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狸系列動畫推出,深受大衆歡迎。記者今天從北京網際網路法院獲悉,近日,動畫短片《海狸夢島我的雲》《海狸母親》《海狸新燕》版權所有者訴手機軟體"畫外音秀"APP侵權案落下帷幕,判決已生效。

原告提起訴訟,均聲稱被告的Voiceover Show APP軟體包括他們參與的作品中的14個畫外音材料,以及基于上述畫外音材料的20,000多個畫外音視訊。使用者可以通過為平台充電來獎勵基于配音鏡頭的配音視訊。原告以資訊網絡傳播權受到侵犯為由提起訴訟,要求責令被告停止侵權行為,賠償經濟損失和合理費用。
法院聽說,網際網路使用者上傳涉嫌侵權視訊的目的不是"為了個人",而是"為了公衆",不符合合理使用的構成要素,構成直接侵權。而"畫外音秀"是一款為公衆提供畫外音服務的手機軟體,為了增強娛樂性、互動性,使用者上傳的畫外音素材往往會選擇知名影視劇片段,而這類作品,權利人通常不會自由上傳到網絡空間,普通網絡使用者很難獲得授權。本案中,被告的商業模式客觀上存在誘導侵權視訊上傳的風險,主觀上也可以預見到"畫外音節目"中侵權視訊的可能性。另外,涉案作品本身具有一定的知名度,涉嫌侵權的材料标題大多包含"A beaver"角色名稱,是以被告隻需要應用普通的注意義務,就可以發現涉嫌侵權的視訊存在明顯的侵權事實。此外,被告從涉嫌侵權視訊中直接獲利,無論利潤多少,都是一種商業行為,上傳内容應有更高的注意義務。
是以,法院裁定被告應對被指控的侵權行為承擔侵權責任。賠償原告經濟損失15000元,合理支出250元。
據北京網際網路法院調研,2020年,北京網際網路法院共受理版權案件28946件,結案27925件,和解比例達96%,近年來案件數量一直處于較高水準,侵權行為呈現高趨勢。涉及的作品大多是攝影,書面和視聽。
本案中,北京網際網路法院綜合審判庭庭長盧正新指出,短視訊産業已成為網際網路相關版權領域的一個備受矚目的問題,促使短視訊服務商采取健康合法的商業模式,推動行業可持續發展。
(新京新聞廣播記者 王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