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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金“20連漲”1954~1959年出生的退休人員,能“高齡優待”嗎

作者:關注退休生活

老規矩,用資料說話。

參考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最新人口統計資料,截止到2023年底,大陸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的數量已經達到約2.97億,占全國總人口的21.1%;65歲及以上老年人口數量已經達到約2.17億,占全國總人口的15.4%。

較2022年末相比,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數量新增約1700萬,同比增長1.3%;65歲及以上老年人口數量新增約700萬,同比增長0.5%。由此不難看出,在人口老齡化趨勢日漸加劇的背景下,如何保障60歲及以上老人的基本生活是擺在面前的一道現實性難題。

養老金“20連漲”1954~1959年出生的退休人員,能“高齡優待”嗎

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衆所周知,現階段大陸并行2套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即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按照《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要求,參保人員在累計繳費滿15年且同時滿足退休年齡條件的情況下,即可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待遇。

以企事業機關退休人員為例,其所享受到的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一般主要包括3個部分,分别是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以及過渡性養老金,與之對應的計發公式如下:

①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所處省份上一年度全口徑城鎮機關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累計參保繳費年限*1%

②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養老金賬戶累計存儲額/退休年齡所對應的養老金計發月數

③過渡性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所處省份上一年度全口徑城鎮機關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過渡系數

資料顯示,在現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下,截止到2022年底,大陸執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企業退休人員總計約11530.9萬人,但月人均基本養老金待遇水準卻僅僅隻有3000元左右,而參考目前的物價水準以及日益增長的基本養老保障需求,對絕大多數退休人員來說,僅憑借3000元/月的養老金顯然不足以解決現實當中一系列的養老難題。

養老金“20連漲”1954~1959年出生的退休人員,能“高齡優待”嗎

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

為了進一步提高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水準,進而更好的為晚年生活提供充實的經濟保障,國家自2005年起便建立了與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增長率和物價變動等因素相适應的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并在2023年如期實作了基本養老金的“19連漲”。

而且,在2014年國家啟動機關事業機關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同時,也建立了機關事業機關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正常調整機制。據悉,在2015年國務院釋出的《關于機關事業機關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當中,國家明确自2014年10月1日起,根據職工工資增長和物價變動等情況,逐漸建立兼顧各類人員的養老保險待遇正常調整機制。

2024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20連漲”

問題來了,既然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正常調整機制已經有了明确的政策基礎,那麼在2024年,企事業機關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準是否還會在2023年的基礎上迎來新一輪的調整呢?顯然,答案是肯定的,在官方的口徑當中,我們便可以找到這一問題的答案。

據了解,在3月5日全國兩會召開期間,國務院公開釋出了《政府工作報告》,其中強調在2024年将圍繞社會保障領域開展3項重點工作,包括全面推動個人養老金制度實施;将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的月最低發放标準提高20元;以及繼續提高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

此消息一經釋出,引起了退休人員的廣泛熱議,大家對養老保險待遇的進一步上調可以說充滿了期待。與此同時,官方定調繼續提高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水準也預示着2024年養老金“20連漲”已基本敲定,調整範圍内的退休人員将會迎來養老金待遇的進一步上漲。

養老金“20連漲”1954~1959年出生的退休人員,能“高齡優待”嗎

什麼是高齡優待政策?

接下來,我們來了解下什麼是“高齡優待”政策,根據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類型的不同,我們将從2個方面展開介紹。

①企事業機關退休人員的傾斜調整待遇

參考過往退休人員養老金所采取的調整辦法,我們不難發現,全國31省市符合條件的高齡退休人員可以在定額調整與挂鈎調整的基礎上享受到傾斜調整的特殊優待,即多增加養老金。

以2023年河南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采取的詳細調整方案為例,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之前,河南省範圍内年滿70周歲及以上的高齡退休人員,可依照年齡段再每人每月多增加基本養老金。具體為:70~74周歲,每人每月增加25元;75~79周歲,每人每月增加30元;80~84周歲,每人每月增加40元;85~89周歲,每人每月增加50元;90周歲及以上,每人每月增加60元。

②高齡津貼待遇

據了解,截止到目前,全國31省市均建立了高齡津貼制度,符合條件的戶籍人口,無論是否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均可依照不同的年齡段申領對應标準的高齡津貼。

比如以山西為例,參考當地民政廳釋出的《關于發放高齡津貼的通知》,其中明确自2024年1月1日起,為山西省80周歲及以上高齡老年人發放高齡津貼,标準如下:

①80周歲(含)到89周歲(含),對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補助70元,非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補助10元;

②90周歲(含)到99周歲(含),對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補助70元,非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補助30元;

③100周歲及以上,每人每月補助150元。

需要特别強調的是,不同省市高齡津貼的補助标準不同,而且有個别地區将“高齡”的年齡條件下調至了70周歲,即70歲及以上的高齡人員,均可申請高齡津貼。

養老金“20連漲”1954~1959年出生的退休人員,能“高齡優待”嗎

1954~1959年出生的退休人員,能享受到傾斜照顧嗎?

問題又來了,既然符合條件的高齡退休人員以及戶籍居民可分别對應享受到傾斜調整與高齡津貼的優待政策,那麼對1954~1959年出生的退休人員而言,是否能享受到傾斜照顧呢?

首先,我們先從年齡層面來分析。從時間節點來看,1954年~1959年出生的退休人員,到了2024年已經達到65~70歲的年齡階段,而全國範圍内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傾斜調整幾乎都要求的是70歲及以上的高齡退休人員。是以,從這個角度來看,在未滿70周歲的情況下,退休人員在基本養老金普調的過程中并不能享受到傾斜優待。

其次,我們再從高齡津貼的政策層面來分析。目前,多個省市所規定的享受高齡津貼待遇的最低年齡要求為80周歲,即隻有80周歲及以上的居民才有資格申請領取高齡津貼。是以,從這個角度來看,在全國絕大多數省市,1954~1959年出生的退休人員并不能享受傾斜照顧的特殊待遇,隻有再過幾年滿足了既定的年齡條件之後,才有可能享受到高齡優待。

養老金“20連漲”1954~1959年出生的退休人員,能“高齡優待”嗎

結語

總的來說,2024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待有望迎來“20連漲”,調整範圍内的企事業機關退休人員其養老待遇水準将得以進一步提升。不過,需要注意的是,在高齡傾斜調整與高齡津貼雙重制度下,尚未滿足年齡條件的1954~1959年出生的退休人員暫時還不能享受到高齡的特殊優待。但是,我們有理由相信,随着未來大陸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不斷改革與完善,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待遇還有望不斷上漲,以進一步滿足退休人員的養老需求,進而讓每一位享受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退休人員都能夠真正做到老有所養、老有所依、老有所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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