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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5月征期延长!刚宣布!

作者: 陇南文县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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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征期定了!

22日截止!

定了!5月征期延长!刚宣布!

税务局明确:5月申报纳税期限截至5月22日!

申报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印花税、环境保护税、资源税。

各地方存在微小差异,请纳税人要合理安排时间,按时完成报税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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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还有哪些税收优惠?

一图读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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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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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汇缴持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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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哪些人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汇算:

(1)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2)2023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二、哪些人无需办理汇算清缴?

纳税人在2023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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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哪些费用可以在汇缴期间补充扣除?

下列在2023年发生的税前扣除,纳税人可以在年度汇算期间填报或补充扣除:

(1)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2)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3)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慈善事业捐赠;

(4)符合条件的个人养老金扣除(上限12000元/年)。

温馨提示: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四、手机端如何办理个税汇缴?

(1)打开个税APP,选择【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选择【2023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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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纳税人需要核对当年“综合所得收入”、“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项目,并选择“年终奖计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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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纳税人在2022年未及时添加专项附加扣除的,可在汇算清缴时选择一次性扣除。

(3)纳税人核对无误后,选择提交,根据汇算结果,【补税】或【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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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财务第一教室、税务大讲堂、梅松讲税、税台、财务经理人、税务经理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