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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聲大雨點小 太魯閣号事故後“采購法”仍一字未動

作者:台海網

來源:華夏經緯網

華夏經緯網10月21日訊:據台灣《中時新聞網》報道,太魯閣号事故暴露“借牌轉包”陋習,“朝野”接連針對“政府采購法”提出“修法”草案補破網,但昨經“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審查,因公共工程委員會主張現行條文已足夠,綠營也認為不宜修嚴,委員會經讨論後,決議維持現行條文,宣告“政府采購法”的“修法”是雷聲大雨點小。

太魯閣号撞擊工程車事故造成49死,工程實際承包人李義祥被發現旗下公司不符承包資格,因而向東新營造借牌投标,事發後東新營造被依違反“政府采購法”等罪嫌起訴。據調查,營建業借牌等亂象衆所皆知,過去10年隻罰不到10件。

在新聞熱頭上,“朝野”接連針對“政府采購法”提出8個版本修正草案,将現行條文不良廠商不得參加投标,額外将“該廠商登記相同負責人之廠商”也納入規範。“時力”也主張将緩起訴廠商列入黑名單。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昨讨論時,民進黨“立委”陳明文強調,采連坐處分會有大問題,就像台塑有幾百家公司負責人都是王文淵,其中一間出問題,其他幾百家都處分,執行會有困難,“當然要處分不良廠商,但‘立法’必須嚴謹。”

對于是否将緩起訴者納入黑名單,民進黨“立委”劉棹豪說,緩起訴就是沒有被起訴,若與有罪者放在同樣規範恐需讨論。黨籍“立委”林俊憲也說,緩起訴就是“比較不嚴重”,應給予自新機會,若視同犯罪,與緩起訴“立法”精神沖突。

工程會企劃處長羅天健強調,緩起訴就是不起訴,是以工程會建議維持現行條文。在借牌部分,工程會已拜托“法務部”要将違“法”業者的處分書送交工程會,以利刊登“政府”采購公報,“工程會已經有處理借牌問題”。由于工程會主張維持現行條文,綠營多表認同,委員會讨論後确定不做文字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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