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杨平从深圳报道
重大事项披露23天后,华宇软件(300271。SZ)及其主席在调查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9月21日晚,华宇软件公告显示,9月18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监察委员会《解除留置权通知书》,其主要内容是:决定解除对被调查人的留置权。同时,公司获悉,该家庭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的《拘留通知书》,其主要内容是:2021年9月18日,严雪因涉嫌受某单位贿赂被刑事拘留。
这一消息也意味着,华宇软件可能因此面临后续诉讼的风险。
每小时回电至8月29日晚,华宇软件因董事长2021年半年报无法考虑在董事会相关法案中履行职责,公开消息称,严学因涉嫌贿赂被查处,且自3月21日起, 2021年实施了留置权新闻。
关于上市公司为何在2021年3月22日就知道董事长已被调查留用,而直到8月29日晚才披露,华宇软件表示,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公开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以下简称《信盘管理办法》)第22条第17款的规定: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犯罪被纪检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影响其履行职责的,"应当立即披露"。
不过,这种说法似乎并没有被投资者接受,近日来,有市场参与者质疑华宇软件的做法。早些时候,一名律师发起并启动了投资者索赔的预登记。
"虽然华宇软件的做法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层面上有正当理由,但在《创业板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层面是绝对站不住脚的。北京郎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峰告诉21世纪经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第8.2.5条第10款规定,"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能正常履行职责,或因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被主管机关调查, 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应当立即披露。
从上述规定来看,"不能尽职尽责"和"涉嫌违法由主管机关查处,采取强制措施",属于"选择关系",只要涉嫌违法行为由主管机关查处,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予以披露。
另一个细节是,在延雪留任期间,华宇软件组织了两次董事会和两次股东大会,但延雪被授权代为董事赵晓明,股东大会由董事王伟主持。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27条和《华宇软件公司章程》第68条的规定,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或者不履行职责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选举产生的董事主持。
在此期间,华宇软件组织了两次股东大会,均由王伟董事选出的半数以上董事主持。显然,留任闫雪正在影响他履行职责,华宇软件解释说,"闫雪被留置调查期,可以履行职责"也与事实不符。"吴峰说。值得一提的是,董事长调查信息披露后不久,华宇软件本身于9月1日收到北京市监察委员会的调研通知,理由是"涉嫌单位贿赂的纪律/违法问题"。
至于调查是否与涉嫌贿赂闫雪有关,华宇软件表示"暂时无法确认","无法判断公司调查的可能影响"。
此外,自8月30日公司披露《公司重大事件公告》后,公司对全集团各子公司做了全面自查,发现该子公司前高管最近已被相关部门采取刑事执法措施。客户是子公司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前高管,不再担任管理职位。
吴峰进一步补充说,9月1日,华宇软件还收到北京市监察委员会决定对其涉嫌违纪/违法行为立案进行复查,事件对华宇软件的影响非常重大,可能面临单位犯罪的法律风险, 直接责任人及其他直接责任人被判刑的风险,这将直接影响华宇软件公司的运营和发展。
在二级市场,华宇软件早已遭遇市场"用脚投票",自8月29日晚披露以来,截至9月17日收盘,华宇软件股价已下跌33.78%,总市值一直不到100亿元,仅为98.6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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