诈取钱财,为此让许多富贵人家女子身受刑讯,家破人亡,两相比较,那位臬台大人的罪行又岂会在我之下?”

  洪某被斩首三年后,那位臬台大人果然因为贪污受贿,被判处斩刑。这位洪某祸害了许多女子,罪孽深重,不过被捕后,他还能想着保全那些女子的名声,也算是盗亦有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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