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旅行社是否需要获得许可才能提供机票和酒店服务?""我如何取证非法出租或借出旅行社的行为?""旅行社进行不合理的低成本旅行的证据点是什么?"

近日,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三届年度执法业务培训班如期举行。培训结束时,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直属执法二队成员"纠缠"了老师,一口气问了六个问题。
本次讲座特邀了广东伟然律师事务所范文文律师来讲学。在多媒体教学模式中,范先生重点围绕"依法旅游管理与依法经营——从行政执法角度对旅游法的综合解读"课程,从违反旅行社营业执照制度、旅行社违反禁区旅游业务规定等32个具体问题入手, 旅行社违反旅游服务质量保证体系,旅行社进行虚假宣传,提供不合格的供应商,未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旅行社不依法与游客签订书面旅游合同。
本次讲座结合该领域近年来的典型案例,业务单位批准制定标准,挖掘违法行为的来源,执法案件收集点及相关法律法规适用于剥线内容,特别是对于旅行社开展不合理的低成本旅行,不履行包裹旅游合同, 从不合格供应商等违法案件中订购产品和服务,进一步梳理案例思路,进一步明确了需要把握的关键环节。范还结合自己的学习经历,对《旅游法》进行了更全面的解读。
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副书记、政委高阳、局总经济师张林带头参加培训,全体同志认真聆听,不时记录,不时互动,学习气氛热烈。学生反馈显示,培训普遍认为很"口渴",所有同志都对旅游法有了新的认识和把握,该领域执法案件的"疑难复杂"基本达到了清晰的思路,数量最多。
温/广州日报 新华市 记者:耿旭京 东野恒 通讯员:钟丽霞、于鹏、黄正良
图/广州日报 新华城记者:耿旭京 东野恒 记者:钟丽霞、于鹏
广州日报、新华城 编辑:董业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