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樂縣總工會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積極發揮工會牽頭作用,加強與司法、人社、法院、檢察院等部門溝通,牢固樹立以職工為中心的工作導向,抓住職工群衆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認真履行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竭誠服務職工群衆基本職責,努力做到職工有所呼、工會有所應,不斷增強職工群衆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多元關聯,合力化解沖突糾紛。積極建構“工會+法院+檢察院+人社+司法”一體化維權模式,推動實作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和各相關職能部門的法律監督多向賦能、同向發力,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侵害職工權益的行為,及時發出工會勞動法律監督“一函兩書”。另外,接到欠薪案件由部門人員組成調解小組,拟定方案,明确職責,及時介入、積極溝通,第一時間安撫引導勞動者,讓負面情緒得到疏導,進一步将訴源治理工作走深走實,有效地維護群衆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穩定。
健全機制,建構和諧勞動關系。始終堅持抓創新、求突破、重實效,以深化建立勞動關系和諧企業活動為載體,切實加強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建設,推動企業建立健全工資共決機制和工資正常增長機制,打造穩定和諧的軟環境,提高企業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紮實開展“要約季”行動,今年以來,簽訂集體協商合同99份,涵蓋企業65家,覆寫職工6169人,簽訂區域性工資協定26份,涵蓋企業507家,覆寫職工3078人,簽訂行業性工資協定8份,涵蓋企業102家,覆寫職工1538人。推行職代會和會員代表大會“兩會合一”模式,下發提示函105份,督促企業規範建制,進一步促進了企業勞動關系和諧穩定,為企業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特邀律師,參與勞動用工争議。積極從職工維權律師團、職工法律服務團和工會法律顧問中遴選政治立場堅定、業務素質過硬、執業經驗豐富的律師參與調解工作,特邀律師2人、法院調解員8人、工會調解員6人,主要通過委派調解和委托調解的方式,将符合條件的勞動争議和勞務争議案件分流到工作室進行調解,并通過司法确認或者出具調解書賦予其強制執行力,縮短職工在勞動争議發生後所需的調解時間、簡化司法程式,實作勞動争議調解工作便民化、多元化、規範化。
深入企業,“把脈問診”開具良方。聚焦勞動關系新情況和職工群衆新期待,以工會勞動法律監督“一函兩書”為重要抓手,組建“律師+工會幹部”“法治體檢”團,定期不定期深入企業開展勞動用工“法治體檢”,梳理排查企業存在的法律風險點,出具“法治體檢”報告,真正做到勞動争議源頭入手,化解在“萌芽”,助推企業健康發展。
來源:國樂縣總工會
作者:張豔玲
編輯: 劉濤
二審: 趙小康
終審: 張克亮
總編: 來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