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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作者:中国青年杂志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原载于《中国青年》杂志2024年第8期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文—刘伟兵

2023年10月召开的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首次提出了习近平文化思想。这既是对新时代党领导文化建设实践经验的理论总结,也构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文化篇。习近平文化思想包含了“七个着力”的内容,其中之一就是“着力赓续中华文脉、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就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延续,是对传统中国的现代书写。正是在此意义上,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在中华民族理论层面的“文明再造”,是新时代具象实践层面的“礼乐更新”,是建构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旧邦新命”。“文明再造”:抽象理论层面的文化转化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包含了文化思维、文化理念、价值观、文化哲学的现代化转化和现代性发展。自近代以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就面临着现代化的历史使命,寻找传统走向现代的文化路径。这一过程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文化思维、文化理念、价值观、文化哲学的再批判、再阐释、再建构,而能够实现这一转化和发展的进路正是“第二个结合”,即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马克思主义诞生于对资本主义现代社会的反思,是在探讨为人类求解放的发展目标过程中,深入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揭示和把握,包含了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规律的科学发现,是包含了价值性、科学性的现代思想体系。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就是用先进的现代性思想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行再批判、再阐释和再建构,形成既符合现代社会发展需要,又能为人类现代文明提供中华民族智慧和方案的新价值、新思维、新文化、新思想。这一过程表现为,马克思主义的现代性思维对中国传统思维的再批判、再阐释、再建构,在结合过程中形成蕴含中国智慧的现代性思维。中国传统的文化思维重伦理轻科学,重经验轻逻辑,重感性轻理性,在马克思主义思想的批判建构下,生成了重视科学与伦理、重视逻辑和经验、重视理性与感性,且具有深刻全面的辩证逻辑的现代性思维。这一过程还表现为,马克思主义的现代性价值对中华优秀传统价值观的再批判、再阐释、再建构,在结合过程中形成蕴含中国独特伦理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提供具有全人类共同价值的现代价值方案。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中华文明具有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精神特质和发展形态”“其中蕴含的天下为公、民为邦本、为政以德、革故鼎新、任人唯贤、天人合一、自强不息、厚德载物、讲信修睦、亲仁善邻等,是中国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中积累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的重要体现,同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具有高度契合性”。马克思主义在批判资本主义现代性价值基础上,生成了具有人民性、科学性的平等、自由、民主等现代性价值理念,在对中国传统价值观的“伦理再造”过程中,充分汲取中国传统价值观中的现代性因素,生成了当代中国价值观最大公约数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凝练把握了反映人类共同的现代性价值观,即全人类共同价值。这一过程还表现为,马克思主义的现代性哲学对中国传统哲学的再批判、再阐释、再建构,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性哲学。中国传统哲学主要包括宇宙论(天道论)、人生论(人道论)、致知论(方法论)、修养论、政治论等五部分。其中,宇宙论、人生论、致知论是中国哲学的主干,相当于一般的哲学。张岱年在《中国哲学大纲》中指出:“宇宙论可分为二部分:一,本根论或道体论,即关于宇宙之最究竟者的理论。二,大化论,即关于宇宙历程之主要内容之探究。人生论可分为四部分:一,天人关系论,即关于人与本根之关系,人在宇宙中之位置的论究。二,人性论,即关于人性之研讨。三,人生理想论或人生最高准则论,即关于理想生活之基本准则之理论。四,人生问题论,即关于人生的各种问题如义与利、兼与独、损与益、动与静等等之讨论。致知论包含二部分:一,知论,即关于知之性质、可能、标准之理论。二,方法论,即关于求道之方、名言与辩等之理论。”由这三部分结构决定了中国哲学的六大特征:一,合知行,中国哲学在本质上是知行合一的;二,一天人,即天人合一;三,同真善,真理即至善,求真即求善;四,重人生而不重知论,思想理论以生活实践为依归,注重人生实相之探求,生活准则之论究;五,重了悟而不重论证,不注重逻辑的论证,而认为经验上的贯通与实践上的契合就是真的证明;六,既非依附科学亦不依附宗教。马克思主义哲学在扬弃德国古典哲学,以及反思资本主义现代社会基础上,通过异化逻辑、生产逻辑、资本逻辑的转换,关注到了人类社会发展的科学规律和人民主体。于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传统哲学的结合,改变了中国文化的哲学基础,建构了新型的文化哲学,表现为将客观唯心主义的宇宙论置换为历史唯物主义,明确了人民的历史主体论,切中了实践劳动的生成论,把握住了合规律的伦理观,进而形成了符合现代社会发展又指向人类解放的新型哲学。于是,中国文化不再是从抽象的人性论出发,也不抽象地探讨人与终极的关系,而是被放置于历史的、社会的演进过程之中,既以存在论的视野被把握,也以生成论的维度而展现。总之,在理论层面,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通过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建构了新思维,生成了新价值,形成了新哲学,进而塑造了新文化,实现了抽象理论层面的文明再造。“礼乐更新”:具象实践层面的文化转化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并不只是抽象的文化理念,还是具象的文化形态,因此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除了要推进文化思维、价值理念、文化哲学的现代化,也要推进文化形态、文化作品、文化内容的与时俱进。马克思从唯物史观出发,在论述意识形态与文化时,除了在抽象理论层面探讨社会意识,还在具象层面特地强调了意识形式。“道德、宗教、形而上学和其他意识形态,以及与它们相适应的意识形式便不再保留独立性的外观了。”习近平总书记就意识形态工作也曾指出文化的抽象和具象的规律:“一种价值观要真正发挥作用,必须融入社会生活,让人们在实践中感知它、领悟它。”无独有偶,詹姆逊曾直言:“不是到人们的观点或谬误、世界观或者思想体系中去找出意识形态的东西,而在另一过程中去寻找。这一过程就是指合理化、商品化、工具化等完全是准规范性的程序所有层次上(人体和感官、精神状态、时间、空间、工作过程和闲暇时间)对日常生活重新进行全面有系统的组织。”齐泽克对意识形态进行了三种划分,其中就涉及了意识形态物质性概念。“客观形式的意识形态,即:意识形态的物质性,意识形态国家机器。”阿尔都塞更是“强调意识形态本质上是对主体的物质性建构”,是对意识形态理论彻底的唯物化。俞吾金也提出:“机械唯物主义者把意识形态作为纯粹精神的东西与物质的东西相对立显然是幼稚的。诚然,意识形态在内容上是精神的,在形式上却不得不是物质的。”因此,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不能仅仅停留在抽象理论层面的跃迁,更要深入具象实践层面,进行中华文明的新的“礼乐更新”。历史上,伴随着每一次的生产力跃迁和朝代的更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往往是通过具象实践的“制礼作乐”方式实现的。从周公的制礼作乐开始,到秦朝封建制度的确立,以及之后每个王朝对人的日常行为规范、衣食住行的规定,都深刻体现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转化和发展深刻依赖于人的具象实践,表现在具体的文化形态、文化内容、文化作品之中。近代以来开启的现代化进程,也正是从对中国传统礼仪的变革开始,才真正触及并推动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转化和发展。平等的价值理念是通过废除不平等的跪拜礼节推进的,民主的价值观念是通过民主政治实践践行的。人们的生活习惯、传统习俗的现代变革,以及电影、电报、电话等新型科技的涌入深刻改变了近代中国的生产生活方式,进而在文化层面推进了近代中国文化的现代转化和发展。例如,五四运动除了在理论上批判传统文化以外,更重要的是推进文化习俗、语言文字的改变,从而推动新文化的发展。我们也可以清晰地看到,当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是伴随着政治制度完善和国潮热、国漫热、文旅融合、文化遗产保护、传统文化作品大量出现而逐渐体现出来的。例如,新时代以来,大党大国的典礼制度体系逐渐建立并得到完善,包括功勋荣誉表彰制度在内的国家荣典礼仪制度成为了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转化并发展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法—礼—德”的治理实践,推进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法安天下、礼正行仪、德润人心”的思想;新时代以来,优质国货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结合,引领了“国潮热”的消费新趋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转化为优质的文化产品、文化作品,在人们的消费过程中得到了传播与发展;新时代以来,文旅融合赋能高质量发展,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旅游业中,重塑新型旅游方式,让人们在闲暇中感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又在旅游发展的过程中推进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总之,新时代以来正是抓住了具象化的重要抓手,从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中把握“两创”,真切抓到了“双创”的规律。可以说,新时代以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不再是一个抽象的理念和口号,而是鲜活的生产生活实践,是人们的日常习惯,构成了新时代的“礼乐更新”。“旧邦新命”:文化转化和发展的目标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目标是实现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即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强国、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了如下界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的飞跃。”这一论断彰显了新时代以来,赓续中华文脉,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重要文明意义。近代以来开启的现代化进程,在文化发展层面一直面临着“古今中西之争”,甚至由于生产力的差距,使得当时还停留在农耕文明的中国面临着东方从属于西方的文化发展境遇。这种古今中西之争,在文化发展还停留在自发阶段时,表现为“全盘西化”和文化保守主义之争。这一争论,事实上也暴露了当时文化发展的不自信、不自强、不自觉。因此,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事实上涵盖了文化自觉、文化自信、文化自强的三层内容。文化自觉就是对中华民族、对中国的文化觉醒,明确了文化主体与文化的自主性,把握住了文化发展的规律和方向。在此意义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文化目标正是在文化自觉基础上得以彰显。可以说,有文化自觉,才能创造文化。文化自信,是在文化心态上消除文化自卑,打消崇洋媚外的病态心理,割断古中、今西的错误认知,客观、全面地把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民族性、独特性和现代性因素,及对文化自身的生命力、价值力、创造力的高度认同。文化自信彰显的是对文化身份的认同,是对以文化人的自我认同。正是由于文化自信,才能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行公允的把握,才能真正做到去芜存菁。这既是对自身文化价值的充分肯定,也是对文化发展的认可,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中最基本、最深沉、最持久的力量。文化自强,是在文化自觉的规律把握和目标引领基础上,确证文化心态的自信,明确文化主体的自主性,进而集中彰显中华优秀文化的生产力、先进性,并增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力、影响力和竞争力。因此,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不是无目的的转化,更不是原地踏步的发展,而是以文化繁荣、文化强国为目标的转化与发展。在文化自觉、文化自信、文化自强前提下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就具有了建构新的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可能。也正是如此,现代化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仍有中国特色,其建构的人类文明新形态还是中华民族的现代文明,这正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为中华民族根和魂的关键所在。新时代青年在学习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同时,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赋予了青春活力和创新基因。因此,新时代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要充分发挥青年群体的力量,在推进“文明再造”过程中,激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青春活力,在“礼乐更新”的实践过程中,赋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青春力量,在“旧邦新命”的目标指向过程中,实现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青春再造。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作者系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院讲师)

监制:皮钧终审:陈敏审校:刘晓 刘博文编辑:朱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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