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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袁公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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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民国时代,中国作为后发国家,各领域或艰难跋涉,或奋起直追,但无论状态如何,其发展水平都据原发现代化国家相去远甚。
晚清时梁启超曾说:“吾国事事不如西洋,唯防民之术冠绝寰宇,此诚可痛哭也。”
其实梁任公还忽略了一个产业,这个产业不但冠绝全球,还把第二名甩的尾灯都看不见,那就是娼妓产业。
无论是老牌政治中心北京,还是新兴商业都市上海,各种名目,形形色色的娼妓产业蔚为大观,有“清调小班”,有“书寓”,或以“音乐会”为招牌,或以“学英语”为旗号,最后都是殊途同归。
那时的民国到底有多乱?一度泛滥到老蒋都选择摆烂不管了!本期就和大家一起来聊聊,民国的那段往事,以及民国禁都禁不完的妓院,到底是如何消失的。
(民国时期)
一、蓬勃发展的娼妓业
老舍的小说《月牙儿》描写了旧上海一对母女,先后沦为娼妓的悲剧故事。
小说以温婉细腻的笔调描写了时代风云在两代人身上的影响,主人公“我”的母亲是典型的旧时代女性:沉静、坚忍,为家庭奉献一切。面对沦为暗娼的命运,她选择了默默承受。
“我”却深受五四运动的熏陶,不断反抗命运的残酷,试图走上不一样的道路。
然而所有反抗终归虚妄,“我”最后还是步了母亲的后尘。
老舍如此设计情节,意在点明一个简单的道理:每个人都超不脱他所在的时代,个人只会随着时代的洪流泥沙俱下。
(民国时期)
据1922年年上海中华卫生教育会调查:
“北京、南京、香港、济南、烟台、桂林等八大城市,估计其户口自七千多至六万,妓户与正户之比约一比三五,多至一比九十,平均计之,得一与六十之比;
择四十一处城市(上述大城市包括在内),估计其户口少自一千二百,多至一百五十万,其妓户与正户之比为一比五十,多至一比五千,其平均数得一比三二五……”
(民国时期)
和很多产业一样,娼妓业也针对不同收入阶层做了客户分流,“幺二”、“长三”主打高端外围路线,宣称月接单量绝不超过两位数,,很多人甚至有固定金主。“野鸡”、“钉蓬”则突出高性价比,工薪消费,堪称娼妓业里的拼多多。
你要是口味独特又肯花钱,神通广大的“鸡头”连异域风情都能给你找到,据《上海淫业问题》统计,上海娼妓中居然有百分之一的外国人。
(民国时期)
二、“废娼”与“救娼”
蓬勃发展的娼妓业,不仅是滋生社会犯罪的温床,也大失国家体面,当美国基督教会向上海工部局正式提出这一问题时,颜面尽失的工董只好模棱两可:将组织调查并严肃对待调查结果。
早在晚清时,逐渐被卷入世界体系的清政府就已经认识到了这个问题的重要性,清政府提出“废娼”口号并于1907年设立京师济良所。
被允收容之条件为:诱拐抑勒、来历不明之妓女;被领家需索重价、肯阻从良之妓女;被领家凌辱之妓女;不愿为娼之妓女;无宗可归、无亲可给之妓女。
由此可见,济良所收容的都是自愿不再从事娼妓业的女性。
(济良所)
济良所设施齐全,管理严格,接受救济者明码编号,从早到晚皆有规程,大体是学习图画、烹饪、音乐一类的浅近课程。
除此之外,还允许“绅士”入所相亲,在两厢情愿的情形下结婚。
清政府的官方宣传文件自吹自擂道:“但出污泥即不染,莲花万朵在池塘”,总之效果极好。
然而实际情况却没有宣传的那么美好,济良所四处跑冒滴漏,贪腐横行,很多应有的条件根本没有,被救济者形同坐监。而所谓“绅士”处了极少数真有进步思想的除外,根本没几个正经人,所以即便得以成婚,也多婚姻不幸。
长此以往,京中妓女人人皆视济良所为畏途,济良所形同虚设。
(济良所)
辛亥革命后,觉悟很低的老百姓就如同鲁迅小说里写的一样,根本搞不清发生了什么,高屋建瓴的大清官员们却迅速明晰了状况,纷纷咸与维新。
对这些把官从晚清当到民国的老油条,革命是货真价实的解放,以前若是眠花宿柳,总有多事的御史参一本。尤其是瞿鸿畿手下的“三霖公司”,连贝子爷玩女人也敢管,现在大清也亡了,妓院成了合法买卖,嫖娼那是个人自由。
人性的喷薄引发了娼妓业的爆炸式发展,民国政府围绕“废娼”和“救娼”进行了讨论,北平社会局局长周震鳞认为,“欲达废娼之目的,可渐而不可骤,宜寓废娼于救娼之中”。
其实他说出了废娼面临的根本问题,就是废娼后如何安排。
娼妓产业繁荣的背后是社会的不正常,每当社会不均发展到一定程度,娼妓产业必然抬头,因为诸多社会不平等中最大的不平等其实是性资源的不平等。
富人占有太多的社会资源了,多到溢出来,就转化成了各种变态需求。穷人太穷了,承担不起独立娶妻的负担,要解决性需求就只能像共享单车一样共享性资源,这两方面共同促进了娼妓业的扭曲发展,不把根本问题解决,废娼只能是扬汤止沸,从明面转入地下。
(民国时期)
三、改造娼妓,安排出路
娼妓问题的解决,在新中国成立之后。
第一步是延续“救娼”的思想,不骤然废除其生计,以限制发展,只减不增为原则。
早在1949年7月,北京即明定章程,对从业者进行登记管理,尤其对顾客进行限制,明定几类人不得嫖娼,以减少顾客数量。
第二阶段是封闭妓院,进行教育学习,除思想改造外,最重要的是治愈性病,培养技能,以安排后路。
(改造)
据统计,当时娼妓业从业者中百分之七十在24岁以下,百分之八十是文盲,这些人即便放归社会,也无可立身。
安排其学习文化,培训技能后就是为了第三阶段的彻底废除。
彻底废除后,政府将前从业者安排进工厂、剧团、医院等部门从事工作,成为了其编内人员。
有了正经工作和正规的社会身份,自然断绝了回头的可能。
(改造)
娼妓产业从无法解决到可以解决,背后包含的无非是各种人之常情,社会问题的解决靠的不是喊口号也不是下重手,而是条件具备后的水到渠成。
参考资料
[1]郭艳英.新中国成立初期娼妓改造研究[D].陕西师范大学,2014.
[2]王娟.清末民国时期北京的“救娼”与“废娼”[J].妇女研究论丛,2006,(03):4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