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
红河州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红河州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
蒙自市“活力蒙自”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蒙自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共青团蒙自市委
承办单位
蒙自融媒发展集团
联合承办单位
开远市融媒体中心、个旧市融媒体中心、弥勒市融媒体中心、建水县融媒体中心、石屏县融媒体中心、泸西县融媒体中心、元阳县融媒体中心、红河县融媒体中心、绿春县融媒体中心、金平县融媒体中心、屏边县融媒体中心、河口县融媒体中心
赛事安排
01
赛事活动时间
1. 报名时间:2024年4月8日—5月5日
2. 决赛时间:2024年5月12日、18日至19日、25至26日。
02
比赛专业设立
- 器乐类:钢琴、现代键盘器乐、中国民乐、西洋弦乐、西洋管乐、西洋打击乐
- 声乐类:独唱、合唱
- 语言类:朗诵、主持
- 表演类:影视表演、曲艺、戏剧
- 书画类:中国画、西洋画、漫画、儿童画、沙画、手工艺术、创意美术、软笔书法、硬笔书法
03
参赛对象
云南省及全国各城市大、中、小学音乐爱好者及专业院校、社会艺术培训中心学员。
04
参赛办法
- 4月8日至5月5日,学校选送选手以各学校报名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登记报名。河口县选手可到河口县融媒体中心报名参赛。
- 参赛选手年龄必须属实,报到时由工作人员核查户口或身份证原件。如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明,取消其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
- 各选手以“国门河口”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赛程安排到赛事地点进行检录并参赛,未能按时参赛者按弃赛处理。
05
比赛地点
红河赛区: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中韩国际艺术节
全国总决赛:云南省昆明市(具体场次和地点以组委会通知为准)
艺术节亮点
1.支持单位:官方得到韩国旅游发展局及辽宁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支持;
2.艺术大使:著名钢琴家元杰担任艺术节艺术大使;
3. 赛事规模:覆盖全国62所高校选手参赛,来自200余位国际顶尖专家参与评审,累计参赛选手58000人;
4. 决赛奖金:总决赛每个项目青年公开组第一名的选手将获得40万韩币的奖金,选手们为荣誉而战;
5. 公益设立:本次大赛设立特殊人群关爱组,免费参赛,关注社会上更多需要人群;
6. 双证加持:参赛选手均获得赛事名次证书和艺术素质证书,符合选手未来音乐发展需要;
7. 评委阵容:超强评委阵容,由国内与国际顶尖高校专家及名人组成;
8. 大师讲座:韩国、俄罗斯、中国顶尖评委线上讲座;
9. 艺术留学:注重选手未来的教育发展需求,为选手提供更全面的教育出口;
10. 礼仪讲座:赛前线上比赛礼仪讲座,让选手更深刻的理解国际赛事礼仪的重要性;
11. 线上活动:由韩国旅游发展局参与赞助支持的线上系列活动,充分感受中韩两国的人文艺术文化;
12. 顶尖团队:超过10余年的专业赛事策划团队,形成专属品牌赛事流程,赛前入场仪式-赛中组织秩序与周到严谨的服务氛围-赛后智能自助成绩查询系统等。
艺术大使
年龄划分及赛事分组
备注说明:
1. 全部级别初赛、决赛选手可更换乐曲,建议有伴奏的比赛乐曲使用钢琴伴奏参赛。
2. 重奏组与合奏组不限制乐器组合形式,但必须保证每人演奏一个声部,无指挥,指挥年龄不限。合奏、重奏组中不可以使用电声乐器。
3. 考级组级别以全国各考级教材级别曲目为依据,以报名提交的考级教材规定级别为准。
4. 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比赛,重奏组:二重奏不可替换、三重奏以上可替换一人;合奏组可替换人数不得超过比赛总人数的30%,其他组别不可替换,已缴纳的报名费不予退还,亦不可转让他人或作另一项比赛费用。
组委会提供钢琴、双排键(两台内)、架子鼓等乐器,其他乐器需参赛选手自备。具体情况根据赛区组委会安排。
红河赛区奖项设置
总决赛奖项设置
评分标准
参赛费用
比赛相关事宜
河口县报名地点:河口县融媒体中心
河口县报名咨询电话:李先生 13988038245
各项目具体比赛时间和地点
请关注“国门河口”微信公众号
点击小程序下载报名表→报名表.docx
赛事规则
1. 所有参赛选手国籍均不受限制:音乐学院、艺术学院、中等艺术学校、音乐学校、综合类院校音乐专业在校师生及专业文艺团体均可参加比赛。
2. 评委有权打断选手的演奏,或要求选手表演指定段落,但不影响选手成绩。
3. 评委拥有对选手评分的最终决定权。
4. 总决赛参赛选手可同时选择参加最多两个组别之赛事,但必须以独立申请表格填写。每份申请表格只接受填写一个组别的赛事,详情请参照细则一栏。
5. 所有参赛选手选拔赛或总决赛及相关费用自理。
6. 选拔赛及总决赛可选用同样的比赛曲目。
7. 选手若需要播放伴奏,则需要在报名表上注明,并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钢琴伴奏者则需要自带钢伴老师。
8. 总决赛获得第一、二、三等奖的选手将有机会上台领奖。
9. 赛事组委会有权根据参赛选手水平调整或空缺奖项。
10. 参赛选手如有违反任何比赛规则,赛事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11. 参赛选手须按时参赛,违规者做弃权处理。
12. 参赛选手所填报的资料只作比赛之用必须属实。如有违规者,其参赛资格将被取消。
13. 已缴交之报名费将不予退还,亦不得转让他人或转作另一项比赛之费用。
14. 任何人士不得于比赛场地内进行摄影,录音或录影,一切录像版权均属赛事组委会所有。
15. 选手参赛顺序按主持人现场叫号顺序来排序;选拔赛参赛顺序按项目及组别来排序。
16. 获奖选手有义务参加颁奖仪式及获奖演出。
往期回顾:
来源:河口县融媒体中心