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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妹俩行窃找刺激,检察官帮教有方法

新民晚报(传媒胡家璇记者蒋月忠)黄浦区检察院一直注重未成年人帮助转化工作,通过参与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诉讼全过程,开展逐案帮助、心理干预、行为矫正、发布《督促督促令》指导家庭教育,帮助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

姐妹俩行窃找刺激,检察官帮教有方法

图片来源:东方IC

小星(化名)和小玲(化名)是一对姐妹。案发时,姐姐小星正在大四,为了缓解学业压力,寻求刺激,她带着姐姐在一家美容店进行盗窃,当场被偷。当案件到达时,姐妹俩承认了罪行。

黄浦区检察院未事先介入此案,认定共犯小玲未满16周岁,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检察机关应当贯彻从宽严刑事政策,依法对未成年人权益案件的撤销进行监督,建议侦查机关以引线转移形式对小玲的严重不良行为采取教育、矫正措施。同时,检察院在听取各方意见后,认为小兴涉嫌盗窃,但犯罪轻,作为未成年人实施,如实供词认罪,检察院在听取各方意见后,于今年8月对小星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并设置了三个月的时间让他看守警卫。

承办委托司法社工重点对小星的犯罪原因、家庭背景等进行补充社会调查,结合专业的心理评估结果准确把握矫正帮助的重点,为小星制定了情感管理、家庭关系修复和社会价值树的个性化帮助方案,以定期心理治疗的形式, 日常家务劳动,及时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帮助小星回归家庭、社会。检察机关首次以"四方协议"的形式,联合小兴的监护人、心理学家、市阳光中心黄埔镇青年社会工作者工作站,组建3-1帮帮小组,对小明星观望求助,及时跟进帮助情况,及时评估效果落实情况, 定期检查。

在社会调查过程中,公诉人发现,涉及家庭情况的未成年人占优,父亲通常忙于工作,照顾两个孩子较少,母亲是全职母亲,通常学习要求较高,心理关注较少,家庭成员之间缺乏沟通。办公室没有全面考虑涉及家庭的未成年人的实际情况,向小兴的父母下达了"督促督令",通过纪律处分、责令有遗憾等多种形式的督导,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提高家庭教育能力,学习家庭教育知识,引导家长改变家庭教育方式, 及时解决未成年人背后的家庭问题,让涉案未成年人在涉案后悔的同时,在重访家庭感情获得新的力量,真正达到矫正教育的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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