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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20连涨”1954~1959年出生的退休人员,能“高龄优待”吗

作者:关注退休生活

老规矩,用数据说话。

参考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人口统计数据,截止到2023年底,大陆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数量已经达到约2.97亿,占全国总人口的21.1%;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已经达到约2.17亿,占全国总人口的15.4%。

较2022年末相比,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新增约1700万,同比增长1.3%;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新增约700万,同比增长0.5%。由此不难看出,在人口老龄化趋势日渐加剧的背景下,如何保障60岁及以上老人的基本生活是摆在面前的一道现实性难题。

养老金“20连涨”1954~1959年出生的退休人员,能“高龄优待”吗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众所周知,现阶段大陆并行2套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照《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要求,参保人员在累计缴费满15年且同时满足退休年龄条件的情况下,即可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

以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为例,其所享受到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一般主要包括3个部分,分别是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以及过渡性养老金,与之对应的计发公式如下:

①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所处省份上一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累计参保缴费年限*1%

②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养老金账户累计存储额/退休年龄所对应的养老金计发月数

③过渡性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所处省份上一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过渡系数

数据显示,在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下,截止到2022年底,大陆执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企业退休人员总计约11530.9万人,但月人均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却仅仅只有3000元左右,而参考当前的物价水平以及日益增长的基本养老保障需求,对绝大多数退休人员来说,仅凭借3000元/月的养老金显然不足以解决现实当中一系列的养老难题。

养老金“20连涨”1954~1959年出生的退休人员,能“高龄优待”吗

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为了进一步提高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水平,进而更好的为晚年生活提供充实的经济保障,国家自2005年起便建立了与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增长率和物价变动等因素相适应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并在2023年如期实现了基本养老金的“19连涨”。

而且,在2014年国家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同时,也建立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据悉,在2015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当中,国家明确自2014年10月1日起,根据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逐步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

2024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20连涨”

问题来了,既然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已经有了明确的政策基础,那么在2024年,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是否还会在2023年的基础上迎来新一轮的调整呢?显然,答案是肯定的,在官方的口径当中,我们便可以找到这一问题的答案。

据了解,在3月5日全国两会召开期间,国务院公开发布了《政府工作报告》,其中强调在2024年将围绕社会保障领域开展3项重点工作,包括全面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实施;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的月最低发放标准提高20元;以及继续提高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此消息一经发布,引起了退休人员的广泛热议,大家对养老保险待遇的进一步上调可以说充满了期待。与此同时,官方定调继续提高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水平也预示着2024年养老金“20连涨”已基本敲定,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将会迎来养老金待遇的进一步上涨。

养老金“20连涨”1954~1959年出生的退休人员,能“高龄优待”吗

什么是高龄优待政策?

接下来,我们来了解下什么是“高龄优待”政策,根据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类型的不同,我们将从2个方面展开介绍。

①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倾斜调整待遇

参考过往退休人员养老金所采取的调整办法,我们不难发现,全国31省市符合条件的高龄退休人员可以在定额调整与挂钩调整的基础上享受到倾斜调整的特殊优待,即多增加养老金。

以2023年河南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采取的详细调整方案为例,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之前,河南省范围内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可依照年龄段再每人每月多增加基本养老金。具体为:70~74周岁,每人每月增加25元;75~79周岁,每人每月增加30元;80~84周岁,每人每月增加40元;85~89周岁,每人每月增加50元;9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增加60元。

②高龄津贴待遇

据了解,截止到目前,全国31省市均建立了高龄津贴制度,符合条件的户籍人口,无论是否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均可依照不同的年龄段申领对应标准的高龄津贴。

比如以山西为例,参考当地民政厅发布的《关于发放高龄津贴的通知》,其中明确自2024年1月1日起,为山西省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标准如下:

①80周岁(含)到89周岁(含),对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助70元,非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助10元;

②90周岁(含)到99周岁(含),对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助70元,非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助30元;

③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补助150元。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不同省市高龄津贴的补助标准不同,而且有个别地区将“高龄”的年龄条件下调至了70周岁,即70岁及以上的高龄人员,均可申请高龄津贴。

养老金“20连涨”1954~1959年出生的退休人员,能“高龄优待”吗

1954~1959年出生的退休人员,能享受到倾斜照顾吗?

问题又来了,既然符合条件的高龄退休人员以及户籍居民可分别对应享受到倾斜调整与高龄津贴的优待政策,那么对1954~1959年出生的退休人员而言,是否能享受到倾斜照顾呢?

首先,我们先从年龄层面来分析。从时间节点来看,1954年~1959年出生的退休人员,到了2024年已经达到65~70岁的年龄阶段,而全国范围内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倾斜调整几乎都要求的是70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在未满70周岁的情况下,退休人员在基本养老金普调的过程中并不能享受到倾斜优待。

其次,我们再从高龄津贴的政策层面来分析。目前,多个省市所规定的享受高龄津贴待遇的最低年龄要求为80周岁,即只有80周岁及以上的居民才有资格申请领取高龄津贴。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在全国绝大多数省市,1954~1959年出生的退休人员并不能享受倾斜照顾的特殊待遇,只有再过几年满足了既定的年龄条件之后,才有可能享受到高龄优待。

养老金“20连涨”1954~1959年出生的退休人员,能“高龄优待”吗

结语

总的来说,2024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有望迎来“20连涨”,调整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其养老待遇水平将得以进一步提升。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在高龄倾斜调整与高龄津贴双重制度下,尚未满足年龄条件的1954~1959年出生的退休人员暂时还不能享受到高龄的特殊优待。但是,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未来大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不断改革与完善,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待遇还有望不断上涨,以进一步满足退休人员的养老需求,进而让每一位享受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都能够真正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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