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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声大雨点小 太鲁阁号事故后“采购法”仍一字未动

作者:台海网

来源:华夏经纬网

华夏经纬网10月21日讯:据台湾《中时新闻网》报道,太鲁阁号事故暴露“借牌转包”陋习,“朝野”接连针对“政府采购法”提出“修法”草案补破网,但昨经“立法院”交通委员会审查,因公共工程委员会主张现行条文已足够,绿营也认为不宜修严,委员会经讨论后,决议维持现行条文,宣告“政府采购法”的“修法”是雷声大雨点小。

太鲁阁号撞击工程车事故造成49死,工程实际承包人李义祥被发现旗下公司不符承包资格,因而向东新营造借牌投标,事发后东新营造被依违反“政府采购法”等罪嫌起诉。据调查,营建业借牌等乱象众所皆知,过去10年只罚不到10件。

在新闻热头上,“朝野”接连针对“政府采购法”提出8个版本修正草案,将现行条文不良厂商不得参加投标,额外将“该厂商登记相同负责人之厂商”也纳入规范。“时力”也主张将缓起诉厂商列入黑名单。

“立法院”交通委员会昨讨论时,民进党“立委”陈明文强调,采连坐处分会有大问题,就像台塑有几百家公司负责人都是王文渊,其中一间出问题,其他几百家都处分,执行会有困难,“当然要处分不良厂商,但‘立法’必须严谨。”

对于是否将缓起诉者纳入黑名单,民进党“立委”刘棹豪说,缓起诉就是没有被起诉,若与有罪者放在同样规范恐需讨论。党籍“立委”林俊宪也说,缓起诉就是“比较不严重”,应给予自新机会,若视同犯罪,与缓起诉“立法”精神冲突。

工程会企划处长罗天健强调,缓起诉就是不起诉,因此工程会建议维持现行条文。在借牌部分,工程会已拜托“法务部”要将违“法”业者的处分书送交工程会,以利刊登“政府”采购公报,“工程会已经有处理借牌问题”。由于工程会主张维持现行条文,绿营多表认同,委员会讨论后确定不做文字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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