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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阮大铖、史可法、解学龙与“顺案”——看明朝党派之争什么是“顺案”以及它发生的背景阮大铖与“顺案”史可法与“顺案”解学龙与”顺案“从”顺案“看党派之争结语:明末党派之争——明朝灭亡的主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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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众所周知,自明朝万历年间起,朝政腐败,党争现象十分严重,虽说每朝每代都有党派之争,但是由于明朝相权过于集中,皇权受到抑制,统治阶级内部的争斗自然也愈演愈烈,这一现象持续到崇祯皇帝继位并发布诏书将魏忠贤阉党所犯罪行定为“逆案”,以东林党的阶段性胜利而告终,但是党派之争却大大的削弱了明朝的内部力量,同时也是明朝加速灭亡主要原因之一。

<h1>什么是“顺案”以及它发生的背景</h1>

崇祯十七年,李自成起义军攻破北京,崇祯皇帝在煤山自缢,而留都南京的官僚们便拥护安宗朱由崧为帝,改元“弘光”,建立弘光政权,而“顺案”便是在这种背景下发生的。

大顺政权是李自成在西安建立的政权,而在其攻破北京城之后,很多明朝的官员都投靠了大顺王朝,期待成为新朝的高官,但是没想到好景不长,李自成很快被满洲八旗和吴三桂联手打败并仓皇逃跑,而后这些官员又转投弘光政权,对于“从逆”官员的处理问题以及“逆案”阮大铖便想借此打击异己,史称这一事件为:“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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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大铖剧照

<h1>阮大铖与“顺案”</h1>

阮大铖(1587~1646),字集之,明末兵部尚书、右副都御史、东阁大学士,他是“逆案”的当事人之一,先依附东林党,后依附魏忠贤的阉党,但是最后在阉党事败之时,主动向崇祯皇帝弹劾阉党,最后却免于处罚仅被革职,但是罢官后的他避居南京,同时不断的联系东林党之人以求讲和,表示愿意重归东林,但是却未得到认可,但是却深得马士英的赏识,弘光政权成立后,马士英借此登上高位,便推荐阮大铖做兵部侍郎,而后阮大铖便升为兵部尚书,他重做为官,党争之性依旧不改,周钟便是他排除异己的人之一。

周钟原东林党官员之一,也是当时不同意阮大铖回归东林党的人之一,在李自成攻陷北京后,他被大顺宰相牛金星举荐为官,并起草李自成的登基诏书,而在李自成逃离北京之后,他以为南北消息不灵通,便投奔南明,可是他却不知道,在他回来之前,从兄周镰的门人徐时霖已经将他“从逆”的消息告诉了老师以及众人,而阮大铖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报复于他,随即便同马士英向弘光皇帝上书:

"庶吉士周钟者,劝进未已,又劝贼早定江南;闻其尝骤马于先帝梓宫前,臣闻不胜发指。其伯父应秋、维持皆魏忠贤鹰犬,今钟复为闯贼忠臣;枭獍萃于一门,逆党钟于两世:宜加赤族诛。其胞兄铨,尚厕衣冠之班;从兄镳,俨然寅清之署:均宜从坐,用清逆党。"

“顺案”便由此而生,而对于“从逆”官员的处理问题,也是党派之争中最重要的争斗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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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可法像

<h1>史可法与“顺案”</h1>

福王朱由崧成立弘光政权,史可法是其中主要拥护者之一,对于弘光朝廷处理“顺案”的官员的问题,史可法却有着不同的处理办法以及他先宽后严的变化过程。史可法作为弘光朝廷的核心人物,对于他的处理意见,弘光朝廷不得不慎重考虑。

《史可法集》中收录的《谕南归从逆诸臣定罪疏》中记载:

“北都降贼诸臣南还,适得北信,九陵仍设提督内臣,起罪辅冯铨,还用北人殆尽。或不忘本朝,意图南下,避若无从,是河北土地、人才俱失矣。乞速诏求贤,遍论北幾、河北、山东在籍各官及科甲贡监,但怀忠报国,及早南来,破格重用。”

但是同在收录中的《谕从逆法宜从重疏》中记载:

“导贼掠地攻城为逆,则偷生非逆;受贼愿秩要津为逆,则毁形非逆;受贼半职一官为逆,则受辱为非逆”,“是逆则不道之诛及之,彼籍首称臣人面兽心者,何所逃罪。若其非逆,则止有应得之名,以考功法定之。”

我们仔细对比史可法的两次上疏,可以看到他的处理意见截然不同,在第一疏中他建议朝廷争夺北方的人才,并对像冯铨等还忠心报国的北方官员”破格重用“。而在第二疏中他将“从逆”的诸臣所犯之罪进行细则分类,对于“逆”和“非逆”完全不同的两种处理方式,对于奉旨实行处罚的人,便是刑部尚书解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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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可法集

<h1>解学龙与”顺案“</h1>

解学龙作为“顺案”处罚的执行者之一,自然有着自己的想法,其中《南疆逸史》对此进行了详细的描述,解学龙上疏说道:

“士英方重劾周钟、光时亨等,以与廷臣相牴牾。学龙乃加重周钟、光时亨各一等,余仍执前议。时马、阮必欲杀周钟,而学龙欲为之缓死,乃谋之次辅王铎。明年正月,乘士英在告之上,且请停邢。铎欲拟俞旨,且有”祥甚平允“之褒。士英闻之怒,然事已无及也。“

解学龙想判周钟死缓,于是就跟次辅王铎商议,趁士英请假时递上判决书,并且请求停止用刑,但是马士英、阮大铖却一心想杀周钟,便大为恼火。在王铎起草了同意诏书后,阮大铖便与同伙张捷、杨维垣等人弹劾解学龙,此时的解学龙又见史可法也要求严肃处理,于是便称病告退,而后保国公朱国弼、御史张孙振又攻击解学龙庇护罪人,徇私舞弊,最终解学龙被朝廷罢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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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学龙照

<h1>从”顺案“看党派之争</h1>

史可法与阮大铖俩人的恩怨由来已久,之前马士英举荐阮大铖为官,史可法极力反对,而阮大铖为了报复,上疏将史可法的弟弟史可程以”从逆“处理,所以我们看史可法对于“顺案”的处理态度,虽然从最初宽容处理的主张(可能是为了弟弟)转变成后来的严肃处理,但是能看出来并无党争之意,而在内寡方兴,君昏臣暗这个环境里,他要想有所作为,必须”以国体为主“,不能像阮大铖这样的为私利之人,所以他也反对了解学龙的定案,而阮大铖与解学龙二人不为国家着想,二人的争斗加剧了朝廷的内耗,虽然解学龙就处理”顺案“问题与马士英等人协商过,但是阮大铖不是善与之人,最终只能落得去职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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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

<h1>结语:明末党派之争——明朝灭亡的主要原因之一</h1>

其实明太祖朱元璋在很早之前就对朋党问题高度警惕,并且颁布了很严厉的处罚制度。

《大明律》中明确指出:”若在朝官员交结朋党,紊乱朝政者,皆斩,妻、子为奴,财产入官,凡诸衙门官吏,若与内宫及近侍人员互相交结,漏泄事情,夤缘作弊而符同奏启者,皆斩,妻、子流三千里安置。“

但是即便面对这么严厉的处罚制度,党派之争却愈演愈烈,主要是面对繁杂而庞大的国家内政,明朝皇帝的精力也是有限的,面对党争困局,也是束手无策,索性安于享乐。而党争消耗也使得明朝加速灭亡。

文 | 结

参考资料:《史可法与“顺案”——以史可法三份奏疏为中心》作者:杨正伟。

《史可法集》清,张纯修,1984年上海古籍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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