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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委第十二巡察组巡察东明县公安局党委工作动员会议召开

作者:闪电新闻

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5日讯根据菏泽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3月5日,菏泽市委第十二巡察组巡察东明县公安局党委工作动员会议召开。会上,菏泽市委第十二巡察组组长杨锋作了动员讲话,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东明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宋广振作了讲话,对配合好菏泽市委巡察工作提出意见,副县长、公安局长李明轩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菏泽市委第十二巡察组巡察东明县公安局党委工作动员会议召开

菏泽市委第十二巡察组副组长及有关同志、东明县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内设机构、直属单位和下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部分离退休副科级及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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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锋指出,要充分认识对公安系统开展巡察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开展公安系统巡察是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现实需要,是进一步加强公安系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要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准确把握巡察重点任务,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以及市委工作要求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对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情况。东明县公安局党委和各级党员干部要正确对待巡察监督,主动配合巡察组工作,把接受巡察的过程作为发现解决问题、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推动事业发展的过程,让干部受教育、群众得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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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广振强调,这次菏泽市委第十二巡察组来东明县开展巡察,体现了菏泽市委对东明县、对东明县公安局的关心与关注,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接受监督、支持巡察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的政治责任。要积极配合巡察组工作,全面真实提供相关资料,实事求是汇报情况,认真负责反映问题。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要深刻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为推动东明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凝聚强劲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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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轩表示,这次巡察,既是对东明县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的全方位体检,也是对东明县公安局各项工作的“全面检阅”,全局干部职工要提高政治站位,端正态度,统一认识,全力支持和配合菏泽市委巡察组工作。要站在讲党性的高度、本着负责任的态度,客观地反映情况,让巡察组充分了解东明县公安局的真实情况。要以这次巡察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推进公安机关全面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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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委巡察组将在东明县公安局工作40天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9153048012;专门邮政信箱:菏泽市0014号信箱;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30—18:0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1年4月15日。根据菏泽市委巡察工作办法规定,菏泽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东明县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东明台 李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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