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点

保留两类人遗产份额、慎用夫妻间共同遗嘱……订立遗嘱六项风险提示需注意

新民晚报(记者涂宇)今天上午,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市长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7-2020年将继承纠纷审理白皮书和典型案例。

保留两类人遗产份额、慎用夫妻间共同遗嘱……订立遗嘱六项风险提示需注意

附图:长宁法院新闻发布会现场(下同)

白皮书显示,2017年至2020年,上海长宁法院共受理遗嘱继承案件548件,涉及遗嘱608件,占同期继承案件总数的60.25%,呈现出"六主、四重点、一分配、一长"的审判特点: 60岁以上的立遗嘱人为主体,矛盾集中在多婚主体上;在这个问题上,有形财产是中流砥柱,矛盾集中在房地产等大财产上;正式地,自写遗嘱和代理遗嘱 2.经过公证的遗嘱是主要内容,矛盾集中在代表遗嘱撰写的遗嘱上;在数量上,单一遗嘱为主体,多重遗嘱案件中涉及的鉴定比例相对较高;在效力方面,有效遗嘱是主要,无效理由被分配;在结案方式上,撤案、结案是主力,审理期更长。

白皮书显示,目前遗嘱继承的审理主要存在难以确定继承人范围、被执行继承人的能力难以确定、形式缺陷导致对遗嘱有效性的质疑,内容缺陷导致遗嘱有效性的争议, 等。

关于如何提高遗嘱继承案件的审判效果,白皮书从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转变遗嘱继承司法观念、灵活诉讼方式、明确证明规则、规范证人程序、把握审判难等方面提出了对策和建议。 等,积极应对民法实施后司法实践的新课题,引导和引导公众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家庭辅导方式建设。

保留两类人遗产份额、慎用夫妻间共同遗嘱……订立遗嘱六项风险提示需注意

图:遗嘱的法律要素清单

同日发布的六个典型案例涵盖了遗嘱人行为能力的确定、遗嘱打印有效性的确定、"双亏"人员的确定、联合遗嘱有效性的确定等常见问题,并据此制定了六个意愿风险提示, 为依法建立有效遗嘱提供指导:

提示1:遵守遗嘱的形式要求。《民法典》规定了七种形式的遗嘱,即:自写遗嘱、遗嘱认证遗嘱、印刷遗嘱、记录遗嘱、视频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

提示2:防止模棱两可的习语。"继承"一词应用于澄清遗产的归属。遗嘱执行人的指定应注明"遗嘱执行人"一词。避免使用含糊不清的表述,如"酌情处理"和"委托处分"。

提示3:澄清遗嘱认证书的行动能力。立遗嘱人必须是在立遗嘱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证据可以通过拍摄视频,邀请证人等来支持。

提示4:避免在约会中出现缺陷。避免选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有限的人、其他无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遗赠人、有利益关系的人或者遗赠人作为证人,建议选择律师、基层组织工作人员等作为证人。

提示5:保留两类人的遗产份额。在订立遗嘱时,遗产的必要份额应保留给无法工作和没有生计来源的继承人和胎儿。

提示6:谨慎使用丈夫和妻子的共同意志。法律对此没有明确界定,容易引起争议和矛盾。如果需要订立共同遗嘱,建议明确约定已故当事人的变更、撤销权限和范围。

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