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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阮大铖、史可法、解學龍與“順案”——看明朝黨派之争什麼是“順案”以及它發生的背景阮大铖與“順案”史可法與“順案”解學龍與”順案“從”順案“看黨派之争結語:明末黨派之争——明朝滅亡的主要原因之一

作者:南風熏兮
淺談阮大铖、史可法、解學龍與“順案”——看明朝黨派之争什麼是“順案”以及它發生的背景阮大铖與“順案”史可法與“順案”解學龍與”順案“從”順案“看黨派之争結語:明末黨派之争——明朝滅亡的主要原因之一

導讀:衆所周知,自明朝萬曆年間起,朝政腐敗,黨争現象十分嚴重,雖說每朝每代都有黨派之争,但是由于明朝相權過于集中,皇權受到抑制,統治階級内部的争鬥自然也愈演愈烈,這一現象持續到崇祯皇帝繼位并釋出诏書将魏忠賢閹黨所犯罪行定為“逆案”,以東林黨的階段性勝利而告終,但是黨派之争卻大大的削弱了明朝的内部力量,同時也是明朝加速滅亡主要原因之一。

<h1>什麼是“順案”以及它發生的背景</h1>

崇祯十七年,李自成起義軍攻破北京,崇祯皇帝在煤山自缢,而留都南京的官僚們便擁護安宗朱由崧為帝,改元“弘光”,建立弘光政權,而“順案”便是在這種背景下發生的。

大順政權是李自成在西安建立的政權,而在其攻破北京城之後,很多明朝的官員都投靠了大順王朝,期待成為新朝的高官,但是沒想到好景不長,李自成很快被滿洲八旗和吳三桂聯手打敗并倉皇逃跑,而後這些官員又轉投弘光政權,對于“從逆”官員的處理問題以及“逆案”阮大铖便想借此打擊異己,史稱這一事件為:“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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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大铖劇照

<h1>阮大铖與“順案”</h1>

阮大铖(1587~1646),字集之,明末兵部尚書、右副都禦史、東閣大學士,他是“逆案”的當事人之一,先依附東林黨,後依附魏忠賢的閹黨,但是最後在閹黨事敗之時,主動向崇祯皇帝彈劾閹黨,最後卻免于處罰僅被革職,但是罷官後的他避居南京,同時不斷的聯系東林黨之人以求講和,表示願意重歸東林,但是卻未得到認可,但是卻深得馬士英的賞識,弘光政權成立後,馬士英借此登上高位,便推薦阮大铖做兵部侍郎,而後阮大铖便升為兵部尚書,他重做為官,黨争之性依舊不改,周鐘便是他排除異己的人之一。

周鐘原東林黨官員之一,也是當時不同意阮大铖回歸東林黨的人之一,在李自成攻陷北京後,他被大順宰相牛金星舉薦為官,并起草李自成的登基诏書,而在李自成逃離北京之後,他以為南北消息不靈通,便投奔南明,可是他卻不知道,在他回來之前,從兄周鐮的門人徐時霖已經将他“從逆”的消息告訴了老師以及衆人,而阮大铖自然不會放過這個機會報複于他,随即便同馬士英向弘光皇帝上書:

"庶吉士周鐘者,勸進未已,又勸賊早定江南;聞其嘗驟馬于先帝梓宮前,臣聞不勝發指。其伯父應秋、維持皆魏忠賢鷹犬,今鐘複為闖賊忠臣;枭獍萃于一門,逆黨鐘于兩世:宜加赤族誅。其胞兄铨,尚廁衣冠之班;從兄镳,俨然寅清之署:均宜從坐,用清逆黨。"

“順案”便由此而生,而對于“從逆”官員的處理問題,也是黨派之争中最重要的争鬥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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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可法像

<h1>史可法與“順案”</h1>

福王朱由崧成立弘光政權,史可法是其中主要擁護者之一,對于弘光朝廷處理“順案”的官員的問題,史可法卻有着不同的處理辦法以及他先寬後嚴的變化過程。史可法作為弘光朝廷的核心人物,對于他的處理意見,弘光朝廷不得不慎重考慮。

《史可法集》中收錄的《谕南歸從逆諸臣定罪疏》中記載:

“北都降賊諸臣南還,适得北信,九陵仍設提督内臣,起罪輔馮铨,還用北人殆盡。或不忘本朝,意圖南下,避若無從,是河北土地、人才俱失矣。乞速诏求賢,遍論北幾、河北、山東在籍各官及科甲貢監,但懷忠報國,及早南來,破格重用。”

但是同在收錄中的《谕從逆法宜從重疏》中記載:

“導賊掠地攻城為逆,則偷生非逆;受賊願秩要津為逆,則毀形非逆;受賊半職一官為逆,則受辱為非逆”,“是逆則不道之誅及之,彼籍首稱臣人面獸心者,何所逃罪。若其非逆,則止有應得之名,以考功法定之。”

我們仔細對比史可法的兩次上疏,可以看到他的處理意見截然不同,在第一疏中他建議朝廷争奪北方的人才,并對像馮铨等還忠心報國的北方官員”破格重用“。而在第二疏中他将“從逆”的諸臣所犯之罪進行細則分類,對于“逆”和“非逆”完全不同的兩種處理方式,對于奉旨實行處罰的人,便是刑部尚書解學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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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可法集

<h1>解學龍與”順案“</h1>

解學龍作為“順案”處罰的執行者之一,自然有着自己的想法,其中《南疆逸史》對此進行了詳細的描述,解學龍上疏說道:

“士英方重劾周鐘、光時亨等,以與廷臣相牴牾。學龍乃加重周鐘、光時亨各一等,餘仍執前議。時馬、阮必欲殺周鐘,而學龍欲為之緩死,乃謀之次輔王铎。明年正月,乘士英在告之上,且請停邢。铎欲拟俞旨,且有”祥甚平允“之褒。士英聞之怒,然事已無及也。“

解學龍想判周鐘死緩,于是就跟次輔王铎商議,趁士英請假時遞上判決書,并且請求停止用刑,但是馬士英、阮大铖卻一心想殺周鐘,便大為惱火。在王铎起草了同意诏書後,阮大铖便與同夥張捷、楊維垣等人彈劾解學龍,此時的解學龍又見史可法也要求嚴肅處理,于是便稱病告退,而後保國公朱國弼、禦史張孫振又攻擊解學龍庇護罪人,徇私舞弊,最終解學龍被朝廷罷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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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學龍照

<h1>從”順案“看黨派之争</h1>

史可法與阮大铖倆人的恩怨由來已久,之前馬士英舉薦阮大铖為官,史可法極力反對,而阮大铖為了報複,上疏将史可法的弟弟史可程以”從逆“處理,是以我們看史可法對于“順案”的處理态度,雖然從最初寬容處理的主張(可能是為了弟弟)轉變成後來的嚴肅處理,但是能看出來并無黨争之意,而在内寡方興,君昏臣暗這個環境裡,他要想有所作為,必須”以國體為主“,不能像阮大铖這樣的為私利之人,是以他也反對了解學龍的定案,而阮大铖與解學龍二人不為國家着想,二人的争鬥加劇了朝廷的内耗,雖然解學龍就處理”順案“問題與馬士英等人協商過,但是阮大铖不是善與之人,最終隻能落得去職的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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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

<h1>結語:明末黨派之争——明朝滅亡的主要原因之一</h1>

其實明太祖朱元璋在很早之前就對朋黨問題高度警惕,并且頒布了很嚴厲的處罰制度。

《大明律》中明确指出:”若在朝官員交結朋黨,紊亂朝政者,皆斬,妻、子為奴,财産入官,凡諸衙門官吏,若與内宮及近侍人員互相交結,漏洩事情,夤緣作弊而符同奏啟者,皆斬,妻、子流三千裡安置。“

但是即便面對這麼嚴厲的處罰制度,黨派之争卻愈演愈烈,主要是面對繁雜而龐大的國家内政,明朝皇帝的精力也是有限的,面對黨争困局,也是束手無策,索性安于享樂。而黨争消耗也使得明朝加速滅亡。

文 | 結

參考資料:《史可法與“順案”——以史可法三份奏疏為中心》作者:楊正偉。

《史可法集》清,張純修,1984年上海古籍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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