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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宇軟體董事長邵學被查最新進展:涉機關行賄被刑拘,股價已跌逾三成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楊平從深圳報道

重大事項披露23天後,華宇軟體(300271。SZ)及其主席在調查方面取得了新的進展。

9月21日晚,華宇軟體公告顯示,9月18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監察委員會《解除留置權通知書》,其主要内容是:決定解除對被調查人的留置權。同時,公司獲悉,該家庭收到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檢察院的《拘留通知書》,其主要内容是:2021年9月18日,嚴雪因涉嫌受某機關賄賂被刑事拘留。

這一消息也意味着,華宇軟體可能是以面臨後續訴訟的風險。

每小時回電至8月29日晚,華宇軟體因董事長2021年半年報無法考慮在董事會相關法案中履行職責,公開消息稱,嚴學因涉嫌賄賂被查處,且自3月21日起, 2021年實施了留置權新聞。

關于上市公司為何在2021年3月22日就知道董事長已被調查留用,而直到8月29日晚才披露,華宇軟體表示,根據《證監會上市公司資訊公開管理辦法》(2021年修訂)(以下簡稱《信盤管理辦法》)第22條第17款的規定: "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進階管理人員涉嫌嚴重違紀或者職務犯罪被紀檢監察機關采取留置措施影響其履行職責的,"應當立即披露"。

不過,這種說法似乎并沒有被投資者接受,近日來,有市場參與者質疑華宇軟體的做法。早些時候,一名律師發起并啟動了投資者索賠的預登記。

"雖然華宇軟體的做法在《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的層面上有正當理由,但在《創業闆上市規則》(2020年12月修訂)層面是絕對站不住腳的。北京郎成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吳峰告訴21世紀經濟。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闆上市規則》(2020年12月修訂)(以下簡稱《創業闆上市規則》)第8.2.5條第10款規定,"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進階管理人員不能正常履行職責,或因涉嫌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被主管機關調查, 采取強制措施,或者受到重大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處罰的",應當立即披露。

從上述規定來看,"不能盡職盡責"和"涉嫌違法由主管機關查處,采取強制措施",屬于"選擇關系",隻要涉嫌違法行為由主管機關查處,采取強制措施的應當立即予以披露。

另一個細節是,在延雪留任期間,華宇軟體組織了兩次董事會和兩次股東大會,但延雪被授權代為董事趙曉明,股東大會由董事王偉主持。

根據《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第27條和《華宇軟體公司章程》第68條的規定,股東大會由董事長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或者不履行職責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選舉産生的董事主持。

在此期間,華宇軟體組織了兩次股東大會,均由王偉董事選出的半數以上董事主持。顯然,留任闫雪正在影響他履行職責,華宇軟體解釋說,"闫雪被留置調查期,可以履行職責"也與事實不符。"吳峰說。值得一提的是,董事長調查資訊披露後不久,華宇軟體本身于9月1日收到北京市監察委員會的調研通知,理由是"涉嫌機關賄賂的紀律/違法問題"。

至于調查是否與涉嫌賄賂闫雪有關,華宇軟體表示"暫時無法确認","無法判斷公司調查的可能影響"。

此外,自8月30日公司披露《公司重大事件公告》後,公司對全集團各子公司做了全面自查,發現該子公司前高管最近已被相關部門采取刑事執法措施。客戶是子公司北京華宇資訊技術有限公司的前高管,不再擔任管理職位。

吳峰進一步補充說,9月1日,華宇軟體還收到北京市監察委員會決定對其涉嫌違紀/違法行為立案進行複查,事件對華宇軟體的影響非常重大,可能面臨機關犯罪的法律風險, 直接責任人及其他直接責任人被判刑的風險,這将直接影響華宇軟體公司的營運和發展。

在二級市場,華宇軟體早已遭遇市場"用腳投票",自8月29日晚披露以來,截至9月17日收盤,華宇軟體股價已下跌33.78%,總市值一直不到100億元,僅為98.68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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