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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总工会:积极探索劳动领域“枫桥经验” 做好职工维权服务工作

民乐县总工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发挥工会牵头作用,加强与司法、人社、法院、检察院等部门沟通,牢固树立以职工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抓住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认真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基本职责,努力做到职工有所呼、工会有所应,不断增强职工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民乐县总工会:积极探索劳动领域“枫桥经验” 做好职工维权服务工作

多元联动,合力化解矛盾纠纷。积极构建“工会+法院+检察院+人社+司法”一体化维权模式,推动实现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和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法律监督多向赋能、同向发力,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害职工权益的行为,及时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另外,接到欠薪案件由部门人员组成调解小组,拟定方案,明确职责,及时介入、积极沟通,第一时间安抚引导劳动者,让负面情绪得到疏导,进一步将诉源治理工作走深走实,有效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民乐县总工会:积极探索劳动领域“枫桥经验” 做好职工维权服务工作

健全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始终坚持抓创新、求突破、重实效,以深化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设,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工资共决机制和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打造稳定和谐的软环境,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扎实开展“要约季”行动,今年以来,签订集体协商合同99份,涵盖企业65家,覆盖职工6169人,签订区域性工资协议26份,涵盖企业507家,覆盖职工3078人,签订行业性工资协议8份,涵盖企业102家,覆盖职工1538人。推行职代会和会员代表大会“两会合一”模式,下发提示函105份,督促企业规范建制,进一步促进了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企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民乐县总工会:积极探索劳动领域“枫桥经验” 做好职工维权服务工作

特邀律师,参与劳动用工争议。积极从职工维权律师团、职工法律服务团和工会法律顾问中遴选政治立场坚定、业务素质过硬、执业经验丰富的律师参与调解工作,特邀律师2人、法院调解员8人、工会调解员6人,主要通过委派调解和委托调解的方式,将符合条件的劳动争议和劳务争议案件分流到工作室进行调解,并通过司法确认或者出具调解书赋予其强制执行力,缩短职工在劳动争议发生后所需的调解时间、简化司法程序,实现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便民化、多元化、规范化。

民乐县总工会:积极探索劳动领域“枫桥经验” 做好职工维权服务工作

深入企业,“把脉问诊”开具良方。聚焦劳动关系新情况和职工群众新期待,以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为重要抓手,组建“律师+工会干部”“法治体检”团,定期不定期深入企业开展劳动用工“法治体检”,梳理排查企业存在的法律风险点,出具“法治体检”报告,真正做到劳动争议源头入手,化解在“萌芽”,助推企业健康发展。

来源:民乐县总工会

作者:张艳玲

编辑: 刘涛

二审: 赵小康

终审: 张克亮

总编: 来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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