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组织参加首届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奖"金声奖"评选、首届中国广播节目主持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函,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奖、中国广播主持人的"金声奖"(以下简称"金声奖")是经中央政府批准在中国广播托管领域设立的第一个政府奖项。
该奖项每两年举办一次,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主办,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主办。
为做好2021年第一届评选工作,请各省级局、各单位充分认识设立"金声奖"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参评。
以下是详细信息: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室有关组织与会
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奖:首届中国广播公司
关于"金嗓音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中央广播电视总站办公厅:
"金声奖"(以下简称"金声奖")是经中央批准,在中国广播托管领域首次设立的政府奖项,体现了党中央对广播电视广播员和主持人团队的关怀和热切希望。 是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增强广播电视队伍凝聚力,鼓励广大广播电视主播加强主流思想舆论,突出文化自信的重要举措。为讲好中国故事做出更大的贡献。该奖项每两年举办一次,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主办,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主办。为做好2021年第一届评选工作,请各省级局、各单位充分认识设立"金声奖"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参评。特此通知参赛作品和要求如下:
1. 指导原则
"金嗓子奖"的评选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充分贯彻中国共产党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共十九届二中全会、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两个换"方向和"双百"方针, 坚持以人为本的创意导向,发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激励、引领和示范的作用,加强优秀广播主持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广播电视网络视听产业高质量创新发展。
2. 奖项
(1) 10位电台播音员主持人
(2)10名电视播音员和主持人
三、入学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支持中国共产党,忠于党的广播电视事业,讲政治,讲道德,加强事业。
(三)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播音员主持人证书》有效期内,目前担任全国各级广播电视机构广播主持人职务,连续从事广播主持工作三年以上的人, 他们的代表作品是他们单位播出的广播和电视节目。上述截止日期计算至2021年8月31日。参加资格由初步评审单位确定。
(四)同时从事广播电视工作的播音员、主持人参加评审时只能选择一类,不得同时报到。
(五)副厅、局级或副厅、局级以上同等职等干部不参加选拔的。部门级干部选拔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在部门一级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广播主持人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占部门级配额。
(6)参赛者不得伪造或隐瞒相关信息。一旦被发现,他们将被取消资格。
(七)严禁违法失道德、失信者、不服鉴定的。
4. 选择标准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增强"四个意识",强化"四个自信",做到"两个保障",自觉遵守纪律和法律,遵守职业道德,牢记社会责任,能够正确传达党和国家的声音,传播主流价值观,展现新时代的风范。
(2)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良好的语言文化素养和优秀的表达能力,较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广播主持作品坚持诚信创新,顺应时代美学,代表专业发展方向。
(3)美德和艺术,具有良好的影响力和在社会上的一定知名度。
5. 初步评估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观光局、中央广播电视台办公厅是"金音奖"的初步评价单位。
6. 提交配额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报送的场所数各4个(广播电视台2个),不少于1个报县级广播机构。
(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报名人数为8人(电台4台、电视台4台)。
(3)各初步评估单位应按照规定的配额提交统一提交意见书。"金声奖"不接受来自其他渠道的参赛作品。
7. 提交方法
"金嗓子奖"采用初评单位的在线报名方式。
网站:"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金嗓子奖评选平台"
http://jinsheng.pingshen.nrta.gov.cn
(详情请参阅平台首页「填写须知」)
八、初步评估工作程序和要求
(1) 个别声明
按照初步评审单位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会人员应当完整、准确地填写《第一届中国广播电视主持人"金声奖"优秀广播电视播音员推荐表》(见附件),由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后,由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并盖章, 应当将代表作品和其他有关材料一并提交初步评审单位。所有提交的书面材料必须盖有单位公章。
(2)组织初步评估
每个初步评价单位负责本地区和各单位参与者的初步评价和建议。初步评审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参加条件和评选标准进行资格评审,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审,在规定提交数量内确定推荐人选。
初步评价结果出来后,各初步评价单位负责人须在《中国首届广播电视主持人"金音奖"优秀广播电视主持人推荐表》上签字,并加盖初评单位公章。
(3)在线填写报告
1、各初步评审单位应确定管理人,并联系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申请账户(联系方式见第13项)。
2、管理员凭账号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金声奖评审平台",填写推荐人选信息,上传资料电子版;在《初步评价结果管理》中,填写管理员的有效联系方式,并上传初步评价结果,并加盖初评单位公章(包括但不限于遴选过程、推荐人选名单及推荐理由、初步评价组成员名单、 等)。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和完整。
(4) 提交材料
网络申请完成后,各初评单位应当按照要求(见第9项)汇总单位推荐材料的完整、标准化的纸质和电子版,并邮寄方式提交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金音奖"组委会。
9. 初步评估单位提交材料的要求
(1)纸质版材料
1、初步鉴定结果加盖初评单位公章。
2、为参会人员推荐的"首届中国广播节目主持人'金声奖'优秀广播电视主持人推荐表"原印章。
3、推荐人选的职业简历及成绩简介,并加盖初评单位公章(1500字以内)。
4、具有初步评审单位公章的推荐参会人员播放代表作品的文字介绍(包括节目背景、创作解读、节目播出及社会反响等)。
5、《中华人民共和国播音员主持人卡》(包括封面页、个人信息页、最新注册页)复印件。
6.推荐1张六英寸彩色参会者简历照片。
请将上述1-4份材料打印在A4纸上,每份1份。
(2) 材料的电子版本
1. 上述1-4份纸质材料的电子版以pdf格式扫描。
2、推荐参会代表作品电子版。具体要求如下:
(一)代表作品应当从推荐人选所在单位的广播平台中选出,推荐人选应作为播音员主持人出现在作品中。
(2)代表作品可以选择发送3-5个节目,类别不受限制,每个节目的长度不受限制,但总时长不超过45分钟,其中参演播音员主持人的语言总量不少于30分钟,并且总出场次数, 与会电视播音员和主持人的口头广播和配音时间不少于30分钟。
(3)允许编辑选择和发送的节目,但推荐候选人的广播主持人部分必须保持原始广播外观,不得以后期制作为目的进行优化。同时,必须在推荐表中提供代表作品原完整版的链接,如果没有链接,则必须在材料的电子版中提供原始的完整程序。
(4)部分节目播出时间:2018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5) 文件格式:
视频文件采用MP4格式,编码方式为H.264,分辨率不大于1920*1080;
音频文件采用 MP3 格式。
(六)各代表作品的文件名应当标明"推荐参加者姓名(广播姓名)+节目名称"。
3. 4张彩色照片推荐候选人,jpg或png格式,每个尺寸不超过5M,包括:
(1)广播和主持现场工作照片2张;
(2)简历照片1张;
(3)1张2英寸白色背景无冠身份证照片。
4.存储介质:可移动硬盘或U盘(请务必贴上标签并注明初步评估单元)。请为每个推荐候选人单独设置一个电子文件夹,文件夹名称必须标明:"推荐候选人姓名(广播名称)+选拔类别+初步评估单位"。
(3) 以上参赛作品将不予退还。
10. 宣传声明
为宣传和推广"金声奖"评选结果,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有权对参会代表作品进行媒体展示和播出,并可将上述代表作品制作成电子音像制品和图书,用于非商业性宣传、观摩、讨论和交流活动。对此有疑问的,应当作出声明,否则,提交单位的印章应视为对本条款的认可。
11、"金声奖"的评选不以任何方式向参与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
12. 报名截止日期
(1)初步评审单位网上报告开始和结束时间:202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0月31日
(2)初步评审单位送送材料截止日期:2021年11月5日
13. 送货地址和联系信息
请通过SPEEDPOst EMS发送所有参赛作品。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号 被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金音奖"组委会颁奖
邮政编码: 100866
联系人:赵聪 孙佳毅
电话:010-86098191 86093553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评论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10-86096235 17801579644
本通知及相关表格可从"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站"下载,网址为 www.nrta.gov.cn
附:首届中国广播节目主持人"金音奖"优秀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推荐表
在广播主持领域获得第一个政府奖,
谈谈你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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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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