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提升行动,有效遏制涉“摩电”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增强警示教育和震慑效果,汕头交警特推出“摩电”交通违法曝光台,定期对部分电子监控设备抓拍的逆行、闯红灯、不按道行驶、未佩戴安全头盔等典型交通违法行为及其驾驶员予以曝光。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一名文明守法的交通参与者,安全文明出行。
“摩电”交通违法曝光台
01
违法当事人:陈某吟
违法行为: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非机动车不靠车行道右侧行驶
违法地点:外马新兴路口
02
违法当事人:张某佳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违法地点:海滨大华路口
03
违法当事人:方某妹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违法地点:金砂金环路口
04
违法当事人:黄某皓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行驶
违法地点:金湖金新路口
05
违法当事人:刘某纯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行驶
违法地点:金湖金新路口
06
违法当事人:张某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逆向行驶
违法地点:泰山汕汾路口
公安交警部门已对以上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教育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遵规守法,共建共享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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