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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岁骑电动车+未戴头盔+违法载人……受伤还得担责!

作者:山西晋城交警
12岁骑电动车+未戴头盔+违法载人……受伤还得担责!

未满16周岁

骑行共享单车

逆行+违法载人

最后受伤还要负主责!

以案为戒

1月19日20时30分许,闫某(12岁)骑行共享单车(电动、前脚踏板处乘有张某(12岁),二人均未佩戴安全头盔),驾车沿阳城县崇熏路由东向西逆行至开元四季路口,与沿南环街由北向南驶来的梁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造成梁某车前部和闫某车前部相撞,造成闫某、张某二人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分析原因及责任划分

当事人闫某在未满16周岁的情况下,夜间未戴安全头盔骑行二轮电动自行车上道路,横过道路时未下车推行,且违法载人,其违法行为和过错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应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当事人梁某夜间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超速行驶(经鉴定:小型轿车事发时的行驶速度为50KM/h,实际限速40KM/h),以致发生交通事故,其违法行为和过错程度也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应承担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家长须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并申请获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同时,事关骑行安全

晋城交警发出五个预警!

@全体骑乘者

请务必重视!

12岁骑电动车+未戴头盔+违法载人……受伤还得担责!

错误观点:

“机动车道那么宽敞,我的电动车开进去影响不大!”

按道行驶,安全才有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12岁骑电动车+未戴头盔+违法载人……受伤还得担责!

若强行在机动车道上与机动车“硬碰硬”,只会是受伤害更大的那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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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观点

“戴头盔太不舒服了,我就骑很短的路,没事的。”

头等大事,不可“帽”失

电动自行车俗称“肉包铁”,安全防护性能弱,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骑乘人员头部与坚硬的路面碰撞,无异于以卵击石。头部受到撞击后,容易出现颅骨骨折、颅内出血等危及生命的情况。

12岁骑电动车+未戴头盔+违法载人……受伤还得担责!

相关数据显示,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发生事故时能够使骑乘人员的受伤率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小小的安全头盔,可以说是“保命神器”了。同时要注意:带头盔≠戴头盔,安全头盔必须正确佩戴才能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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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观点:

“俩孩子都小,一个站前面踏板上,一个坐后座,我骑慢点不会有危险的。”

搭人少点,安全多点

电动自行车稳定性较差,当车辆超负荷载重、载人时,会使得车辆稳定性进一步降低,遇上紧急情况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根据相关道路交通安全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城市市区道路上不得载人,但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载一名身高1.2米以下儿童。在其他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一人。

12岁骑电动车+未戴头盔+违法载人……受伤还得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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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观点:

“为了少绕路,逆行这一小段应该危险不大。”

逆行危害大,捷径不可走

不要认为电动自行车操作灵活,遇到突发状况好控制,就为了方便、抄近路等逆向行驶。

12岁骑电动车+未戴头盔+违法载人……受伤还得担责!

电动自行车逆行时,免不了与正常行驶的其他非机动车、机动车形成冲突,极易发生正面碰撞事故。若一旦发生事故双方速度叠加,事故后果往往更加严重。如果因为逆行而发生交通事故,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要承担的事故责任比重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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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观点:

“虽然是红灯,但我看往来没什么车,我加个速就骑过去了,省时间。”

红灯停,绿灯行

图一时之快,抱着侥幸心理闯红灯,最终吃亏的是自己!一旦发生事故,骑乘人员容易受伤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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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道路上骑行一定要按照交通信号灯的指示通行,特别是现在很多路口的交通信号灯设置了倒计时提示,非机动车驾驶人一定要合理预估通过时间,绿灯亮时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晋城交警提醒

交通安全无小事

上述这些危险骑行行为

必须避免!

请广大电动自行车骑乘者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戴好安全头盔各行其道

不闯灯逆行不超员超载

共同维护晋城

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12岁骑电动车+未戴头盔+违法载人……受伤还得担责!

供稿:阳城交警大队编辑:段步颖校对:张沙沙责编:韩 宇 核发:王光辉

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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