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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要论丨实施自然灾害防治“九项重点工程”

作者:拿起电视
学习要论丨实施自然灾害防治“九项重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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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要论丨实施自然灾害防治“九项重点工程”

同自然灾害抗争是人类生存发展的永恒课题。要更加自觉地处理好人和自然的关系,正确处理防灾减灾救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不断从抵御各种自然灾害的实践中总结经验,落实责任、完善体系、整合资源、统筹力量,提高全民防灾抗灾意识,全面提高国家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唐山市考察时的讲话(2016年7月28日)

实施自然灾害防治“九项重点工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自然灾害防治关系国计民生,要建立高效科学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提高全社会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安全提供有力保障”。针对自然灾害防治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实施自然灾害防治“九项重点工程”,即:实施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掌握风险隐患底数;实施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修复工程,恢复森林、草原、河湖、湿地、荒漠、海洋生态系统功能;实施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建设生态海堤,提升抵御台风、风暴潮等海洋灾害能力;实施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提高抗震防灾能力;实施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完善防洪抗旱工程体系;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工程,落实好“十三五”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任务;实施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工程,建设若干区域性应急救援中心;实施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提高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实施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工程,加大关键技术攻关力度,提高大陆救援队伍专业化技术装备水平。这“九项重点工程”是强化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抵御各种自然灾害风险的重大战略部署,这些基础性、修复性、加固性、保障性工程,将有力推进自然灾害防治水平的提升。

一、实施“九项重点工程”意义重大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强调:“要密切关注那些可能迟滞甚至中断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的重大风险,综合研判、统筹谋划、有力应对,尽最大努力避免其发生。”

实施“九项重点工程”是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战略考量。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告诫全党要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树立底线思维,重点防控可能迟滞或中断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的全局性风险。统筹发展和安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必须把重大自然灾害风险作为重要的安全考量。“九项重点工程”不是九个工程,而是由一系列重大工程项目构成的工程体系,既有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等建设类项目,又有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等支撑保障类项目。实施“九项重点工程”,对于全面提升全社会自然灾害综合防御能力,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具有深远影响。

实施“九项重点工程”是用大工程保障大安全的重大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提高灾害高风险区域和学校、医院、居民住房、重要基础设施的设防水平”,“要加强城乡安全风险辨识,全面开展城市风险点、危险源的普查,防止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等问题的发生”。“九项重点工程”一头连着安全、一头连着民生,一头连着促发展、一头连着防风险。加快实施“九项重点工程”,建成一批自然灾害防御标志性重点工程,有利于打通防灾减灾救灾的堵点难点,健全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全面提升安全保障支撑能力。

实施“九项重点工程”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迫切需要。大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口、房屋、基础设施、产业、资源环境等各类承灾体和致灾害因素都在不断发生变化,实施“九项重点工程”,特别是灾害风险普查、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防汛抗旱水利提升等工程,有利于掌握灾害演变规律特点、摸清风险隐患底数、查准抗灾设防能力,有利于服务防灾减灾和应急科学决策,有利于发现自然灾害防治突出短板和问题,有针对性加强重点领域抗灾设防补短板建设,筑牢夯实自然灾害防治基础。

二、“九项重点工程”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九项重点工程”启动以来,经国务院同意建立由应急管理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共同牵头,14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的自然灾害防治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九项重点工程”项目论证和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地扎实有效推进工程建设,基本完成三年时间明显见效目标。

——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在全国开展普查调查,全面获取了数十亿条重大自然灾害事件、重点灾害隐患等各类数据,第一次全面摸清了全国房屋建筑、市政设施和森林可燃物载量的“家底”,第一次补齐了灾害数据短板,第一次形成了覆盖“全国—省—市—县—乡镇(街道)—社区(村)—家(户)”的综合减灾能力调查数据集,组织灾害风险评估和防治区划编制,为新时代自然灾害防治提供了科学的决策依据。

——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修复工程。8个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基本完成,先期解决了青藏高原、黄土高原等区域生态系统一批突出问题。

——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完成了一大批红树林、沙质海岸、防护林和连岛海堤修复,建立了海岸带综合防护体系。

——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对设防烈度8度以上及重点区域的229个县(市、区)开展了示范性抗震加固工程377万处,形成了可复制推广的模式。

——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国务院确定的60座补短板重点城市易涝区段得到基本治理,除险加固8000余座病险水库,大江大河干流及大湖Ⅰ至Ⅲ级堤防达标率提升至84%。

——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工程。完成9200余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1.4万余处排危除险,组织避险搬迁38万余人。

——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工程。着眼防范应对地震、森林火灾、洪涝、台风等区域性重特大灾害,按照“一个机构、四个基地”(指挥协调机构,综合救援、实训演练、装备储运、航空保障基地)的功能定位进行规划布局,分别在河北省张家口市、黑龙江省大庆市、湖北省武汉市、广东省潮州市、四川省成都市、甘肃省兰州市开工建设、有序推进。

——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优化升级重点地区气象观测站网和水文监测站点,新安装普适型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设备2.5万余套,初步形成“空、天、地”一体化、广域覆盖的综合监测感知网络,3小时内强降水预报准确率提升50%以上,主要江河关键期洪水预报精准度超过90%,地震预警网在重点地区推广覆盖。

——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工程。在新型应急指挥通信、特种交通应急保障、智能无人应急救援、监测预警和灾害信息获取等方面取得多项重大突破。

三、久久为功推进“九项重点工程”

2022年4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了“九项重点工程”实施成效和后续工作建议汇报。会议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统筹发展和安全,系统谋划、整体协同,精准补短板、强弱项,优化基础设施布局、结构、功能和发展模式,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各重点工程牵头部门将一大批后续工程项目纳入“十四五”应急体系规划、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及各相关领域规划,围绕解决城乡、区域、行业自然灾害防治不平衡的问题,找准短板,补齐弱项,持续推进实施。

进一步统筹城乡防灾减灾、统一规划实施应急避难场所等设施建设;统筹城市外洪和内涝风险隐患治理,健全防洪排涝设施,推动重点城市易涝积水整治;加强三峡库区及长江沿岸危岩崩塌等地质灾害风险治理工程建设;健全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体系,拓展卫星遥感、无人机等灾害综合监测手段运用;加大灾害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力度,加快技术装备成果在典型区域、场景中配备应用。

注重在强基础、利长远上下功夫,结合“十四五”应急体系规划、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等各项规划的实施,推动自然灾害防治纳入国土空间利用规划,融入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加快实施一批城市防洪排涝、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等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大重点林区防火道路、隔离带建设,推动自然灾害防治资源向基层倾斜。

来源:摘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

学习要论丨实施自然灾害防治“九项重点工程”

编辑/制作:李曼

审校:王晓璐

审核:刘春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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