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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贡区组织17名相对不起诉案件犯罪嫌疑人参加滇池“十年禁渔”社会志愿服务活动

作者:呈贡发布

4月25日,呈贡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呈贡区水务局组织17名相对不起诉人,集中开展“十年禁渔”志愿服务活动。

呈贡区组织17名相对不起诉案件犯罪嫌疑人参加滇池“十年禁渔”社会志愿服务活动

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人员集中签订了《参加滇池“十年禁渔”社会志愿服务申请书》。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17名相对不起诉人分组到斗南湿地公园、江尾社区及洛龙河入滇口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他们耐心细致地向游客讲解滇池保护治理、“十年禁渔”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到江尾社区挨家挨户开展宣传,到滇池沿岸进行巡查,捡拾垃圾杂物,劝阻违规垂钓、乱扔垃圾、搭帐篷露营、烧烤等行为。

呈贡区组织17名相对不起诉案件犯罪嫌疑人参加滇池“十年禁渔”社会志愿服务活动

据呈贡区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章越介绍,这17名犯罪嫌疑人案件情节轻微,具有认罪悔罪情节,经呈贡区人民检察院评估,犯罪嫌疑人自愿同意,以参与巡河、发放“十年禁渔”宣传册等创新性志愿服务方式承担和履行相应社会责任,增强自身对滇池禁渔重要性的认识和日常生活中遵纪守法意识。

呈贡区组织17名相对不起诉案件犯罪嫌疑人参加滇池“十年禁渔”社会志愿服务活动

“我觉得这样的方式非常好,可以学习进步,保护环境。通过这次志愿服务活动,我会进一步吸取教训,今后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一名参加活动的相对不起诉人告诉记者。

据了解,2023年10月25日,呈贡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呈贡区水务局出台了《关于在办理相对不起诉案件中引导犯罪嫌疑人参加滇池“十年禁渔”社会志愿服务的工作规定(试行)》,该项工作持续依法、客观、规范开展。截至今年4月,两家单位以集中开展、个别开展两种方式共组织41名相对不起诉人参与“十年禁渔”社会志愿服务活动。相对不起诉案件人员参与滇池保护的社会志愿服务不只是一项环保举措,更是一种社会化治罪与治理良性融合的创新性机制,不仅能有效缓解滇池保护治理社会公共志愿人员不足的问题,也提供了一个让相对不起诉人员认识自身错误并为社会作出贡献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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