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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音秀惹官司,法院判决来了

海狸系列动画推出,深受大众欢迎。记者今天从北京互联网法院获悉,近日,动画短片《海狸梦岛我的云》《海狸母亲》《海狸新燕》版权所有者诉手机软件"画外音秀"APP侵权案落下帷幕,判决已生效。

配音秀惹官司,法院判决来了

原告提起诉讼,均声称被告的Voiceover Show APP软件包括他们参与的作品中的14个画外音材料,以及基于上述画外音材料的20,000多个画外音视频。用户可以通过为平台充电来奖励基于配音镜头的配音视频。原告以信息网络传播权受到侵犯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责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

法院听说,互联网用户上传涉嫌侵权视频的目的不是"为了个人",而是"为了公众",不符合合理使用的构成要素,构成直接侵权。而"画外音秀"是一款为公众提供画外音服务的手机软件,为了增强娱乐性、互动性,用户上传的画外音素材往往会选择知名影视剧片段,而这类作品,权利人通常不会自由上传到网络空间,普通网络用户很难获得授权。本案中,被告的商业模式客观上存在诱导侵权视频上传的风险,主观上也可以预见到"画外音节目"中侵权视频的可能性。另外,涉案作品本身具有一定的知名度,涉嫌侵权的材料标题大多包含"A beaver"角色名称,因此被告只需要应用普通的注意义务,就可以发现涉嫌侵权的视频存在明显的侵权事实。此外,被告从涉嫌侵权视频中直接获利,无论利润多少,都是一种商业行为,上传内容应有更高的注意义务。

因此,法院裁定被告应对被指控的侵权行为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5000元,合理支出250元。

据北京互联网法院调研,2020年,北京互联网法院共受理版权案件28946件,结案27925件,和解比例达96%,近年来案件数量一直处于较高水平,侵权行为呈现高趋势。涉及的作品大多是摄影,书面和视听。

配音秀惹官司,法院判决来了

本案中,北京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卢正新指出,短视频产业已成为互联网相关版权领域的一个备受瞩目的问题,促使短视频服务商采取健康合法的商业模式,推动行业可持续发展。

(新京新闻广播记者 王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