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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再次向商标侵权者索赔60万元, 9 月 3 日开庭!

近日,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向商标侵权者索赔60万元人民币。

公开信息显示,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向汪某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涉及原告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与汪某、深圳新欧微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

华为再次向商标侵权者索赔60万元, 9 月 3 日开庭!

原告华为公司请求判令被告深圳新欧微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对原告“华为”商标专用权的侵害,并删除所有侵权链接;判令被告新欧微公司立即停止侵害原告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判令被告天猫公司删除侵权产品的销售链接。

此外,华为还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 60 万元,被告汪某承担连带责任。法院定于 9 月 3 日开庭审理该案。

华为再次向商标侵权者索赔60万元, 9 月 3 日开庭!

知名商标被打擦边球的情况屡见不鲜,而处理此类诉讼对于华为公司来讲已经近乎常态。

而这并不是华为短期内第一次因侵犯商标权而起诉他人。

6 月 3 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向高某、李某公告送达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与其相关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公告显示,华为公司请求法院判令三被告立即停止对原告第 17886867A 号 " 华为 "、第 7892618 号 " 华为 " 商标专用权的侵害行为、立即停止容易引起误认为原告商品或者与原告存在特定联系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判令高某、李某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 75 万元。

华为再次向商标侵权者索赔60万元, 9 月 3 日开庭!

而在更早之前的 4 月 22 日,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与苏州华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昆山华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相关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新增开庭公告。

在现如今的商业环境中,商标不再只是企业的标识,更是企业形象、信誉和价值的重要载体。“华为”商标是华为公司经过多年经营,投入海量宣传费用所打造的无形资产,凝聚着华为公司的创新成果与市场价值。

因此,保护商标权益、打击商标侵权、捍卫品牌成为每个经营主体的工作主线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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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技术的发展,在商标领域相关的法律问题接踵而至,侵权的表现形式也逐渐呈现为多样化、复杂化的态势。特别是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由于电商平台上存在大量商户和海量商品,其中难免混入侵权商品和服务。

为了有效防止商标侵权现象的发生,同时更好地完善品牌维权,企业要进行全面的商标保护和正确维权。

如选择对常用商标实施全类注册保护,建立商标库、专门设立品牌维护部门以及完善合同保护及诉讼保护的法务保护体系等举措。

当然,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迅速发展,以及互联网企业信息管理能力的提高,平台的主动审查义务应当提出更高要求。

同时也提示商家在日常经营中必须严格遵守商标法及相关法规,避免未经授权使用他人注册商标,以免触碰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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