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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袭击警察?谁给了你勇气?判决!

作者:津辰法声

近日,北辰法院对被告人关某袭击民警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十个月有期徒刑。本案是自今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11)》实施以来,北辰法院管辖范围内首例袭击警察的案件。

B. 对案件的审查

北辰区人民检察院称,2021年3月9日7点,天津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天津市北辰区一名居民狗吠叫。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青光派出派出一名民警刘某,辅警田某赶到现场派出警察。期间,被告管拒不配合民警执行职务,手持金属盆等物体砸民警,民警及辅警撕扯、抓伤。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攻击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行为,构成对警察的攻击。检察机关已指控他犯有这一罪行,并建议判处适当的刑罚。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暴力袭击警察?谁给了你勇气?判决!

法院在听取了以下意见后认为:

北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依法攻击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行为,构成对警察的攻击。检察机关已指控他犯有这一罪行,并建议判处适当的刑罚。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暴力袭击警察?谁给了你勇气?判决!

人民警察代表国家行使执法权,肩负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司法秩序、执行有效判决等重要职责。在依法履行职责的过程中,不时发生民警对犯罪分子的暴力、报复事件,不仅危害民警人身安全,而且严重损害了法权,破坏了正常的管理秩序。配合人民警察执法是公民的职责,面对民警执法,必须积极配合,敬畏法律,不要因为一时的"脑热"而让自己后悔。

暴力袭击警察?谁给了你勇气?判决!

今年3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11)将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修改为:"暴力袭击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事拘留或控制;"暴力袭击警察的行为首次被挑出来作为犯罪,袭击警察的行为得到了明确的完善,法定刑罚被单独设定,最高刑罚从三年改为七年。

二高一《论对警察违法行为的处罚》强调,要准确认识严重危害国家治安,不仅可以对民警造成身体伤害作为犯罪标准,即没有伤害也可以构成警察的犯罪,并明确引导使用凶器或危险品袭击警察, 驾驶机动车袭击警察,造成轻伤或严重损坏警用装备,造成多人围观,交通堵塞等攻击一般可能不适用。

你保护人民

法律保护您

警察执法的权力不是挑衅性的

暴力袭击警察?谁给了你勇气?判决!
暴力袭击警察?谁给了你勇气?判决!

撰稿:张伟茹

编辑:张旭

审核: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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