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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男子买卖珍稀鹦鹉 被法院判刑并处罚金

新晚报 安徽网大昭新闻8月31日,寿县人民法院关于认定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审判,被告人薛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以罚款3000元,违法所得2600元予追回,并移交国库(追回)。

2018年4月,薛某在卖鹦鹉的QQ群中得知,曹某出于对鹦鹉的喜爱,在某处以2800元的价格从曹某处买下了两只"金太阳鹦鹉",在家小心翼翼地喂食。后来,薛氏在网上查询,发现他喂养的两只鹦鹉是国家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薛除了爱鹦鹉,还有爱狗,家里有10多只狗,能让薛不以为当鹦鹉吠叫起来的时候,10多只狗都在吠叫,狗吠叫导致邻居劝告,薛决定卖鹦鹉。

2019年8月14日,薛某通过微信联系河南人沈某,得知这两只"金太阳鹦鹉"是受国家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目前仍以2600元的价格卖给李某。2020年底,河南警方发现薛曾买卖珍爱鹦鹉,致函淮南警方调查此案,薛某后来供认有违法行为。

太阳锥尾鹦鹉属于鹦鹉科,被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鉴定中心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公约,2019年版)附录二。

法院听说,薛某违反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条例,非法获取、销售受国家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构成危害珍贵野生动物罪。鉴于他到任后能够如实供认,并愿意接受可以宽大处罚的处罚,上述判决是依法作出的。

评委提醒:人们通过饲养宠物来陪伴自己,丰富生活是正常的,但有些野生动物不能被个人随意购买和作为宠物饲养,有的宠物爱好者一定不能抱着幸运的心态,即使商家给"宠物"贴上"人工养殖"的标签,也要提高法律意识, 仔细核实品种再购买,不要无视法律,不了解法律。

燕翠新晚报 安徽网 大为记者 张安浩

编辑:陶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