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虐待猫的直播视频被曝光。视频中的人不仅直播了自己虐待猫咪的直播,还开启了现场观看,观看的人可以付费杀小猫的方式。
记者发现,在虐待猫狗等行为的背后,存在着视频贩卖、现场奖励等黑产业链。这个利益链包括专门录制虐待视频的猫虐待者,组织视频资源进行包装和销售的专业贩运者,以及专门通过各种渠道扩大客户的中介和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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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营利为目的出售虐待猫的视频催生了黑色产业链
王琳(化名)是北京一群流浪动物救援的负责人,动物救援多年,她看到和听到太多令人难以置信的虐待动物的行为:剥小猫皮,冒充领养者在虐待后领养动物,指示他们的狗追逐流浪猫......
值得注意的是,越来越多的人出于营利或其他目的,滥用小动物视频进行销售和传播,突然形成了一条秘密的黑色产业链。
记者近日在一些购物网站以"虐猫"、"虐狗"、"虐待动物视频"等关键词进行搜索,均显示"无搜索结果"。当您在社交媒体上搜索具有相同关键字的群组时,您还会看到不符合筛选条件的群组。
王林告诉记者,这是这类群体隐藏特征的一种表现,"卖猫狗虐待视频群,普通大众很难找到并加入其中。而且一般一个群组所有者会有多个群号,一旦拉人后立即封存,建立一个新的群组。
据王林介绍,营救流浪小动物群的志愿者曾试图闯入相关群体,但进入群体后,有人会"评估",询问志愿者为什么要进入群体,不知道"规则",之前没有类似的虐待和杀戮经历。"这是为了证明你和他们是那种真正让你接触到他们的'业务'的人。因此,真实曝光的现象只是冰山一角。"
除了出售虐待动物的视频外,还有更多人利用小动物的生命来勒索救援人员。据媒体报道,广东省东莞市一名男子误养了一只流浪猫,成功收养后,以流浪猫的生命为条件,勒索救援人员。救援人员被要求转移1000多元,并在拒绝转移的第二天收到了虐待猫的视频。
以道德谴责为导向的立法面临实际困难
记者梳理发现,对于虐待动物者来说,目前大多是按照行业规范进行道德谴责和惩罚。如山西太原"烧水猫"事件的肇事者,其用工单位在事件发生后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近年来,一些地方已将"禁止滥用"纳入地方法规,但并未对违规行为具体规定和处罚。
在国家一级没有具体的反虐待动物立法。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法教授曹明德认为,这背后的主要原因之一是缺乏积极的推动者。"从立法过程来看,我国基本上是以部门立法为基础,如环保法牵头由生态环境部推动。对于小动物,谁是它的代言人?没有发起人势必会对立法进程产生重大影响。"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生态法研究室主任刘红燕表示:"从法律行为的定义来看,根据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2654号建议的回应,在法律层面上定义滥用存在一些困难,因为'动物保护问题涉及行业发展等多种复杂因素, 民族习俗、宗教习俗、伦理和道德'。"
在他看来,专门的反虐待动物立法必然涉及对现有国家动物保护管理制度、社会意识形态和文化观念的全面调整的根本性变革。
专家呼吁制定特别立法,以改善动物保护
尽管困难重重,但接受记者采访的几位专家坚持认为,反虐待动物法是必要的。
刘红艳建议,反虐待法应将"生态文明"的价值引导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纳入我国动物保护法律体系,整合现有法律法规,制定系统、全面的《动物保护法》,其中包含对动物福利、动物保护、动物利用等方面的重点调整。 反虐待动物、动物遗传管理等,全面提高全社会的动物保护意识和动物保护水平。
他还建议,社会公众应开展广泛的社会监督,对虐待动物、传播相关视频等行为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处理,执法部门不作为或不及时监测行为。
曹明德从网络平台的角度提出了自己的建议。他认为,网络平台应承担必要的审查和监督义务,严格审查平台发布的内容,及时删除虐待动物的暴力图片和视频,同时,相关信息发布者和传播者应采取查封等惩戒措施,其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保留相关证据,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要对网络平台进行严格监管,传播此类视频,网络平台如不及时采取措施,也应予以相应处罚。"曹明德说。
综合法治日报,新闻
来源:中央电视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