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点

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一案例入选2023年度全区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典型案例

作者:云中融媒
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一案例入选2023年度全区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典型案例
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一案例入选2023年度全区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典型案例

近日,自治区检察院发布了“2023年度全区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典型案例”,包括7件刑事案例、3件公益诉讼案例。现发布3件公益诉讼案例。

目录

8.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行政公益诉讼案

9. “托县辣椒”地理标志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

10. “毕克齐大葱”地理标志产品种植环境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案例九

“托县辣椒”地理标志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综合履职 支持起诉

【基本案情】

“托县辣椒”产于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黄河岸边的一溜湾,栽培历史悠久,其形状如灯笼,故得名“灯笼红”。这种辣椒色鲜、肉厚,且果实富含丰富的维生素A和维生素C,逐步形成托克托县一张特色农产品名片。2008年,托克托县辣椒协会正式成立。2010年,“托县辣椒”申请注册为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一案例入选2023年度全区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典型案例

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托县检察院)经调查发现,作为地方特色品牌的“托县辣椒”存在地理标志使用混乱、管理不到位、品牌建设滞后等问题。市场上存在大量假冒“托县辣椒”产品,不仅挤占地理标志产品市场份额,而且侵犯相关产业链企业权益。同时,由于“托县辣椒”品牌在周边地区市场关注度高,假冒产品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检察机关履职情况】

2023年9月,托县检察院主动走访托克托县辣椒协会,通过召开座谈会,了解“托县辣椒”地理标志保护现状,发现“托县辣椒”地理标志市场乱象,相关行政监管机关存在怠于履职情形。2023年10月31日,托县检察院对本案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2023年11月14日,托县检察院向托克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托县市场监管局)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该机关依法全面履职,对假冒地理标志产品、冒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侵犯商标权行为加强监督检查,引导“托县辣椒”地理标志规范使用,切实加强对“托县辣椒”地理标志综合保护。收到检察建议后,托县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及时履行监管职责,认真整改:一是对县域内辣椒商户进行全面检查,扣押各类侵权辣椒产品共154瓶(袋);二是加强宣传,规范“托县辣椒”经营销售行为;三是制定完善制度,做好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及相关产品的商标权保护工作。此外,托县检察院与托克托县公安局、托县市场监管局会签了《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协作机制实施意见》,为促进县域经济健康良性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内蒙古正某谷物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某公司)是“托县辣椒”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被许可使用人,是“托县辣椒”生产的重点企业。市场上存在部分商户擅自贴牌冒用正某公司的“正某谷物”商标销售辣椒产品,正某公司虽处于破产重整阶段,但仍对侵权商户提起民事侵权诉讼,同时向检察机关提出支持起诉请求。托县检察院了解到正某公司存在维权困难,于2023年12月14日决定支持起诉。2024年3月19日,商标权利人正某公司与侵权人在法院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

【典型意义】

(一)积极履职,依法保护地理标志产品。地方特色农副产品,蕴含着区域特有的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有利于保障地方特色农副产品质量和信誉,有助于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检察机关发挥知识产权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优势,督促行政机关加强行政执法,有力规范市场主体诚信经营,加强地方特色品牌建设和助推区域特色经济发展。(二)运用支持起诉职能,开展检察护企工作。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在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发现商标侵权线索,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诉讼能力不足的企业,探索运用民事支持起诉方式支持权利人维护合法权益,守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来源:内蒙古检察)

了解更多资讯

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妥妥城365客户端

查看精彩内容

声明:转载请注明来源为云中融媒

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一案例入选2023年度全区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典型案例
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一案例入选2023年度全区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典型案例

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