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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治安部门开展“5.17”三电安全专题宣传活动

作者:平安鄂尔多斯
全市治安部门开展“5.17”三电安全专题宣传活动
全市治安部门开展“5.17”三电安全专题宣传活动

5月17日是“世界电信和信息社会日”。为增强广大人民群众保护“三电”设施安全意识,进一步营造“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良好氛围,鄂尔多斯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联合鄂尔多斯供电公司、康巴什分局、伊旗公安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鄂尔多斯广电网络公司等“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康巴什区蒙欣广场开展“三电”设施安全保护“5.17”专题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警通过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条幅、发放手册、讲解安全知识等形式,向群众介绍保护“三电”设施的重要性,引导群众自觉参与“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同时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以案释法,有效震慑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遵纪守法,自觉保护“三电”设施的安全意识。

本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100余份,相关宣传品800余份,为群众讲解20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其他旗区公安机关同步开展宣传活动,主题宣传日全市治安部门共出动警力120余人,警车40余台。发放宣传单4400余张,设立宣传点、咨询点8个,悬挂条幅30余条,设置宣传展板40余块。下一步,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将联合“三电”部门企业持续开展“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宣传工作。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充分利用各个渠道、平台,加强相关安全防范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织密群防群治安全网,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三电”设施安全的氛围。

全市治安部门开展“5.17”三电安全专题宣传活动

“三电”设施指的是哪些?

1.电力部门的变压器、输电线路和用于支撑输电线路的铁塔、电杆。

2.电信等通讯部门的公用电话亭、电缆线和用于发射信号的基站、空调外机、储电池等内部设施。

3.广播电视部门的电缆线、闭路线、基站、供电器、放大器等设施。

为什么要保护“三电措施”?

1.“三电”设施发生问题会导致全城停电,对当地经济建设和群众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2.国家公安机关始终把通信、电力和广电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作为公安工作的重点。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犯罪活动,将对维护电力、电信、广播电视的正常和安全运行、保障市民通信畅通、推动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如果破坏三电设施会受到什么处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一百二十四条:“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盗窃、损毁电力电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等公共设施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如何保护三电设施?

1.通信光缆线路上的警示牌、标石和护坡是保证光缆安全的重要设施,不能随意搬移或损毁。

2.不要在地埋通信光缆线路上方左右3米内开挖取土、建房、植树或其他建筑任何设施。

3.一旦发现相关的违法犯罪行为,在保护好自己的同时,通过拨打“110”向相关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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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 张永生 编辑 | 李梦雨 校对 | 苗东

来源 | 治安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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