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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前行政高官林益世贪腐获刑 28日发监执行

新华社北京9月28日电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行政部前秘书长林毅石收受贿赂人民币6300万元(新台币,下同)。他在二审中被判处13年零6个月徒刑。台湾“最高法院”将腐败部分发回重审,并以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两年徒刑。台北地区检察官办公室于28日上午发布了一项死刑判决。

台湾前行政高官林益世贪腐获刑 28日发监执行

林毅石。台湾联合报记者王洪顺摄

林义士在高雄的户籍本应由高雄市土地检查局执行。但由于妻子彭爱嘉住在台北,林义士向控方表示,他想在北方监狱服刑,方便妻子探望他,因此被台北海关关进了监狱。

据了解,林毅石在2010年担任“立委”和国民党政策委员会执行主任,协助迪勇公司负责人陈启祥获得合同,随后获得6300万元。林毅石辞去“立委”职务后,打电话给陈启祥,要求陈启祥再支付8300万元续约。陈启祥拒绝并向媒体透露。控方起诉林义石贪污。

一审认为,林义石的行为不构成贪污罪、洗钱罪,与“立委”职务无关,被判处7年零4个月有期徒刑;二审认为,林义石受贿与“立委”职务密切相关,减刑为13年6个月有期徒刑。

上诉后,台湾"最高法院"审理了两年。今年9月28日,对财产来源不明罪作出判决,同意二审意见,维持林义石有期徒刑2年,剥夺公共权利2年,并处罚金1580万元;林义士的妻子彭爱佳、叔叔沈焕章和沈焕耀被控洗钱,并被无罪释放;此外,林依诗的母亲沈若兰在她家阳台上焚烧了95万美元,用砖头捆起1200万新台币,藏在水池里。她被判入狱五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