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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志编修】关于志书编纂中史料处理的几个问题

作者:方志四川

关于志书编纂中史料处理的几个问题

以编纂《浙江通志•海塘专志》为例

李永和 王 申

提要:编纂志书选用的史料要求必须真实、准确,并具有代表性、权威性。笔者在编纂志书考证史料时,发现有些古代不同的志书在记载同一事件的数据、涉事人名、官职、地名、纪事年代、史料版本等方面各有千秋,难以取舍。今以编纂《浙江通志•海塘专志》为例,史料处理的具体做法是史料的追根溯源,竭力找到资料的源头;人名的寻根问祖,追寻人物故乡的志书;官职的旁征博引,查询人物官职的变迁;地名的历史演变,探索地名的赓续沿革;事件的因事系人,厘清事件与人的关系。

关键词:《浙江通志•海塘专志》 史料 考证

【史志编修】关于志书编纂中史料处理的几个问题

浙江方志,代有纂修。如历时10年,第一部《浙江通志》(72卷)于明嘉靖四十年(1561)编纂完成,同年刊行,是浙江官修省志的肇始。历时5年,第二部《浙江通志》(280卷)于清雍正十三年(1735)编纂完成。(1)民国3—10年(1914—1921),浙江省通志局由沈曾植领衔携王国维等续修《浙江通志》,因时局动荡,仅编纂部分志稿未出版。民国32年,浙江省通志馆由余绍宋领衔重修《浙江通志》,至民国38年停办,仅纂成《重修浙江通志稿》,未出版。2012年,浙江启动编纂《浙江通志》(113卷)。笔者在担任首部《浙江通志•海塘专志》(以下简称《海塘专志》)副主编的过程中,发现一些地方志的记载并不准确,甚至有些还存在谬误,如果直接引用,必将以讹传讹,误导读者。因此,笔者以编纂《海塘专志》为例,提出志书编纂中史料处理的几个问题,与学界同道一起探讨。

一、在不同史料中选取资料

中国各级地方政府有编纂地方志的传统,不同朝代的不同作者在编纂同一地方志时,因收集资料的差异,学识水平的不同,编纂的地方志所记述的事件及人物有时存在差异,导致质量参差不齐,所以选择史料时务必小心求证。

(一)不同志书记载的同一数据差异

志书编纂应当做到存真求实,资料需真实、准确。笔者发现有些史料记述同一事物的数据有一定的差异。譬如,其一,清沈翼机等《浙江通志•海塘一》引《唐书•地理志》载:“盐官有捍海塘堤,长二百二十四里,开元元年重筑。”(2)其二,方观承《两浙海塘通志•列代兴修上》载:“唐开元元年重筑盐官捍海塘堤,《唐书•地理志》长二百二十四里。”(3)其三,翟均廉《海塘录•疆域》载:“《唐书•地理志》杭州盐官有捍海塘堤,长百二十里,开元元年重筑。”(4)其四,杨鑅《海塘揽要•修筑》载:“《浙江通志》引《唐书》云长二百二十四里,详阅新旧《唐书》,并无此文,实误百二十四里为二百二十四里也。” (5)经溯源查阅,《新唐书•地理五》载:“盐官有捍海塘堤,长百二十四里,开元元年重筑。”(6)海堤长度相差一百里,最终确定《海塘专志》采用《新唐书》的资料。

又譬如萧山海塘长度记载。其一,清邹勷等《萧山县志•水利志》载:“洪武三十二年,江潮坏堤,田庐淹没。主簿师整增筑堤岸四十余丈。”(7)其二,清黄钰《萧山县志》载:“洪武三十二年,江潮坏堤,荡民田庐,主簿师整力任其事,增筑堤岸四千余丈。”(8)其三,民国彭延庆等《萧山县志稿》载:“洪武三十二年,江潮坏堤,田庐淹没,主簿师整增筑堤岸四十余丈。”)9此三志记载堤岸长度相差100倍,经进一步查阅明代资料,其一,萧良榦等《绍兴府志•水利志二》载:“洪武三十二年复坏,主簿师整增筑四千余丈。”(10)其二,林策《萧山县志•水利》载:“洪武三十二年,江潮坏堤,荡民田庐,主簿师整乃力任其事,增筑堤岸四千余丈。”(11)其三,刘会《萧山县志》载:“洪武三十二年,江潮坏堤,荡民田庐。主簿师整乃力任其事,增筑堤岸四千余丈。”(12)查阅多部志书后,笔者认为明代志书记载明代筑塘之事,准确性更高,清邹勷等《萧山县志》记述应有误,同时把邹勷等《萧山县志》的数据以页下注的形式并存,供读者参考。各志中的共同错误为洪武三十二年(1399),实际上洪武共三十一年,洪武三十二年实为建文元年,笔者在编纂《海塘专志》时予以纠正。

(二)不同志书记载的同一人名差异

志书中涉事人名是最重要的内容要素之一。笔者发现不同版本的地方志记述的同一人姓名却不一致,让人容易混淆,影响资料的采信。

譬如明代浙江巡抚滕公。其一,明仇俊卿《全修海塘录•全修捍海塘碑记并铭》载:(海盐县海塘)“先后董斯役者,巡抚滕公,名伯轮,瓯宁人。”(13)其二,清沈翼机等《浙江通志•海塘二》引《海盐县图经》载:“万历十五年七月,海溢,理砌塘尽圮。巡抚滕公伯轮行阅,曰:‘理砌以省费也,费卒不得省’。”(14)其三,清方观承《两浙海塘通志•列代兴修上》载:“万历十五年七月,海溢海盐县,理砌塘尽圮,巡抚滕伯伦条上方略十,得报重筑。”(15)其四,清杨鑅《海塘揽要•修筑》载:“万历十六年春三月,巡抚滕伯伦、巡按监察御史傅孟春奏筑海塘。”(16)上述四部志书中浙江巡抚的姓名,前两部记述为滕伯轮,后两部记述为滕伯伦。经考证,滕系福建建瓯人,民国詹宣猷《建瓯县志•列传》载:“滕伯轮,字汝载,嘉靖壬戌进士……督抚浙江。”(17)最后确定《海塘专志》记述为浙江巡抚滕伯轮。

又譬如清代署任浙江巡抚。其一,清王如珪等《海盐县续图经•堤海篇下》载:“三涧寨木字号以南缘秦驻山峙立于前,潮势平坦,沙土拥护,内止有官土塘抵御,自雍正二年潮啸后潮水日渐洗刷,侵啮土堤,署抚宪傅公敏临勘面谕,设法接筑小塘一条以资捍御”。(18)其二,清沈翼机等《浙江通志•职官十一》载:“福敏,字龙翰,满洲镶白旗人,康熙丁丑進士。雍正三年,署任”。(19)其三,《清史稿》卷303《福敏列传》载:“福敏,雍正三年,出署浙江巡抚”。(20)经查阅,浙江巡抚名录中没有傅敏其人。最后确定《海塘专志》记述为署浙江巡抚福敏。

又譬如南宋吏部尚书林公。其一,南宋潜说友《咸淳临安志•山川十》载:绍兴二十二年,朝廷根据吏部尚书林大鼐上书建言,“选择谙晓之士,专置一司,询故老、究利病脉络而后兴工”。(21)其二,南宋王应麟《玉海•地理》载:“绍兴二十二年修石堤,二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吏部尚书林大鼐言潮为吴患,其来已久,捍海之策见于浙江亭碑。自江流失道,潮与洲斗,怒号激烈,千霆万皷,民以不宁,宜专置一司,究利病而后兴工”。(22)其三,明陈让《杭州府志•水利》载:“绍兴二十二年,吏部尚书林文鼐建言,乞选谙晓之士,专置一司,询故老、究利病脉络而后兴工”。(23)上述吏部尚书有林大鼐和林文鼐两说,经考证,林系福建莆田人,清金皋谢修《兴化府莆田县志•人物志》载:“林大鼐,字梅卿,宋绍兴五年进士……右谏议大夫兼侍讲,率岁中再迁,权吏部尚书”;(24)清毕沅《续资治通鉴•高宗》载:“绍兴二十二年,己未,右谏议大夫林大鼐试吏部尚书。”(25)因此,明(成化)陈让《杭州府志》记述有误,最后确定《海塘专志》记述为吏部尚书林大鼐。

又譬如明代兵部侍郎张某。其一,明沈朝宣《仁和县志•水利》载:“永乐甲午年五月,天降淫雨烈风迅雷,江潮滔天,平地水深寻丈……居民多遭陷溺,死者无数,存着流移,屋舍漂空,田土荡尽月余……钦委兵部张侍郎躬至海滨,监筑堤岸……以御江潮冲激”。(26)其二,明刘伯缙《杭州府志•国朝郡事纪上》载:“永乐十一年夏五月……时天淫雨烈风,江潮滔天,平地水高寻丈……居民陷溺,死者无算,存着流移,田庐漂没殆尽,守臣具实申奏,朝命兵部侍郎张某至海滨,监筑堤岸……以御江潮”。(27)经查阅,张德信《明代职官年表•部院侍郎年表(京师)》载:“永乐十一年,张忠,刑部给事中迁兵部侍郎”。(28)因此,最后确定《海塘专志》记述为钦委兵部侍郎张忠监修筑堤岸。

(三)不同志书记载同一人的同期官职差异

志书中涉事人物的官职也是重要的内容要素之一。然而,笔者发现不少地方志对同一人物同期官职的记述却有明显差异。

譬如清代张嵿筑塘一事。其一,清黄钰《萧山县志•水利下》载:“《西河合集》:正德十四年,西江塘、北海塘、长山闸圮,邑人张大司空嵿修之”。(29)其二,《明史•张嵿列传》载:“张嵿,字时俊,萧山人。成化二十三年进士……以右副都御史巡抚保定著府,忤中贵,移疾归”;(30)其三,《明史•张嵿列传》又载:“嘉靖元年,都御史张嵿言:‘上思州本土官,后改流,遂致土人称乱’”。(31)经查阅,张德信《明代职官年表•部院侍郎年表(南京)》载:“嘉靖四年十一月,张嵿自南京右都御史改任工部尚书”。(32) 最后确定《海塘专志》记述为萧山人时任右副都御史张嵿修筑各塘。

又譬如明代黄绾筑塘一事。其一,明曾才汉《太平县志•地舆志下》载,牌下塘在太平县三都洞黄山外,明嘉靖年间,礼部尚书黄绾修筑。(33)其二,《明史•黄绾列传》载,嘉靖十八年(1539),嘉靖帝遣黄绾出使朝鲜,特起用黄绾礼部尚书(未授实职)兼翰林学士为正使,黄因故未成行;后因黄绾为其父母请赠,皇帝怒,撤销尚书新命,令以侍郎闲住,出使之事因之终止,后卒于家。(34)经查阅,《明代职官年表》中礼部尚书一职并无黄绾其人。经考证后,以页下注的形式说明事情的原委。

又譬如清代李以琰筑塘事。其一,清徐元梅《山阴县志•水利》载:“后海塘,乾隆六年,风潮屡作,夹灶、大林等处土石各塘单薄,署令李以琰详请加筑三百八十余丈”。(35)其二,《山阴县志•职官》中并无李以琰(炎)的任职记载。经查阅发现端倪,其一,清严思忠《嵊县志•名宦》载:“李以炎,字崑山,广西博白人。康熙甲午举人;乾隆四年以卓异由汤溪调嵊,修学校,建桥梁,纂邑志,政尚慈惠,邑人德之,六年,兼摄山阴篆,历任三邑,皆有异政云”。(36)其二,清任思谦《博白县志•仕籍》载:“李以琰,雍正间由举人知浙江嵊县,历知山阴、汤溪县,所至有循声”。(37)最后确定《海塘专志》记述为乾隆六年(1741),风潮多次来袭,夹灶、大林等处土石塘塘身单薄,嵊县知县兼摄山阴知县李以琰(又名李以炎)加筑380余丈。(36)

(四)不同志书记载同一事件的地名差异

地名也是志书编纂中最重要的内容要素之一。笔者发现一些地方志中记述的同一事件的地名有一定的差异,影响资料的取舍。

譬如海塘附近地名,《海塘专志》稿记述4—5世纪,杭州湾湾口在(今嘉兴)王盘山至南岸(今宁波)观城之间,口门宽约35千米。而地名王盘山,却在不同的资料中以不同的名称出现。有黄盘山、横盘山、王盘山等多种名称,实为同一地名,为避免误导读者。经查阅史料,最后确定以页下注的形式说明情况。“南宋常棠《澉水志•古迹门》载:‘黄盘山,邈在海中,淳祐十年,犹有于旁滩潮里得古井及小石桥、大树根之类,验井砖上刻字,则知东晋时屯兵处。’清杨鑅《海塘揽要•图说》,江海塘北岸、南岸总图标记为横盘山。《浙江省情地图集》记载为王盘山。”(37)

又譬如宁波市慈溪县,始建于唐代,明永乐十六年(1418)改为慈谿县,1956年又改为慈溪县,不同名称代表着不同的年代。为避免误解,经查阅史料,以页下注的形式加以说明:“〔清〕《明史》卷四十四《地理五》载:元(原)曰慈溪,永乐十六年,改‘溪’为‘谿’。〔明〕天启《慈谿县志》卷一《沿革》载,慈溪县丢失县印,知县请示于朝廷,皇帝诏旨重新铸造,恐失印复出致滋奸利,故更改印文从谷,而改县名为慈谿。1956年汉字简化,重新写作慈溪。”(38)。

又譬如清代海宁海塘经过的地名。其一,清沈翼机等《浙江通志•海塘三》载:“康熙五十九年七月,福浙总督觉罗满保、浙江巡抚朱轼奏建海宁县鱼鳞大石塘,今拟于老盐仓北岸,东自浦儿兜,西至姚家堰,共一千三百四十丈”。(39)其二,清琅玕等《海塘新志•修筑》载:“乾隆二年,自普儿兜大石工起至尖山断塘头止,建鱼鳞大石塘五千九百三十丈二尺”。(40)其三,民国余绍宋《重修浙江通志稿•水利略》载:“海宁自普儿兜大石塘工尾至尖山段石塘头,共应建筑鱼鳞大石塘五千九百三十丈二尺”。(41)同一地名,前者记述为浦儿兜,后者记述为普儿兜,为避免误解,经查阅史料,用页下注的形式加以说明:“清康熙、雍正朝,此地称浦儿兜;乾隆朝以后,称普儿兜。海宁市《周王庙镇志•建置》载,胡斗村,清代时,曾名浦儿兜。民国17年(1928)行自治区制,为胡兜村,潮音村。1949年5月解放,1950年5月建政为胡兜、快乐、潮音3个行政村。1956年2月,建成胡斗、建设、潜力3个农业生产高级合作社。1969年2月,合并为胡斗大队。1983年4月,改称胡斗村”。(42)

又譬如慈溪海塘附近地名,《海塘专志》中有“1994年,慈溪市重新制订海塘除险计划,除继续实施慈溪西线海塘除险加固工程外,增加龙山农垦场九塘、海黄山两侧海塘、庵东镇东九塘、长河镇九塘、小安九塘等除险加固工程。”(43)其中地名“海黄山”,同一地名不同资料中记述各异,为避免误导读者,经查阅史料,用页下注的形式加以说明:“清光绪《慈谿县志•舆地一》记载,海黄山本名黄牛山,清光绪朝时称海黄山,位于慈谿县北60里,今有些资料写为海王山、海皇山”。(44)

还有志书记载的重要古地名,因城市变迁已难觅踪迹,为了保留历史真迹,采用今天的科学技术予以标注。譬如,《海塘专志》中有“历史上钱塘江北岸海塘有江塘、海塘之分,以杭州乌龙庙为界,以西为江塘,以东为海塘。民国18年(1929)12月,江塘由杭海段工程处接管后,始统称为海塘”。(45)对上述地名乌龙庙用页下注加以说明:“杭州古乌龙庙位于今杭州市区孔雀大酒店附近,地理坐标:北纬30°15′10.7″,东经120°11″43.1″。”(46)

(五)不同志书记载同一事件的年代差异

年代也是志书编纂中最重要的内容要素之一。有些地方志记述同一事件时年代却不一样,让读者不知该如何选取。

譬如丘耒筑堤事。其一,明刘应钶《嘉兴府志•海塘》载:“历宋绍兴间,海盐令丘耒筑堤二十里”。(47)其二,明胡震亨《海盐县图经•堤海》载:“宋绍定中,县令丘耒筑,凡二十里”。(48)其三,清王彬《海盐县志•海塘》载:宋“绍定中,知县邱耒筑塘,凡二十里”。(49)上述史料中丘耒筑堤的年代,一个记述为宋绍兴间,两个记述为宋绍定中,相差六七十年。经查阅史料,丘耒系常熟人,明杨子器《常熟县志•叙人物》载:“丘耒,字少潜,其先海州朐山人,仕于吴而寓常熟,耒以荫调於潜簿,知海盐县,筑捍海堤二十里”。(50)明钱士昇《南宋书•循吏列传》载:“丘耒,字少潜,常熟人。绍兴中,知海盐县。兴起学宫,筑捍海堤二十里。”(51)明凌迪知《万姓统谱•丘》载:“丘耒,字少潜,砺子,常熟人。绍兴中,知海盐,治学宫,筑海堤二十里。”(52)最后确定《海塘专志》记述为:“绍兴年间(1131—1162),海盐县知县丘耒筑新海塘20里。”(53)

(六)不同版本的志书记载同一内容差异

一些历史资料往往载入不同的历史书籍中。笔者发现不同书籍对同一历史资料记载的内容却各有差异,给读者带来很大的困惑,陷入难以取舍的境地。

譬如,明代陈善撰写一篇有关海宁县海塘的文章。其一,清翟均廉《海塘录•捍海塘考》载:“海宁县治南濒海……塘西数十里有赭山,南有龛山对峙,夹为海门,是为海潮入江之口……貲累巨万,积十三年堤成……而以其役委县尹薛胡,五阅月而塘成。波涛汩没之区,今已起昏垫、登衽席矣。顾余观海宁之塘与海盐异”。(56)其二,清杨鑅《海塘揽要•捍海塘议》载:“海宁县治南濒海……塘南数十里有赭山,其南有龛山相对峙,夹为海门,潮自海趋江……赀累巨万,积三十年堤成……而以其役委县尹苏公湖,五阅月而役竣。修坍塘一千六百六十三丈,筑新塘三百二十丈,其费公帑止一千九百余金,亦可谓事半而功倍矣。顾余观海宁之塘与海盐异”。(57)两书所载不仅题目不同,且内容也有较大差异。经追根溯源,查阅到明陈善《杭州府志》所载原文为《海塘考》,(59)其文更详于前二书所载,又是作者本人编纂录入,最后确定《海塘专志》采用陈善《杭州府志》所载原文。

二、对史料选取的几点说明

中国历史悠久,国土幅员辽阔,风俗民情不同,使得地方志编纂中许多称谓迥异。凡此种种,《海塘专志》加以说明。

(一)对有关古代史料中特别汉字的说明

《海塘专志》中有些通行汉字并不能表示特有汉字的含义,只能使用特有汉字。譬如,清富呢扬阿等《续海塘新志•修筑上》载:“查浙潮之由海入江,向有三亹,曰南大亹、中小亹、北大亹”。(60)现代资料多把“亹”改作“门”,而实际上“亹”和“门”的含义并不完全相同,《海塘专志》用页下注加以说明:“亹,音同门,指峡中两岸对峙如门的地方”。(61)还有些字现代人不甚了解,譬如,《海塘专志》稿中“钱塘江海塘形成稳固的纵深有主塘、备塘、鬯塘,及塘外有坦水、丁坝、盘头、沉井、防冲墙等多重建筑物防御体系”。(62)对“鬯塘”用页下注加以说明:“备塘与主塘之间分隔的塘称鬯塘,以期缩小主塘万一浸溃时的受淹范围。又称横塘、撑塘、隔堤。”(63)又譬如,《元史•河渠志》载:“大德、延祐欲建石塘,未就。泰定四年春,潮水异常,增筑土塘,不能抵御,议置板塘,以水湧难施工,遂作籧篨木柜,间有漂沉,欲踵前议,疊石塘以图久远”。(64)《海塘专志》对“籧篨”用页下注加以说明:“籧篨,用苇或竹编的粗席。”(65)又譬如,清俞樾《镇海县志•水利》载:“钩金塘,在巾子、招宝两山之间,城北旧有涨沙塘址久湮,自沙涂坍没,外海潮浪即可由此直注城濠数武之地,实关险要”。(66)其中涉及“城濠、数武”,《海塘专志》用页下注加以说明:“城濠,即护城河。古时以六尺为步,半步为武”。(67)

(二)对有关古代官职等资料的说明

《海塘专志》中涉及不少古代官职,为帮助读者阅读,对部分难以理解的官职做了说明。譬如,《海塘专志》记述 “元大德九年(1305),提控都目滕天骥加固海塘”。(68)对文中官职“提控都目”,《海塘专志》用页下注加以说明:“元代官名,朝廷规定,各路司吏六十月吏目,两考升提控都目,一考升提控案牍”。(69)又譬如,《海塘专志》记述“明弘治十三年(1500),节推何鼎重修”。对文中官职“节推”,《海塘专志》用页下注加以说明:“古代官名,全称节度推官,属各州幕职官”。(70)又譬如,志书记述“天启年间(1621—1627),海盐县以每年里长分任修筑沿海土塘,修塘规则以161人分每季40人轮管。因潮患有大小不同,如遇风潮大患,四季共修”。(71)对文中官职“里长”,《海塘专志》用页下注加以说明:“里长,古代基层行政长官名。古代居民组织,5家为邻,5邻为里,取乡人强谨者为长。明洪武年间,以100户为1里,选丁粮多的10户为里长,每年轮流以1人负责本里差役、催办钱粮、应付公事”。(72)

(三)对有关水利工程名称含义及沿革等资料的说明

《海塘专志》记述涉及控制水流的工程有陡门、斗门、碶、水闸等,此类工程在古代是有区别的,大多志书对此类工程的记述是混淆在一起,统统记述为水闸或水闸的别称。譬如,清陈宝善《黄岩县志•水利》载:“青龙闸,在迎薰门外,嘉庆间建,同治八年己巳(1869),孙令熹改作陡门。浦口闸,在西城河外,同治十年辛未(1871),改建陡门”。(73)民国喻长霖《台州府志•水利略上》载:“沿海之地大半因塘而设闸,则闸实附丽于塘,故取塘为水利首,而以闸次之,连类而及,陡门又次之。”(74)民国时期杭州市政府档案史料汇编(1927—1949)》载:“市东乡上河流域,小蔡堰等土坝八道,为上河与下河沟通枢机,暨司宣潴,以利灌溉。复通舟楫,以便行旅,性质有类陡门,功效实同水闸。”(75)上述史料表明,陡门和水闸属于两种功能不同的水利工程,今天的读者难以弄清其区别。为了还原历史发展的原貌,对此类工程的记述做了相应说明。譬如,“陡门,有在水流陡急之处安门之意,即‘急水而通沟以出之,谓之陡门’,陡门有御咸(海水)的功能,陡门的功能低于水闸”。(76)又譬如,“斗门,多用于平原河流的引水、排水,规模一般小于水闸,沿海地区的斗门也有御咸蓄淡的功能。”又譬如,“碶,多存在于宁波、舟山东部沿海地区,为砌石结构,有御咸(海水)的功能,安装闸板后,称为碶闸。”又譬如,“水闸,多用于平原河流水流的控制,具有通水和断水的功能”。(77)

(四)对反映古人智慧史料的选用

《海塘专志》还适当选取一些反映古人智慧的事例。譬如,清钱文瀚《捍海塘志•遗事》载:“曾王父武肃王以梁开平四年八月筑捍海塘,怒潮急湍,昼夜冲激,版筑不就……又大竹破之为器,长数十丈,中实巨石,取罗山大木长数十丈植之,横为塘。依匠人为防之制,内又以土填之,外用木立于水际,去岸二丈九尺,立九木,作六重,象《易》既济、未济二卦,由是不能攻,沙土渐积,岸亦固也”。(78)古人按《易经》既济、未济二卦的形式,在海塘外设立6排木桩消浪,类似于现代的“梅花形布置桩”的源头。因此,《海塘专志》用页下注加以说明:“既济、未济两卦的卦形,分别是 和 ”。(79)又譬如,清陈永清《瑞安县志•水利》载:“石冈陡门……因距海远,泄水不驶,民意迁之,不决,乃于潦时为木鹅数十,置诸山水源纵之,而观其所会,则俱会于石冈”。(80)清张德标《瑞安县志•水利》载:“石冈陡门……因距海远,遂迁于此。”(81)因而记述,石冈陡门,原陡门在瑞安穗丰山以南,因距海远,泄水不畅,民遂迁之,迁往何处不决,乃于涝时做木鹅数十只置于诸山水源纵之,而观其所会,则俱会于石冈,后迁筑今址。(82)

三、对史料分辨取舍的对策和途径

历代编纂的史书、志书,因时因地因人的差异,交通信息传递的限制,书中所记人事时地差错难免,影响阅读摘引,故去伪存真解释疑惑尤为重要。

(一)史料的追根溯源

志书在编纂过程中经常会出现记述的内容引自某一史料,有时甚至在引号内引用一部分原文,读者在查阅或引用这些内容时,不宜轻易引用这些内容,最好直接查找引用原文的出处,追溯到资料的源头,并且要找到权威的版本资料,以确保引用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譬如上文中,翟均廉记述陈善有关海宁海塘的《海塘录•捍海塘考》,杨鑅记述的《海塘揽要•捍海塘议》,两书记载的是同一篇文章,不但记载的题目不同,而且内容出入较大,直至笔者查找到该文作者陈善编纂的《杭州府志》所载的原文《海塘考》,才复原了历史的原貌。

(二)人名的寻根问祖

编纂志书,历史事件中的人名是重要元素之一。由于古代信息传播的限制,加上有的作者用字不规范,记载历史人名时难免张冠李戴,不时产生误解,导致以讹传讹,无法辨别事件的真伪。为了避免失误,引用历史人名时除了查阅权威资料,比较有效的方法是查找该历史人物家乡的地方志,家乡对本地人情况谙熟,通常不会出错。譬如上文,仇俊卿《全修海塘录•全修捍海塘碑记并铭》记载浙江巡抚滕伯轮,而方观承《两浙海塘通志•列代兴修上》和杨鑅《海塘揽要•修筑》均记载为浙江巡抚滕伯伦,同一人名有两种写法,直至查找其家乡民国詹宣猷《建瓯县志•列传》,才确认其真实姓名为“滕伯轮,字汝载”。试想一下,连浙江巡抚这样的高官姓名都记载出错,那记载普通人的姓名会怎么样?

(三)官职的旁征博引

古代史料所记载人物的官职,往往代表一个朝代的某一时段,由于古代查阅资料受限,以及古人记载当事人的官职时,喜好就高不就低,总是记载其人生的最高官职,导致读者误以为其人做某件事时与之所担任的官职在同一时段,结果常常出现差错。如果要准确记述一个人的官职,就需要通过不同的资料查找与之相关的事件,可以顺藤摸瓜查到其时任的官职。也可以查阅相应的职官表,查找其人时任的官职。譬如上文,黄钰《萧山县志》记载正德十四年(1519),邑人大司空张嵿修筑西江塘等;《明史•张嵿列传》记载正德间张嵿以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保定诸府,嘉靖初张嵿以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总督两广军务;《明代职官年表》记载,嘉靖四年(1525)十一月张嵿由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改任工部尚书。因此,可以确认正德十四年,修筑萧山西江塘时张嵿的官职为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四)地名的历史演变

地名不仅是地理信息符号,而且是人类与社会交流后留下的历史印记。地名是志书记载历史事件的重要信息之一,假如地名记载出现差错,会导致理解历史事件南辕北辙,产生误判。要想准确记载一个地名,不能简单地摘抄某一本志书的内容,而是应该查阅拟摘取地名的历史演变,了解其沿革变化的脉络,避免出现差错或谬误。譬如上文中,慈溪县地名演变的问题。有些资料记述慈溪县的历史事件时,如果简单笼统地记载为慈溪县或慈谿县,便不可避免地出错。

(五)事件的因事系人

编纂志书过程中,记述历史事件无法回避地会涉及历史人物。由于多种原因,记述过程中有时发生历史事件差错,或历史人物差错,抑或事件和人物均有差错,常会误导读者,或让读者难以判断,影响志书编纂质量。要想准确记载一个历史事件,一定要把所记载的事件和有关的涉事人物联系起来考察,查阅不同的书籍比较阅读,有的书侧重记事顺带记人,有的书侧重记人连带记事,从不同角度对比考察,可以得出客观的结果。譬如上文中,刘应钶《嘉兴府志》记载宋绍兴间,海盐令丘耒筑堤二十里;胡震亨《海盐县图经》记载宋绍定中,县令丘耒筑堤凡二十里。同一个人做的同一件事,却被不同志书记载为宋绍兴年间(1131—1162)与绍定年间(1228—1233),相差六七十年,孰是孰非。经查阅分析后确定《海塘专志》记述采用宋绍兴中,丘耒知海盐,筑海堤二十里。

三、结语

地方志书是全面系统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实等方面的资料性文献,选取的资料须真实、准确,并具有代表性、权威性。笔者以编纂《浙江通志•海塘专志》为例,经过查阅不同志书,分别梳理出志载数据、志载人名、志载官职、志载地名、志载年代、不同版本等方面存在各不相同的记载结果,并通过权威的资料考证出正确的答案,以便读者引用和查证。同时,文中还介绍了一些史料考证的经验和做法。譬如,史料考证最有效的方法是找到第一手资料;若确实未找到第一手资料,则宜采取同时代资料考证同时代史实;涉及人名时,除了查找权威资料,应该查找当事人所在家乡的地方志资料;涉及当事人官职时,应该查阅权威的职官年表或正史记载;涉及丛录文章记载的,应该在不同资料中选择最直接或权威的版本等。总而言之,史料考证应首选正史资料,官修史料,权威史料,兼顾其他资料。

注释:

(1)康熙二十三年(1683)成书的王国安《浙江通志》,因编纂内容简略单薄,全志仅50卷,数月仓促成书,其基本内容取自明薛应旂《浙江通志》,浙江方志界认为其还算不上第二部《浙江通志》。

(2)沈翼机等纂:《浙江通志》卷62《海塘一》,乾隆元年(1736)刻本,第12页。

(3)方观承纂:《两浙海塘通志》卷2《列代兴修上•杭州府》,浙江古籍出版社2012年版,第33页。

(4)翟均廉纂:《海塘录》卷2《疆域》,乾隆四十六年(1781)刊本,第4页。

(5)杨鑅纂:《海塘揽要》卷5《修筑》,嘉庆十四年(1809)刊本,第3页。

(6)《新唐书 》卷41《地理五》,中华书局,1975年点校本,第1059页。

(7)邹勷等:《萧山县志》卷11《水利志•西兴塘》,上海远东出版社2012年版,第454页。

(8)黄钰纂修:《萧山县志》卷13《水利下•西江塘》,上海远东出版社2012年版,第723页。

(9)彭延庆修:《萧山县志稿》卷3《水利•西兴塘》,南开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98页。

(10)萧良榦修,张元忭等纂:《绍兴府志》卷17《水利志二•萧山北海塘》,“绍兴丛书”第1辑《地方志丛编》,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1册,第819页。

(11)林策编葺,魏堂续增:《萧山县志》第2卷《建置志•水利》,上海远东出版社2012年版,第77页。

(12)刘会修,戴文明等编校:《萧山县志》第2卷《建置志•塘堰闸坝》,上海远东出版社2012年版,第241页。

(13)仇俊卿纂:《全修海塘录》卷之十《全修捍海塘碑记并铭》,明刻清修补印本,第4页。

(14)沈翼机等纂:《浙江通志》卷63《海塘二•海盐》,乾隆元年刻本,第12页。

(15)方观承纂:《两浙海塘通志》卷2《列代兴修上•嘉兴府》,第42页。

(16)杨鑅纂:《海塘揽要》卷5《修筑》,嘉庆十四年(1809)刊本,第39—40页。

(17)詹宣猷:《建瓯县志》卷26《列传•滕伯轮》,“中国地方志集成”福建府县志辑,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年版,第6册,第667页。

(18)王如珪等纂:《海盐县续图经》卷四之二《堤海篇下》,乾隆十三年(1748)刻本,第6页。

(19)沈翼机等纂:《浙江通志》卷121《职官十一•巡抚都察院》,乾隆元年刻本,第5页。

(20)《清史稿》卷303《福敏列传》,中华书局,1977年点校本,第10471页。

(21)潜说友纂:《咸淳临安志》卷31《山川十•捍海塘》,清道光十年(1830)重刊本,第8页。

(22)王应麟纂:《玉海》卷23《地理•祥符钱塘江堤》,第49页。

(23)陈让纂:《杭州府志》卷之二十七《水利•钱塘县》,成化十一年(1475)刻本,第24页。

(24)金皋谢修,林麟焻纂:《兴化府莆田县志》卷23《人物志•列卿传》,康熙四十四年(1705)刻本,第2页。

(25)毕沅纂:《续资治通鉴》卷129《高宗》,中华书局,1957年点校本,第3428页。

(26)沈朝宣纂修:《仁和县志》卷6《水利•修筑海塘要略》,嘉靖二十八年(1549)修,第12页。

(27)陈善等纂:《杭州府志》卷之五《国朝郡事纪上》,万历七年(1579)刻本,第11页。

(28)张德信:《明代职官年表》第1册《部院侍郎年表(京师)》,黄山书社2009年版,第728页。

(29)黄钰修:《萧山县志》卷13《水利下•西江塘》,第723页。大司空,官名。商代、周代有司空,掌工程建筑。西汉时,曾改御史大夫为大司空。明清时为工部尚书之别称。

(30)《明史》卷200《列传》第88《张嵿》,中华书局1974年点校本,第5279页。

(31)《明史》卷317《列传》第205《广西土司》,中华书局1974年点校本,第8226页。

(32)张德信:《明代职官年表》第2册《部院侍郎年表(南京)》,黄山书社2009年版,第1625页。

(33)曾才汉修:《太平县志》卷之二《地舆志下•水利》,“太平县古志三种”,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37页。

(34)《明史》卷197《黄绾列传》,中华书局1974年点校本,第5221页。

(35)徐元梅修,朱文翰等修:《山阴县志》卷20《政事志第三之二•水利》,嘉庆八年(1803)修,第5页。

(36)严思忠等修,蔡以瑺等纂:《嵊县志》卷10《职官志•名宦》,同治九年(1870)刊本,第31页。

(37)任思谦等修,朱德华等纂:《博白县志》卷10《仕籍》,道光十二年(1832)重镌,第10页。

(38)《浙江通志》编纂委员会编:《浙江通志•海塘专志》,浙江人民出版社2021年版,第34页。

(39)沈翼机等纂:《浙江通志》卷64《海塘三》,乾隆元年刻本,第14—16页。

(40)琅玕等纂:《海塘新志》卷4《修筑》,台湾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1970年版,第21页。

(41)余绍宋等纂:《重修浙江通志稿》标点本第96册《水利略》第3章《海塘之建置》,方志出版社2010年版,第7882页。

(42)《浙江通志》编纂委员会编:《浙江通志•海塘专志》,浙江人民出版社2021年版,第94页。

(43)《浙江通志》编纂委员会编:《浙江通志•海塘专志》,浙江人民出版社2021年版,第192页。

(44)《浙江通志》编纂委员会编:《浙江通志•海塘专志》,浙江人民出版社2021年版,第192页。

(45)《浙江通志》编纂委员会编:《浙江通志•海塘专志》,浙江人民出版社2021年版,第80页。

(46) 《浙江通志》编纂委员会编:《浙江通志•海塘专志》,浙江人民出版社2021年版,第80页。

(47)刘应钶修,沈尧中纂:《嘉兴府志》卷之八《海塘》,万历二十八年(1600)刊本,第23页。

(48)胡震亨纂:《海盐县图经》第8卷《堤海》,浙江古籍出版社2009年版,第229页。

(49)王彬修,徐用仪纂:《海盐县志》卷6《舆地三•海塘》,光绪二年(1876)刊本,第38页。

(50)杨子器修,桑榆纂:《常熟县志》卷之四《叙人物•流寓》,弘治十六年(1503)刻本,第81页。

(51)钱士昇纂:《南宋书》卷第56《循吏列传•丘耒》,齐鲁书社,2000年,第947页。

(52)凌迪知纂:《万姓统谱》卷62《丘》,“中华族谱集成”,巴蜀书社1995年版,总1—931页。

(53)《浙江通志》编纂委员会编:《浙江通志•海塘专志》,浙江人民出版社2021年版,第82页。

(54)翟均廉纂:《海塘录》卷21《艺文四》,乾隆四十六年(1781)刊本,第9—11页。

(55)杨鑅纂:《海塘揽要》卷12《艺文》,嘉庆十四年(1809)刊本,第2—5页。

(60)陈善纂:《杭州府志》卷之二十三《山川四》,万历七年(1579)刻本,第9—11页。

(61)富呢扬阿等《续海塘新志》卷3上《修筑上》,台湾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1970年版,第36页。

(61) 《浙江通志》编纂委员会编:《浙江通志•海塘专志》,浙江人民出版社2021年版,第003页。

(62)《浙江通志》编纂委员会编:《浙江通志•海塘专志》,浙江人民出版社2021年版,第006页。

(63)《浙江通志》编纂委员会编:《浙江通志•海塘专志》,浙江人民出版社2021年版,第006页。

(64)《元史》卷65《河渠二》,中华书局1976年点校本,第1641页。

(65)《浙江通志》编纂委员会编:《浙江通志•海塘专志》,浙江人民出版社2021年版,第84页。

(66)俞樾《镇海县志》卷8《水利》,台湾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1974年版,第10—11页。

(67)《浙江通志》编纂委员会编:《浙江通志•海塘专志》,浙江人民出版社2021年版,第162页。

(68)《浙江通志》编纂委员会编:《浙江通志•海塘专志》,浙江人民出版社2021年版,第263页。

(69)《浙江通志》编纂委员会编:《浙江通志•海塘专志》,浙江人民出版社2021年版,第263页。

(70)《浙江通志》编纂委员会编:《浙江通志•海塘专志》,浙江人民出版社2021年版,第264页。

(71)《浙江通志》编纂委员会编:《浙江通志•海塘专志》,浙江人民出版社2021年版,第400页。

(72)《浙江通志》编纂委员会编:《浙江通志•海塘专志》,浙江人民出版社2021年版,第400页。

(73)陈宝善《黄岩县志》卷之三《水利》,光绪三年刻本,第34—35页。

(74)喻长霖《台州府志》卷48《水利略上》,台湾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1970年版,第774页。

(75)民国时期杭州市政府档案史料汇编(1927—1949)第三章《行政》第五目《工务》第一节《工务概况》,杭州市档案馆,第260页。

(76)洪若皋纂:《临海县志》卷2《建置志•水利》,康熙二十二年(1683)刊本,第27页。

(77)《浙江通志》编纂委员会编:《浙江通志•海塘专志》,浙江人民出版社2021年版,第282—283页。

(78)钱文瀚纂:《捍海塘志•遗事》,嘉庆二年(1797)刻本,第12—13页。

(79)《浙江通志》编纂委员会编:《浙江通志•海塘专志》,浙江人民出版社2021年版,第81页。

(80)陈永清修,章昱等纂:《瑞安县志》卷2《水利》,乾隆十四年(1749)刻本,第37—38页。

(81)张德标修,王殿金等纂:《瑞安县志》卷2《建置•水利》,嘉庆十三年(1808)刻本,第62页。

(82)《浙江通志》编纂委员会编:《浙江通志•海塘专志》,浙江人民出版社2021年版,第300页。

来源:《中国地方志》2024年第1期

作者: 李永和(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浙江通志•海塘专志》执行主编)

王 申(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高级工程师,《浙江通志•海塘专志》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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