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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查获7人!又是野外违规用火!

作者:叙州之窗

山火猛于虎

防患未“燃”为上策

一旦发生火灾

将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现整理近期5起火案查处案例

希望大家增强防火意识

坚决杜绝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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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一次查获7人!又是野外违规用火!

2024年3月19日15时许,凉山州盐源县公安局平川派出所民警在平川镇禄马铺村一组林区境内查获7名违规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人员,随后将计某某、徐某某、王某某、程某某、喻某某、王某、刘某7人传唤至派出所调查,计某某等7人到案后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计某某等7人做出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4年3月13日,凉山州布拖县公安局乐安派出所民警巡逻至乐安镇补莫村时,当场查获拒不执行凉山州人民政府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在林区内违规野外用火的违法嫌疑人李子某某。布拖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违法行为人李子某某处行政拘留五天。

案例三

一次查获7人!又是野外违规用火!

2024年2月21日,广元市剑阁县白龙镇红岩村11组村民徐某某野外违规用火引发火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当事人徐某某处200元罚款。

案例四

一次查获7人!又是野外违规用火!

2024年2月15日16时许,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俞家村村民田某某(男,39岁)携带其子在朝天镇鑫地源小区外河坝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情,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朝天区公安分局依法对田某某处以200元的罚款。

案例五

2024年2月9日,自贡市荣县度佳镇鸭子凼村发生山火,民警接警后与消防队员、当地村民历经2小时将火扑灭。经查,代某某与兄妹在上坟过程中,未等火完全熄灭便离开,致使鸭子凼村周家湾(小地名)附近7亩地被焚烧。最终,代某某被处罚款500元。

来源:四川应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