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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说法》:非法捕捞的罪与罚

作者:京法网事

“以为被抓到就罚点款,没想到代价竟然这么大”,被告人在接受采访时后悔地向记者说道。

1954年5月13日,新中国成立后建设的第一座大型水库——官厅水库工程竣工。在官厅水库建成七十周年之际,中央电视台CCTV-1综合频道《今日说法》栏目推出《水库偷捕者》(上、下集),深入报道了由北京延庆法院审理的北京市规模最大的非法捕捞水产品系列案件,并邀请权威法律专家解读相关法律问题。

《今日说法》 20240511 水库偷捕者(上)

《今日说法》 20240512 水库偷捕者(下)

案发:在禁渔区进行“灭绝式”捕捞

《今日说法》:非法捕捞的罪与罚

2021年3月至2023年6月间,赵某等三个犯罪团伙和周某个人分别在禁渔区北京市延庆区官厅水库水域,通过夜间到偏僻的河套、河沟等浅水区使用地笼、花篮、迷魂阵等北京市明令禁止使用的工具非法捕捞鱼、虾等水产品。鱼虾起获后,赵某等人立即组织白某等人收购变现,经法院审理查明非法获利400余万元,涉案受损生态环境所需修复费用高达667万余元。

《今日说法》:非法捕捞的罪与罚

审理:坚持全链条打击,斩断非法利益链

生物多样性关系人类福祉,水生生物群落作为水生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维系着水生生态系统的稳定健康发展。官厅水库作为京津冀地区重要的水源涵养地,其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不可估量,应当坚持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今日说法》:非法捕捞的罪与罚

就刑事部分,法院认为,对于涉重点区域的环境资源违法犯罪,必须坚持“全要素、全过程、全链条”的刑事惩治标准,以坚决斩断环境资源犯罪非法利益链条的决心牢牢守住法律底线、生态红线。该系列案件中,被告人违反国家保护水产资源法规,使用禁用工具在禁渔区非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依法应予刑罚处罚。

《今日说法》:非法捕捞的罪与罚

就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法院认为,非法捕捞人员使用地笼等禁用渔具,对水生生物资源量以及生物多样性均有显著破坏作用,严重影响生态系统的整体稳定,应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收购是非法捕捞变现获利的唯一渠道,预防非法捕捞行为,就要从源头上彻底切断利益链条,故收购人作为共同侵权人应对其各自所涉修复生态环境费用与组织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修复:坚持治罪与治理并举,

探索多元修复新路径

《今日说法》:非法捕捞的罪与罚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与涉案人员逐一进行谈话,督促其积极履行受损生态环境修复责任,部分被告以生活困难无力支付赔偿款为由申请通过参加公益劳动进行替代履行。为此,法院实地走访调查,并与属地行政机关就“劳务代偿”具体执行方案进行多次会商,从兼顾受损生态环境及时修复与保障各被告基本生活出发,决定在官厅水库国家湿地公园、库滨带等点位设置生态林维护、巡河护鱼、垃圾清理等公益性岗位,引导部分被告通过“劳务代偿”的方式履行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此外,鉴于非法捕捞行为所致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固碳功能缺失,部分被告自愿认购碳汇38吨进行了替代性修复。

《今日说法》:非法捕捞的罪与罚

法官:让破坏者转变为绿色生态守护者

法官表示,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水清和人富从来不必也不应对立,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经济利益,不仅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基本要求,更是每位公民在社会发展和日常生活中应负的基本责任。

《今日说法》:非法捕捞的罪与罚

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不仅要对违法犯罪行为实施有效制裁,同时也要以最有利于生态保护的责任承担方式实现受损生态环境的最大化修复,实现司法惩戒、宣传教育和环境修复的有机统一,努力教育引导违法犯罪人员从生态环境的早先“破坏者”转变为当下“修复者”和未来“保护者”。

专家建言

《今日说法》:非法捕捞的罪与罚

中国政法大学侯佳儒教授在节目中指出,官厅水库是大陆重要的水资源保护区域,在禁渔区采用的非法捕捞手段、非法捕捞工具会对水环境产生极大的破坏。新时代环境立法的指导思想是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呼吁广大群众不涸泽而渔、不焚林而猎,不要为了一时之利,触碰法律红线,杜绝非法捕捞,携手共护绿水青山。

供稿:延庆法院

视频来源:CCTV《今日说法》

编辑:王宇阳 汪希

审核:张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